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車禍,獅子大開口,有點長,請大家幫忙了! - 開店
By Annie
at 2015-07-16T00:00
at 2015-07-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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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年初在台北市,公司大樓的地下停車場B1 ,發生車禍. 需要大家幫忙想想辦法.
我們公司的所有大樓員工停B2~B3, 地下一樓B1是委租給, 對外收費的臨時停車場, 做為外車的收費停車. 我是大樓內員工, 車停在B2, 我要離開一定得經過B1, 收費管理亭也在B1, 但我們停在B2和B3的, 不用收費直接離場就好. 但他們的收費亭, 本來就設置在在一個很危險的位子, 是在整個入/出場處, 柱子和U大轉彎處中間, 他們還放了小桌子, 椅子, 一些員工的雜物,
再加上他們常常有超收的情形,車子停的很擠.所以我們每次進場和出場的車子, 永遠都要退來退去, 無法會車, 塞住的情況常常上演.
當天我準備從地下室停車場離場,上坡, 轉上去B1,
準備要經過, 大U型轉彎處收費亭的時候, 先看到第一個收費員A, 坐在那裡.
接著轉了一半的彎, 就要到B1到1樓"出場口"的時候, 才看到有第二個收費員B,
在U型轉彎最深處坐在那裡睡大覺, 頭是整個垂的, 雙腿伸在車道上, 手也伸出來的.那收費亭的平行對面, 停了二台車, 車道就更是擁擠了.
後來聽到一聲叫聲....我趕緊車停下來, 不確定是不是叫我? 我下車之後, 其中A收費員跟我說,你壓到他的腳了(睡覺的那位 B). A收費員說~"我是看到, 大叫一聲, 叫他收腳, 但來不及了"!
我當下先問B收費員, 他有沒有事? 他睡眼惺忪, 說很痛, 我問他能不能站, 能不能走, 叫他先脫鞋襪看看狀況, 只看到一個大概五元硬幣的黑青. 然後他說他能站, 也能走. 應該沒事.我一直問他真的沒事嗎? 能站能走, 應該沒問題.
但他就一直叫我走, 叫我離開, 說他沒事, 我還堅持留在那裡先觀察一下, 看看他狀況, 他就一直叫我走, 就說他沒事, 我趕快離開就好. 因此我們二方都沒有報警, 沒有"當下"去驗傷.最後我留下電話, 離開了現場.
第二天到公司, 想慰問他有沒有好點, 結果看到前一天的 A收費員, 說他什麼後來朋友剛好來看他, 他說他腳很痛, 他的朋友堅持帶他去看醫生, 結果照X光, 說腳骨側邊輕微骨裂. 不能上班了..
我知道情況不對了, 才趕緊補報警備案, 警察先生們相當的熱心,然後開了報案的聯單給我, 讓我可以跟投保"強制險"的公司, 讓對方申請醫療部分的賠償.
到此時, 對方都沒有來跟我聯絡,我的意思是, 當下發生狀況時, 是他堅持要我離開說自己沒事.但後來發現狀況不對, 你至少要告知我, 有什麼狀況, 我有留電話給他, 他完全不主動告知自己有受傷, 好像都無所謂. 我還是表示誠意, 去跟他同事要了他的電話. 跟他聯絡. 告知對方, 所有的醫療單據請保留, 可以申請強制險, 實報實銷的理賠費用.
我1-3天就一通簡訊問候他, 看他有沒有好一點, 他都愛回不回, 問他何時康復, 一下說50天, 一下60天, 一下90天. 但事發"沒有半個月", 他就回到工作場所, "跟同事聊天", 走動, 是有用手杖, 我有錄下來, 也有跟對方對話問候. 後來他陸續都有到工作場所跟同事聊天打屁, 我也有錄影存証, 但他說他不能走動上班.而且他的工作並不需要負重, 也不用怎麼走動, 只要收錢.
後來積極起來, 就是要跟我要錢了, 他要我付 25萬給他. 我跟對方表明不可能負擔的起, 如果免除法律繁瑣過程, 我只願請他出示月薪証明, 我賠他一個月薪水,他表示不能接受.因此對方決定循求法律途徑.
我有聯絡他們公司, 說明事情的經過. 沒想到, 他們公司其實在支支唔唔之下, 他們其實是知道他們的員工業務過失知道員工本身犯的錯, 任由他們去跟對方開口要錢? 而且, 原本設置危險收費亭的地方, 我們事發十天後, 他們公司"很機靈"的, 在連續假期期間, 就悄悄的將收費亭位置移開了. 完全裝做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沒有發生, 要他們出席調解庭, 他們說好, 也沒有出現.他們是場地承租者, 員工也是他們的人耶.
