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對方反悔 - 事業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6-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去年10月中與人出車禍<2台摩扥車擦撞>對方腳受傷,我也賠了他1.2萬醫藥費,我們私下寫了協議書他不再跟我拿錢,但過不久他又說他的腳惡化必須去大醫院開刀又跟我要1.2萬,我給他之後,他主動約我去警察局寫和解書,說不再跟我拿了,我以為事情解決了,但他最近又說那間醫院的醫療疏失他的腳還沒好,他還要換一間醫院開刀又跟我要1.2萬,我真的很痛苦,難道當初在警局寫的和解書沒有法律效應嗎?我還只是學生,沒有那麼多錢,又不敢讓父母知道,事情都過那麼久了,我到底該怎麼辦呢?請善心人士告訴我該怎麼辦好嗎?
Tags: 事業

All Comments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09-06-09T12:48
對方是否得以一而在的反悔,無止盡的求償,首先要視你們所簽的和解書內容而定。
一般制式[文具行買的]和解書上必然會列此[乙方或其家屬ˋ任何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若已提出告訴時,應無條件辦理撤蕭告訴]~~等字樣。
所以絕非告訴乃論的刑案無效!
倘若已達成協議和解,被害人還能任意提出告訴或索賠,誰還會願意簽此無約束和解書?
所以不管在哪簽立和解書都屬有效文書。
民法第738條:
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
民法第737條: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縱使是私下的和解,縱使沒其他證人,只要是雙方當事人,親自簽名用印的和解書,都屬有效ˋ都具有法律效率的。
私下和解[不經訴訟之案件]有多種方式:
和解書:

雙方各持一份[即二份],警方[一份],若要申請保險給付[保險公司一份]所以至少要3-4份。
例如:
可自行至各大文具店購買[制式]和解書,依其規格填寫。
若怕會有問題,可向各鄉ˋ鎮ˋ市的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全國各鄉ˋ鎮ˋ市ˋ區公所都設有調解委員會,有些與公所同地點不同樓層,有些不同地點[一般都與公所緊鄰],不管住哪裡都可逕行前往申請調解[免費]。
只要提出申請都會受理,由申請人提供對造的姓名ˋ住址,調解委員會就會排定調解開會日期ˋ時間,並以書面通知雙方。
假設雙方都已經達成協議,只要在上班時間內,與對方同時前往調解委員會,前往請求協助書寫和解書,任何區域的調解委員會,都會很樂意為你們服務的。
只要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的就視同法院判決。
PS:現在大部分警局ˋ分局ˋ派出所,也都有與調解委員固定聯繫,也可以至上開單位請求協助,雖然警員是絕對不會參與民事調解,但仍會協助民眾聯絡調解委員至警局書寫和解書。
結論:
本案既然第二次已確定在警局簽立,警方必然留有紀錄,足以證明該案已和解無誤。
所以你可斷然拒絕再作任何給付,縱使對方再度提告也不會成案的。
開庭時你只要[出示和解書],並主張上開說明民法第737ˋ738條,該案就會被直接駁回。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09-06-07T13:00
你好!!!!
想問一下??
你的和解書的內容是怎麼寫的????
方便的話,PO上來看看
搞不好問題就出在和解書上 = ="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09-06-09T10:43
和解有效,刑案無效!
與人發生車禍,對方受有傷害,這是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罪依刑法規定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時效為6個月。
版主於發生車禍之後與對方在警察局書立和解書,而且賠了1.2萬元之醫藥費,並且言明對方不可再向版主索賠。
殊不知對方又以傷口惡化及轉院為由再向版主索取二次之1.2萬元,乃有該和解書有無效力之虞慮。
為此,版主煩惱對方是否還會再次索取,因為版主是學生又不敢讓父母親知情。
依常理推斷,版主與對方在警察機關書立和解書,應有載明和解之後,對方不可提出傷害之告訴,換言之,和解之後各不相干了。
因此問題的關鍵就出在這一張和解書之效力,如果有效版主大可不要再支出賠償金。如果無效,則民事賠償是會隨著刑案告訴效力而存在。
一般總以為類似車禍的告訴乃論案件,在警察機關書立和解書原告放棄告訴就代表案件落幕,其實不然。
所謂告訴必須於法院才能完成法定之程序,易言之,警察機關充其量只是「代書」而已。
既然是要到法院才能完成,那麼在警察機關書立和解書並且載明不提出告訴顯然是於法不合。
因為告訴乃論案件其告訴權並不能事先捨棄,必須提告到法院之後才能撤回。
本案只是於警察機關和解,並未提告到法院當然無撤回之問題。
易言之,本案車禍造成之過失傷害罪仍然在6個月有效之告訴期限之內。
因此,如果版主單憑和解書所載以後不再支付醫藥費,對方是可以提出告訴並再要求醫藥費的。
真要做到一勞永逸,可請對方及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等有告訴權人提出告訴之後再予和解並且全部撤回告訴。
問題這類小案件很少有人如是處理,但不代表沒有發生,既然有發生就要特別留意,以免發生如上所述之情形。
如果按一般民間處理方式,我們倒是建議版主可告知父母親,由父母親以送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其效力是等同於法院的。
或者版主為恐父母得知,也可以央請地方人士或德高望重之人士出面協調處理,以免對方出爾反爾。
而且我們建議版主要迅速斷然處理,否則對方那條腿時間拖久了不知道要發生何種病變。
2009-06-11 10:36:29 補充:
如果單憑和解書可以視同全案告訴無效,那麼原告配偶…等有獨立告權人之權力何在?
2009-06-11 14:09:06 補充:
權力更正為權利。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09-06-10T02:31
難道當初在警局寫的和解書沒有法律效應嗎?我還只是學生,沒有那麼多錢,又不敢讓父母知道,事情都過那麼久了,我到底該怎麼辦呢?請善心人士告訴我該怎麼辦好嗎?
*並非在警局寫的和解書無效.應該是您是學生大概未滿20歲.所以呢要約無效.(若雙方已成年.可以不理他.和解書為憑)
*萬一未成年.一定要請監護人參與和解.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09-06-11T02:47
你有點被當冤大頭了???既然和解書都寫ㄌ,而且警察伯伯都當見證了,你還付他1萬2千那試問你是不是散財童子。
現在最重要ㄝ是最需要解決ㄉ是 :
一 : 你不能在滿足她的無理要求跟需索無度。你可以拿和解書出來箝制他。
二 : 最好讓你父母知道實情原委,然後再到警察局,(最好你ㄉ父母陪同)將此事件告知警察大人。
三 : 現今民代都有再幫人民做服務,你可以到就近或當地民代服務所詢問。
四 : ㄝ是最不想要ㄝ最冷漠的處裡~~~~不理會它

