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後想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與關於勞退的一些問題 - 開店
By Lucy
at 2011-04-01T00:00
at 2011-04-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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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們共有3間店(各都有申請一商號,都是獨資)
三間店各有一位負責人,三位負責人關係是職係親屬(我,先生,父親)
暫時沒有其他員工
因不了解勞健保投保事項~也聽說5人以下的公司不用成立同保單位
因此我們3位,我與先生是都在公所自行加保,父親則是依附另一直系親屬加保
最近因其中一間擴大(簡稱A店)~有必要成立投保單位~
因此有些不解
1.擴大的那間(A店)申請投保單位,另2間(只有單一負責人為員工)可否不用申請?
2.如果可以,另兩間的2位負責人可以員工名義掛在A店底下嗎?
3.承2,如果可以,因另兩位負責人與A店負責人的關係為配偶與直系親屬,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因負責人的保費似乎強迫要保到較高額的級距,且全額自付~
如以眷屬名義依附~保費似乎會很高
且因各有掛一間商號負責人~所以還能以員工方式保到A店或是依附A店負責人的眷屬嗎?
4.A店已成立3.4年,現在才成立投保單位~位不會被追朔之前的保費
雖已在公所加保與使用國保都會被牢健保局盯上?
5.A店未來至少會有一名員工,薪資因另有獎金(是個人業績有多有少),
每月薪資皆不同,這樣投保金額要怎麼申報?
6.A店負責人的投保薪資是否有辦法降低?
因獨資~盈虧自付並沒有打薪水,如有需要舉證要如何舉證呢?
是年營業額的6%(營所稅的擴大書審認定的所得)再除以12個月嗎?
7.投保單位需要負擔的是
<員工+雇主>勞健保公司的負擔70%與6%的勞工退休金嗎?
煩請各位解惑一下~
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下~3間店的關係~
3間店其實是同一間~我們都掛同一個招牌
A店是大倉庫~另兩間是門市~所以另兩位負責人在A店幫忙與作業的時間也相當長~
並非不同店
2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那再確認一下~
因我們剛好有要再開新店~
開的新店一定會在申請商號~
因此可在此店設投保單位~所有的人員都轉到那邊去嗎?
或是可已再申請一個新商號直接設投保單位可以嗎?
這樣是合法的媽?會不會被查呢?可否規避掉健保費的追朔呢?
三間店各有一位負責人,三位負責人關係是職係親屬(我,先生,父親)
暫時沒有其他員工
因不了解勞健保投保事項~也聽說5人以下的公司不用成立同保單位
因此我們3位,我與先生是都在公所自行加保,父親則是依附另一直系親屬加保
最近因其中一間擴大(簡稱A店)~有必要成立投保單位~
因此有些不解
1.擴大的那間(A店)申請投保單位,另2間(只有單一負責人為員工)可否不用申請?
2.如果可以,另兩間的2位負責人可以員工名義掛在A店底下嗎?
3.承2,如果可以,因另兩位負責人與A店負責人的關係為配偶與直系親屬,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因負責人的保費似乎強迫要保到較高額的級距,且全額自付~
如以眷屬名義依附~保費似乎會很高
且因各有掛一間商號負責人~所以還能以員工方式保到A店或是依附A店負責人的眷屬嗎?
4.A店已成立3.4年,現在才成立投保單位~位不會被追朔之前的保費
雖已在公所加保與使用國保都會被牢健保局盯上?
5.A店未來至少會有一名員工,薪資因另有獎金(是個人業績有多有少),
每月薪資皆不同,這樣投保金額要怎麼申報?
6.A店負責人的投保薪資是否有辦法降低?
因獨資~盈虧自付並沒有打薪水,如有需要舉證要如何舉證呢?
是年營業額的6%(營所稅的擴大書審認定的所得)再除以12個月嗎?
7.投保單位需要負擔的是
<員工+雇主>勞健保公司的負擔70%與6%的勞工退休金嗎?
煩請各位解惑一下~
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下~3間店的關係~
3間店其實是同一間~我們都掛同一個招牌
A店是大倉庫~另兩間是門市~所以另兩位負責人在A店幫忙與作業的時間也相當長~
並非不同店
2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那再確認一下~
因我們剛好有要再開新店~
開的新店一定會在申請商號~
因此可在此店設投保單位~所有的人員都轉到那邊去嗎?
