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何時要申請營業執照? - 開店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2-06-1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大大~
最近跟朋友要開輕食店~店才剛租到...
現在的狀況是--裝潢中--大概要裝潢1個多月吧~
不知道現再是不是就該申請營業執照?
之前上網查是說國稅局在營登下來後就馬上來看~
那正在裝潢可以嗎?
還有要申請可樂機~也是現在就要申請嗎?
以及電話線....現在可以申請嗎??
非常不知道順序....>< 第一次開店...
不知道有人可以告訴我該先作什麼嗎?
Update:
是喔! 那當國稅局來時正在裝潢中,
都還不知道員工多少, 要如何估繳多少税??
商號 = 營登行號嗎?
不好意思喔~~問一堆,謝謝ㄝ!
Tags: 開店

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2-06-19T20:56
既然您與您的朋友已經決定要開設店面營業,理論上
從決定並投入資金後,就應該依相關法令來申請登記。
你們開的應該是商號吧!首先要先依"商業登記法"向所在地
市政府申請商業登記,商業登記完後,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
登記。至於你問道如果國稅局在接獲營業登記後要到現場看
時還在裝修的部分,這是沒有關係的。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聯繫!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2-06-15T07:19
營業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依稅法規定,只要有營業行為均應辦理營業登記。
且依規定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可使用收據營業稅稅率為1%。
依實務經驗,建議您辦理商號登記,國稅局才可能核定使用收據。 若申請公司組織,國稅局會認定有一定規模,而核定使用發票居多。
申請商號要向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商號名稱同一縣市不得重覆。
一般商家均委託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及稅務代理人申辦居多,因為申辦流程專業事務所可以快速申辦完成且可以提供您日後相關稅務說明。
應準備資料:
一、3~5個商號名稱查名
二、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三、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四、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五、租賃合約
六、資本額>25萬需檢附資金證明
七、商號大章及負責人印章
項目 行號 名稱 XX工作室 XX企業社 XX實業社 名稱規定 同縣市不得重覆 資本額 沒有限制 資本額低於25萬免資金證明。 股東人數 獨資1人 合夥2人以上 股東年齡 須滿20歲 決議方式 獨資:負責人同意 合夥:全體合夥人同意 股東責任 無限清償責任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希望我的回覆,可以協助您解決疑惑!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進入智盛的部落格詢問~
亦可加入全(假)日免費諮詢即時通:tax33333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ax33333
部落格有提供專人線上服務!可以線上立即諮詢稅務問題。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4698732/o/1512061500...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2-06-19T01:36
安安
選對好方法,人生可以大不同^^
說真的!我寧願辛苦一陣子,也不要辛苦一輩子 !!!
我現在白天上班,晚上用2到3小時在家兼職網路創業
為自己備胎一份永續收入~ 兼職經營也能有正職收入哦!!!
歡迎你不需出門★線上免費了解吧.
免費註冊 www.js68.ftp.cc (請前往,網址複製貼上)
【需滿20歲】無誠勿試 ★ 如有打擾了 抱歉. 祝你事事順心~*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2-06-17T05:15
只要在申請營業登記時、填寫開業日期即可。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2-06-16T05:15
桃園縣一對20多歲年輕夫妻,因沉迷線上遊戲,放任年僅1歲多的女兒餓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處2人各7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姓夫妻於民國99年2月間早產生下1名生長發展遲緩的女嬰,女嬰於同年12月間,因流行性感冒病等疾病入院治療。
判決指出,女兒出院後,王姓夫妻因長期沉迷線上遊戲,怠於照顧女嬰,僅斷斷續續提供少量牛奶餵養她,而未給予足夠的餵食量,導致女童去年2月23日因消瘦型營養不良合併脫水引起代謝性休克死亡。
王姓夫妻辯稱他們無消極遺棄的主觀犯意,只是缺乏育兒的專業知識,王男月薪僅新台幣1萬餘元,有時甚至不到1萬元,王妻則因負擔母職而未外出工作,並非不思努力。
他們另主張自身有輕度智能障礙,屬社會中下階層的經濟弱勢族群,難以苛求他們對早產而天生孱弱的女嬰有完整必要的照料。
法院一審認為王姓夫妻的犯罪情狀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堪以憫恕,因此依法酌減其刑,判處王姓夫妻各5年4月徒刑。
高院審理認為,王姓夫妻熱中線上遊戲,沉溺於網路世界,卻對身旁真實存在的女嬰長期漠視,未給予她基本生存所須的扶助、養育等,導致女嬰雖滿週歲,體重卻未逾4公斤,還長期忍受未能獲取足量食物的飢餓苦痛。
合議庭認為王姓夫妻雖未對女嬰有積極的加害動作,但此持續性的行為「有何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因此撤銷原審依法減刑的部分,依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處2人各7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如何成立股東會紀念品代領處?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2-06-15T00:00
我本身開店,想成立股東會紀念品代領處,想請問如何成立?如何經營?請有經驗者提供相關資訊,謝謝

關於創業的成本利潤問題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2-06-15T00:00
我是一個想要開店創業的人,我想問的是
確定想販售的商品之後,就必須先列出各品項之詳細成本並估算利潤,方能確定售價。也才能夠進一步評估� ...

請問如何申請大陸的淘寶網?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2-06-14T00:00
我想在大陸的淘寶網開店賣東西,但不知道怎麼申請?

有關更生人貸款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2-06-11T00:00
1.是否有機構協助更生人貸款2.更生人要具備甚麼條件才能貸款我是個從事機車維修事業的人近來考慮開店.但是自� ...

尋找宜蘭咖啡店面器具的頂讓!!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2-06-11T00:00
本人要開店,想尋找咖啡店所需之器材,如有咖啡豆供貨亦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