在現今社會,會遵守約定承諾,畢竟是少數,你如果給他臉,他ㄝ會不要臉,而今你都給它方便,他當然ㄝ隨便囉??或許他咬定你是學生,ㄝ可能他認定你是土地公(有求必應)所以你更應該快刀斬亂麻,不然如此繼續下去,你ㄉ問題會更嚴重。
看病敷藥看醫生找醫院,都是他自己選擇、自己找的關你什麼事??那如果他去看了不同科或是找到密醫,醫出問題ㄝ是你的錯嗎??所以建請你讓伯父伯母知道你的事情經過再到警察局,詢問如何處裡,或是到民代服務處,問問此事件該如何善了最好。

台北市找打工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9-06-07T00:00
因為沒有交通工具
所以最好是有大眾運輸可以到的地方
靠近士林或北投
麻煩各位了
謝謝~~ XD

男女兩人晚上能去哪?及情感問題(還沒正式交往只是朋友關係)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09-06-07T00:00
有個女孩子要讓我約出去
但我卻不知道可以約哪裡
畢竟兩人是朋友而已
可是我很看重這次的機會
因為很難得!
如果要說關係算什麼那就重�� ...

請問在彰化縣市有手機包膜的店嗎?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09-06-07T00:00
大家好..我住彰化..最近想找手機包膜的店..可是聽朋友說好像台中逢甲商權比較多...請問有誰知道彰化哪裡有嗎?�� ...

懇請指點~請問我適合的工作五行為何?(木重...)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09-06-07T00:00
因目前工作屬木學術研究+有一點出版的性質,但研究的對象是電子業界(謎:這算木還是金?!)!機關帶有類似公家機 ...

嘉義市短期打工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09-06-07T00:00
我要嘉義市短期打工的訊息
工作時間不拘
工作日期大概一個半月 (放榜後就要去報名了)
我手上的證照有
TQC中文輸入56/分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