之後區公所調解我有出席, 調解失敗, 再收到警局的通知單, 也去做了筆錄, 接下來就等出庭通知. 員警有好心叫我去申請, 肇事責任鑑定書, 但我打去問, 他們說, 因為我們事發地, 是私人場所, 不是公用道路, 就算自費, 也沒有辦法申請. 只能準備好所有東西去法庭講.目前就是他已經提告, 我要等出庭吧, 我想.
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現在的疑問是:
1. 我能做的都做了. 但我真的覺得不是我的錯. 為什麼這樣也能要錢, 我還能做什麼保障自己?如果這樣他也是對的, 那是不是大家都去帝寶門口睡, 這樣就賺翻了?
2. 怎麼樣才能讓他們公司出來面對?
3. 寄存証信函給他們二邊, 有任何保障作用嗎?
謝謝你, 麻煩幫幫我了, 謝謝大家^^
已更新項目:
先謝謝以下幾位的回覆,
首先, 有, 我所有, 包括案發當時. 停車場整個位置的更動, 所有的影片我都有.
TO: 殘障人士志工:
有. 對方有去申請, 我有出席. 即使很多人說我根本不用去.
警局通知, 我也有去, 我都有出席. 協調失敗.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斯源:案發當時, 還有後來停車場變動什麼, 所有的畫面聲音影像, 我都有. 當時我跟我朋友講這件事, 他們揶揄我, 說又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受害者. 這句話好好用哦, 所有車禍, 這句話就打死了. 我們公司的停車場, 不管是出車還是入車, 不管那一層樓, 都有超過100分貝的鈴聲(影片也有錄), 感應式的.
3 個已更新項目:
他是場地的管理員, 他應該比我更清楚. 到底是誰"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且我們的車道有紅綠燈, 當時是我的綠燈, 也就是我的"路權", 為什麼他可以在那裡睡覺? 調解庭的時候, 他還想騙, 說他沒有在睡, 結果被逼急了, 才說, 我沒有睡覺, 我只是"打盹", (我有錄音檔!)總之, 去GOOGLE. 睡覺, 打盹, 都表示, 你的意識不清楚, 你是場地管理員, 出車鈴聲那麼大, 任何正常人都會小心車子. 為什麼你沒有?
4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感謝你的回覆. 那我是不是更可以"合理懷疑", 他是假車禍, 真詐財? 因為那時段只有我下班離場(我們天天去, 他們都知道), 看我女生好欺負怕事好要錢? 他60歲了, 跟我要退休金? 而且我還當好人, 當下發生事情, 我沒有直接找他們公司, 我只跟他好好說, 我不找他公司, 是怕他年紀大了, 跟他公司講, 他會沒工作, 我一直到事發快2個月, 才跟他公司說, 因為他一直要25萬. 結果更好笑的是, 我才是白痴, 他公司根本就知情. 而且看過影帶, 就是發現自己員工在睡, 所以什麼都不敢說.
5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我請他移開? 那到底我是管理員, 還是他是管理員? 薪水是他在領, 還是我在領? 那麼好賺哦?而且我當過太多次好人, 之前停車場紅綠燈, 根本沒有人在看, 鈴聲沒有人在聽, 我看到有一個女生發生車禍, 自撞. 為了讓別人. 我好心去跟他們管理員說, 請你們公司, 掛一個大大的牌子, 請看號誌來通行, 紅燈就不能過. 他們公司才掛了一個大大的牌子, 請大家看一下燈號. 他們公司完全沒在管理!
6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那照你這樣子說, 他們的場地, 他們的員工沒做好自己工作, 還要我賠錢. 那八仙那案子就簡單了, 應該八仙跟所有家屬要錢, 害他們不能開店? 大家要賠他不能賺錢? 是這樣子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to 斯源: 再次感謝你的回覆. 但有些資訊可能有爭議哦. 他們停車場, 沒有任何速限標誌, 而法律的部分, 這個可參考~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_...
8 個已更新項目:
而停車場是不是公共道路, 也有不同的判決先例哦, 以下二個可參考~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564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642
我們公司的所有大樓員工停B2~B3, 地下一樓B1是委租給, 對外收費的臨時停車場, 做為外車的收費停車. 我是大樓內員工, 車停在B2, 我要離開一定得經過B1, 收費管理亭也在B1, 但我們停在B2和B3的, 不用收費直接離場就好. 但他們的收費亭, 本來就設置在在一個很危險的位子, 是在整個入/出場處, 柱子和U大轉彎處中間, 他們還放了小桌子, 椅子, 一些員工的雜物,
再加上他們常常有超收的情形,車子停的很擠.所以我們每次進場和出場的車子, 永遠都要退來退去, 無法會車, 塞住的情況常常上演.
當天我準備從地下室停車場離場,上坡, 轉上去B1,
準備要經過, 大U型轉彎處收費亭的時候, 先看到第一個收費員A, 坐在那裡.
