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間小民宿(申請合法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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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長輩家中有房子沒有在居住了。我覺得空著有點浪費。
所以我把他做成民宿來經營,至於客群我搶攻比較低價的客群。

所以預算方面不高。但這比較偏向經營層面的問題不是我現在主要的問題,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合法化的問題。所以是法規方面的問題。

不知道有沒有版上先進能幫小弟解惑的。

問題1:由建築物實際使用人自行經營。但離島地區經當地政府委託經營之民
宿不在此限。
關於這方面我是不是沒辦法以自己的名義去做申請呢?

問題2:若我不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我是不是也申請不到呢?

感謝各位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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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6-30
實際使用人是包括出租人,你是子女要經營應該符合實際使用
寫錯, 承租人
Necoo avatarNecoo2012-07-02
然後戶籍要遷過去
Eden avatarEden2012-07-06
不過你要先確定你長輩房子所在地符合申請民宿的規定
google一下 民宿管理辦法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7-11
房子是不是你的沒差.申請時請所有人簽同意書就好
Mia avatarMia2012-07-14
我房子跟土地都是在我舅媽名下,但是民宿負責人是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