請教 公司成立前合約疑問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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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大大好!
在成立公司上有許多關於合約上不清楚的地方,請各位老闆們指點,小的感激不盡!

1.我與三位朋友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已經講好大方向的股權分配、分紅方式、各股東須執行事項,請問這些事項是要寫在「公司章程裡面」還是要「另外擬定合約」呢?像是合資契約書、合夥股東合作協議書、投資協議書...等,這幾種合約我有點不太清楚他們的差別

2.有請另外一位朋友,以「公司分紅」交換他的「專業能力」,不是資金入股也不是用技術入股,因為他不想成為股東,所以我們以公司名義跟他個人簽約,目前擬定好的合約是以「外包合約範本」去調整成我們要簽訂的合約,請問這樣形式的合約是可以的嗎?

3.因為沒有認識的朋友念法律,請大大們推薦台北市
的律師事務所,且價格是讓創業初期有資金困難的小公司可以負擔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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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5-04
1通常都另外擬定比較妥當,公司章程要注意投票效力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5-06
2就使用外包合約,他就是單純外包 但是薪資是寫名看案子
或是給月薪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5-08
2這個有點奇怪。如果公司沒賺錢沒辦法分紅給他他還能繼續
提供專業嗎
Gary avatarGary2021-05-11
你最重要的一張合約,是退出機制,要用多少錢買回股份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5-11
口頭講都是假的,白紙黑字寫出來
Kyle avatarKyle2021-05-16
可以站內信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