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白菜的利潤,賣白粉的風險 - 創業

Table of Contents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47706

謝依涵殺熟客 更二審判媽媽嘴3老闆連帶賠兩子631萬元

高院更二審認為謝依涵殺人行為無從割裂,她從下藥之際就著手殺人計畫,認定是利用職
務上之機會,故意不法殺害陳進福。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共同出資經營咖啡店,並僱
用謝女擔任店長,與她有選任、指揮及監督關係,具有實質「僱傭關係」,是民法所規定
的「僱用人」。

更二審認為呂炳宏等3人未善盡監督及管理的注意義務,讓謝依涵有機會殺害陳進福,3人
無法證明有盡注意義務依法應與謝女負連帶賠償責任

經計算喪葬費、精神慰撫金後,更二審判4人應賠償陳進福的兩個兒子各315萬9410元。

---

3位老闆開一間咖啡店,1名員工犯案

4人一共要賠630萬元



一直都覺得

開一間小店做生意

充其量就是打發時間,足夠餬口而已

說白點就是混口飯吃,絕對不是什麼創業

和此版的板名 to be rich 完全是相差甚遠


賺那麼一點小錢,卻要背負那麼龐大的風險

奉勸有看到這則新聞的小店老闆,請你三思


請看現在房市/股市

你覺得開店值得嗎?

--

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21-10-31
那只表示你眼界太小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1-04
這判決真的合理嗎…
Puput avatarPuput2021-11-07
還算合理 員工做菜炸掉整條街 員工利用工廠設備做槍枝
員工利用公司空地種植毒品… 都表示經理人員沒盡管理責任
Hazel avatarHazel2021-11-11
很合理啊,大者吃掉小的,最近食品業界最上游投錢做咖
啡品牌,一次行銷費上千萬,小品牌怎麼活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11-14
遇到這,大概就賠死
Daniel avatarDaniel2021-11-18
法律有錢有勢才玩的贏 是老闆天天去法官家門口舉白布
條抗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11-22
所以要叫員工簽契約
把風險轉嫁出去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11-25
其實世界級的大公司,都會要求供應商簽
Regina avatarRegina2021-11-29
很多類似的文件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12-02
供應商就會要求員工也簽署
Kumar avatarKumar2021-12-06
其實我會建議創業的人
Zanna avatarZanna2021-12-09
尤其是製造業服務業
一年找一次第三方來檢驗你的公司
George avatarGeorge2021-12-13
但作為一個老闆要怎麼監督員工有沒有在東西裡面下藥阿 不就
要隨時盯著他做事就飽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12-17
代表公司執行業務出包公司本來就要連帶賠償。公務員出包
就國家賠償一樣道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12-20
難不成食品公司產品吃死人業務賠就好,運輸公司司機撞死
人司機賠,都與公司無關?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12-24
謝要是不在店裡也非營業時間殺人,那的確與負責人沒什麼
關係,但這個案不是這回事
Lauren avatarLauren2021-12-27
哪有賺白菜的利潤,媽媽嘴因爲命案爆紅月營業額飆至
五十萬。你是家屬你看得下去?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12-26
你有工作手冊,契約書之類的
員工有簽名證明有閱讀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12-29
在法律上就是有盡到監督的責任
至少你有白紙黑字證明了你有做什麼東西
Lucy avatarLucy2021-12-26
事情發生了至少還有機會
而且這是殺人案例,跟其他食物中毒案例不一樣
Puput avatarPuput2021-12-29
請看這篇文章圈起來的紅字
無法證明有盡注意的義務
Connor avatarConnor2021-12-26
一堆人可能會問,那要怎樣才叫證明
這就是有趣的地方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12-29
去法律版詢問專業的人吧
Hedwig avatarHedwig2021-12-26
看過案子訪談,感覺老闆他太相信那個員工了,事情都丟給
Delia avatarDelia2021-12-29
店長才會讓犯人有機可趁,雖然覺得對那老闆來說真的無妄
之災不過還算能理解這判決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12-26
負責人盡注意義務很簡單呀 去勞動部找職業道德題庫 每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12-29
月分主題弄個A4卷子 5題選擇5題是非對一題10元 上面簽名
Cara avatarCara2021-12-26
花3分種全寫對就100元 可以分性騷擾 隱私權…等主題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12-29
出相關問題就可以拿上法庭證明平時就有做宣導 公司脫爆
Andy avatarAndy2021-12-26
垃圾民進黨+恐龍法官+腦殘大法官,禍國殃民生靈塗炭。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12-29
話說有三位老闆應該是申請公司吧,賠償上限不是營業額
嗎?
Selena avatarSelena2021-12-26
什麼都要扯一下政治真是好優秀呢
Steve avatarSteve2021-12-29
某樓噓文這麼偏激真替社會擔心
Steve avatarSteve2021-12-26
我還以為你在當選擇權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