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無共識 - 事業
By Emma
at 2009-06-22T00:00
at 2009-06-2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您好~
以下是我現在遇到的情形:
我騎機車行經岔路,被右轉自小客車撞上,我受傷腳掌骨二處骨折
,須休養三個月
交通大隊事故分析原因1.自小客車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
事致人受傷2.機車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最近雙方談了三次,一直無法答成共識,我方主張理賠部分包
含1.小吃店請臨時工(一天十二小時共參個月)
3x3000=$90000 2.到國術館敷藥及復健和來往醫院及國術館
的車資共三萬 3.精神補償三個月共六萬
4.機車故障修$1000,衣褲磨損$2500共$3500,以上沒單據 5.
醫院醫療費用$1600,這樣合計$185100~
對方友邦保險主張我也有過失,必須負擔三成責任,而且大部分都
沒單據,因此只願理賠八萬,肇事者一萬,共9萬~
其實我並沒有要求$185100,我只希望能事情快速解決,只要
拿回因車禍而支出的費用$125000即可,我方主動刪除精神賠
償,自認倒楣~
這幾次的討論都是在我的小吃店裡,事實是在營業,對方卻一
直說沒薪資證明,天曉得那家小吃店開薪資證明阿,總之就是
只願賠償總額$90000,我當然無法接受,今天我被撞,身分受創,竟
然還要倒貼因車禍而支出的費用$125000-90000=$35000
因此我已申請調解,只是不知結果會如何演變?真的是讓人心
煩~
請問老師有何見解?
Update:
關於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如果像是我開小吃店的,或攤販的人,原本收入三四萬,但沒薪資證明,就只能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下去計算?
以下是我現在遇到的情形:
我騎機車行經岔路,被右轉自小客車撞上,我受傷腳掌骨二處骨折
,須休養三個月
交通大隊事故分析原因1.自小客車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
事致人受傷2.機車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最近雙方談了三次,一直無法答成共識,我方主張理賠部分包
含1.小吃店請臨時工(一天十二小時共參個月)
3x3000=$90000 2.到國術館敷藥及復健和來往醫院及國術館
的車資共三萬 3.精神補償三個月共六萬
4.機車故障修$1000,衣褲磨損$2500共$3500,以上沒單據 5.
醫院醫療費用$1600,這樣合計$185100~
對方友邦保險主張我也有過失,必須負擔三成責任,而且大部分都
沒單據,因此只願理賠八萬,肇事者一萬,共9萬~
其實我並沒有要求$185100,我只希望能事情快速解決,只要
拿回因車禍而支出的費用$125000即可,我方主動刪除精神賠
償,自認倒楣~
這幾次的討論都是在我的小吃店裡,事實是在營業,對方卻一
直說沒薪資證明,天曉得那家小吃店開薪資證明阿,總之就是
只願賠償總額$90000,我當然無法接受,今天我被撞,身分受創,竟
然還要倒貼因車禍而支出的費用$125000-90000=$35000
因此我已申請調解,只是不知結果會如何演變?真的是讓人心
煩~
請問老師有何見解?
Update:
關於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如果像是我開小吃店的,或攤販的人,原本收入三四萬,但沒薪資證明,就只能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下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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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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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09-06-23T23:53
at 2009-06-23T23:53
既然對方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也願意承擔我方七成的損失,你如果也認可這樣的比例的話,我教妳如何求償到理想的金額。
以下是我的建議,提供你參考,因需要一些書面資料,才有辦法要求到合理的金額,故請你盡力去爭取自己的權益。也請妳針對以下細目好好分類,別混為一談。如民間國術館,非強制險所能理賠。
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
因傷患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傷患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
[醫療上限20萬]
• 一、健保醫療費:
•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最高30日)、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 二、急救費用:
•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 五、其他:
•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另一個觀念是:
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
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傷者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此事故造成傷勢或死亡(對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攤開計算。
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由民間保險公司代辦,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
以上是絕對合理的求償明細,若能準備好相關資料時,保險公司將難以推托,較能順利和解。
但若以上總金額仍無法達到你要求的金額時,你是否要評估一下,你哪邊準備不齊呢?或不合理呢?
2009-06-23 14:30:46 補充:
你有帳簿嗎?
不然你要怎麼證明有這樣的收入。
或者你尋找類似的產業,詢問是否有營業收入帳冊可供參考,藉此談判看看。
By Oscar
at 2009-06-24T16:59
at 2009-06-24T16:59
國術館的單據,一般不易被法院所採信,目前只能先調解看看,請對方的保險公司,放寬理賠的方式,多賠你一點,只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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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21T00:00
at 2009-06-21T00:00
主要是做生機飲食方面
有做 早餐.便當.豆漿.饅頭.青梅精.米將.黑白木耳
以實體店面來講 每個月都有40-50萬的營業額
所� ...
請問花蓮壽豐鄉東華大學附近適合開清心福全嗎?
By Kumar
at 2009-06-21T00:00
at 2009-06-21T00:00
附近週遭適合開清心福全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