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轉讓(?)的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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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不確定用轉讓這個詞在我這情況是否精確。

狀況如下:
有數個股東成立了一間公司,並以其中一人之名成立公司A並為負責人。

後來因為理念不合,該公司負責人決定退股,但他不想把當初他成立的公司A給其餘股東使
用。

所以其餘股東決定再成立公司B,並繼續營運。

想請教一下大家,在這種情況下是先把A公司停業再以B公司復業嗎?
另公司內的財產轉移該用何種方式轉過去?

抱歉,因為不知道這種情況該用什麼關鍵字搜尋資料,所以也google不到這種case,才上來
詢問各板友。
若有什麼需要提點指正的,也請不吝點出,感謝各位了<(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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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5-20
問與公司合作的事務所不就好了!!
Tom avatarTom2018-05-22
A和B公司沒有交互持股,或業務委託關係,完全獨立的話
應該就不叫做轉讓,A公司做清算,公司財產分還股東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5-26
不過還是找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協助辦理比較妥當
Elma avatarElma2018-05-29
為啥不問事務所? 你期待這裡有比會計師厲害的人?
Mason avatarMason2018-05-31
樓上說的沒錯喔,一間清算一間成立,就這樣解決
Kyle avatarKyle2018-05-31
我覺得負責人不想A公司讓人使用是不是應該把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6-05
其他人股份買回再清算呢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6-06
感覺問題沒這麼簡單 原po沒有把話說清楚,正常就是清算
David avatarDavid2018-06-08
不然就是A公司有綁特定合約或是有特別執照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