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目前有考慮小額創業,賣小吃(臭豆腐)
1.承租房子,然後早上時段或樓上房間分租給其他人,會有什麼問題嗎?合約要怎麼打
如果屋主願意接受,增加何條文有助於降低開業風險,查到是說加,若不克經營,可找頂讓
我想到是,如果我承租一年,第二個月,才找到分租方,所以我跟分租方打11個月的約嗎
2.賣炸物的抽煙機,有一種將煙抽到大塑膠桶,然後往水溝排,叫什麼名字,叫水電的師傅來做嗎?
在彰化員林做
打算買二手生財器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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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nFocus M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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