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執行命令~是否可以更改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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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六個月的軍法勞動服務~但後來因為家庭的一些原因就沒去了!!
然後我因為刑法案件入監執行8個月在我要出來的前一天
我收到了軍事法庭撤銷勞動服務!!可易科罰金18萬3千!!1月4號早上要去報到
但我出來的那一天是12月29日到1月4日也只有4天時間我有一個小孩要養
自己又要還當初刑事案件的賠償~我知道是我自己活該!!我辦貸款也要一段時間
我也去問青少年創業但我必須上3周的課程 我都試過了 我想問如果我請求法官延後執行可以嗎?我真的很怕1月4號那天去沒錢繳就回不來了!!!我心裡好擔心!!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我寫訴請狀給軍法官她有可能會答應給我一點時間籌錢再去報到執行嗎?
這次我真的怕了 在那8個月我無時無刻思念我的小孩 那種感覺真的很痛
這也是我這次體會到的最重要的一刻 我只是想陪我的小孩過完年
軍法官會答應嗎!!日子一天一天的到來1月4日越來越近
我只想軍法官能給一點時間 因為它執行單她寫說要一次付清 不然就入監執行
我寫訴請狀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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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3-01-04
版主您好
易科罰金一般是可以分期支付的,但要經由承辦檢察官同意,所以您應該直接連絡執行的檢察官,說明您的難處,申請分期支付或者再度請求易服勞役。祝您新的一年有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