或是可已再申請一個新商號直接設投保單位可以嗎?
這樣是合法的媽?會不會被查呢?可否規避掉健保費的追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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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1-04-03T14:21
at 2011-04-03T14:21
1.擴大的那間(A店)申請投保單位,另2間(只有單一負責人為員工)可否不用申請?
上述已說明~~~公司只有自營主一人無員工,無法設立勞保投保單位,但健保依舊需依附自己公司. 2.如果可以,另兩間的2位負責人可以員工名義掛在A店底下嗎?
當然可以沒有問題,但只能投勞保不能投健保,但是2位負責人在A公司健保投保薪資高於健保局核定投保薪資(例如34800以上)除外. 3.承2,如果可以,因另兩位負責人與A店負責人的關係為配偶與直系親屬,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不可以,健保必須按照分類順序投保,簡單的說有工作就須依附工作單位投保,沒有工作者必須依附有工作的眷屬名下投保,若夫妻(眾親屬)皆無工作,則依附公所投保(第六類人口) 4.A店已成立3.4年,現在才成立投保單位~位(會)不會被追朔之前的保費,雖已在公所加保與使用國保都會被牢健保局盯上?
請參閱上述解釋. 5.A店未來至少會有一名員工,薪資因另有獎金(是個人業績有多有少),每月薪資皆不同,這樣投保金額要怎麼申報?
可用平均薪資做為投保薪資(省麻煩),不然就是按實際薪資投保,每月變更申報投保薪資. 6.A店負責人的投保薪資是否有辦法降低?
負責人投保薪資應以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目前為43,900元),所得未達最高一級者,應檢附最近年度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及最近3個月薪資印領清冊(分列各項獎金、津貼等明細)或最近年度國稅局核發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等影本供稽,若成立未滿6個月者得出具薪資切結書,但負責人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適用之等級。(健保相同手續最低34800) 7.投保單位需要負擔的是 <員工+雇主>勞健保公司的負擔70%與6%的勞工退休金嗎?
勞保~雇主70%,員工20%,政府10%
健保~雇主60%,員工30%,政府10%
勞退金~最低提撥為6%,由雇主100%負擔. 最後~~~不管是再開新公司或又再增設一商號,其勞健保投保辦法不變,至於健保差額追溯不可能完全規避,因為投保不實原因已具體確實存在,只能簡單說~不變動也許還有機會閃過,但愈常變動健保局愈快發覺.
祝順心
2011-04-10 09:17:14 補充:
補充說明~~~雇主其投保薪資34800起跳,保險費100%自付.
但是,99年4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政府實施差額補助,投保金額40,100元(含)以下者, 全額補助;42,000元至50,600元者,補助20%;53,000元(含)以上者,全額自付.
請參閱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適用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
By Robert
at 2011-04-02T00:08
at 2011-04-02T00:08
可以
2.如果可以,另兩間的2位負責人可以員工名義掛在A店底下嗎?
可以
3.承2,如果可以,因另兩位負責人與A店負責人的關係為配偶與直系親屬,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不會啊
因負責人的保費似乎強迫要保到較高額的級距,且全額自付~ 如以眷屬名義依附~保費似乎會很高 且因各有掛一間商號負責人~所以還能以員工方式保到A店或是依附A店負責人的眷屬嗎? 可以啊
4.A店已成立3.4年,現在才成立投保單位~位不會被追朔之前的保費
雖已在公所加保與使用國保都會被牢健保局盯上?
健保會追朔勞保不會
5.A店未來至少會有一名員工,薪資因另有獎金(是個人業績有多有少),
每月薪資皆不同,這樣投保金額要怎麼申報? 就實報 如他每月約領2萬以上的話就先投19200投保薪資,其他就用獎金去申報就OK啦
6.A店負責人的投保薪資是否有辦法降低?有啊
因獨資~盈虧自付並沒有打薪水,如有需要舉證要如何舉證呢?附件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給勞健保局但不一定降的下來啊
健保就有規定負責人最低要43800元吧(有沒有再變動我不了了)
是年營業額的6%(營所稅的擴大書審認定的所得)再除以12個月嗎?
7.投保單位需要負擔的是
<員工+雇主>勞健保公司的負擔70%與6%的勞工退休金嗎?退休金大部分會和員工說清楚因這部分是屬員工退休後可領的錢所以大部分都扣算員工的,看你怎麼跟員工談了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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