接著轉了一半的彎, 就要到B1到1樓"出場口"的時候, 才看到有第二個收費員B,
在U型轉彎最深處坐在那裡睡大覺, 頭是整個垂的, 雙腿伸在車道上, 手也伸出來的.那收費亭的平行對面, 停了二台車, 車道就更是擁擠了.
後來聽到一聲叫聲....我趕緊車停下來, 不確定是不是叫我? 我下車之後, 其中A收費員跟我說,你壓到他的腳了(睡覺的那位 B). A收費員說~"我是看到, 大叫一聲, 叫他收腳, 但來不及了"!
我當下先問B收費員, 他有沒有事? 他睡眼惺忪, 說很痛, 我問他能不能站, 能不能走, 叫他先脫鞋襪看看狀況, 只看到一個大概五元硬幣的黑青. 然後他說他能站, 也能走. 應該沒事.我一直問他真的沒事嗎? 能站能走, 應該沒問題.
但他就一直叫我走, 叫我離開, 說他沒事, 我還堅持留在那裡先觀察一下, 看看他狀況, 他就一直叫我走, 就說他沒事, 我趕快離開就好. 因此我們二方都沒有報警, 沒有"當下"去驗傷.最後我留下電話, 離開了現場.
第二天到公司, 想慰問他有沒有好點, 結果看到前一天的 A收費員, 說他什麼後來朋友剛好來看他, 他說他腳很痛, 他的朋友堅持帶他去看醫生, 結果照X光, 說腳骨側邊輕微骨裂. 不能上班了..
我知道情況不對了, 才趕緊補報警備案, 警察先生們相當的熱心,然後開了報案的聯單給我, 讓我可以跟投保"強制險"的公司, 讓對方申請醫療部分的賠償.
到此時, 對方都沒有來跟我聯絡,我的意思是, 當下發生狀況時, 是他堅持要我離開說自己沒事.但後來發現狀況不對, 你至少要告知我, 有什麼狀況, 我有留電話給他, 他完全不主動告知自己有受傷, 好像都無所謂. 我還是表示誠意, 去跟他同事要了他的電話. 跟他聯絡. 告知對方, 所有的醫療單據請保留, 可以申請強制險, 實報實銷的理賠費用.
我1-3天就一通簡訊問候他, 看他有沒有好一點, 他都愛回不回, 問他何時康復, 一下說50天, 一下60天, 一下90天. 但事發"沒有半個月", 他就回到工作場所, "跟同事聊天", 走動, 是有用手杖, 我有錄下來, 也有跟對方對話問候. 後來他陸續都有到工作場所跟同事聊天打屁, 我也有錄影存証, 但他說他不能走動上班.而且他的工作並不需要負重, 也不用怎麼走動, 只要收錢.
後來積極起來, 就是要跟我要錢了, 他要我付 25萬給他. 我跟對方表明不可能負擔的起, 如果免除法律繁瑣過程, 我只願請他出示月薪証明, 我賠他一個月薪水,他表示不能接受.因此對方決定循求法律途徑.
我有聯絡他們公司, 說明事情的經過. 沒想到, 他們公司其實在支支唔唔之下, 他們其實是知道他們的員工業務過失知道員工本身犯的錯, 任由他們去跟對方開口要錢? 而且, 原本設置危險收費亭的地方, 我們事發十天後, 他們公司"很機靈"的, 在連續假期期間, 就悄悄的將收費亭位置移開了. 完全裝做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沒有發生, 要他們出席調解庭, 他們說好, 也沒有出現.他們是場地承租者, 員工也是他們的人耶.
之後區公所調解我有出席, 調解失敗, 再收到警局的通知單, 也去做了筆錄, 接下來就等出庭通知. 員警有好心叫我去申請, 肇事責任鑑定書, 但我打去問, 他們說, 因為我們事發地, 是私人場所, 不是公用道路, 就算自費, 也沒有辦法申請. 只能準備好所有東西去法庭講.目前就是他已經提告, 我要等出庭吧, 我想.
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現在的疑問是:
1. 我能做的都做了. 但我真的覺得不是我的錯. 為什麼這樣也能要錢, 我還能做什麼保障自己?如果這樣他也是對的, 那是不是大家都去帝寶門口睡, 這樣就賺翻了?
2. 怎麼樣才能讓他們公司出來面對?
3. 寄存証信函給他們二邊, 有任何保障作用嗎?
謝謝你, 麻煩幫幫我了, 謝謝大家^^
已更新項目:
先謝謝以下幾位的回覆,
首先, 有, 我所有, 包括案發當時. 停車場整個位置的更動, 所有的影片我都有.
TO: 殘障人士志工:
有. 對方有去申請, 我有出席. 即使很多人說我根本不用去.
警局通知, 我也有去, 我都有出席. 協調失敗.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斯源:案發當時, 還有後來停車場變動什麼, 所有的畫面聲音影像, 我都有. 當時我跟我朋友講這件事, 他們揶揄我, 說又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受害者. 這句話好好用哦, 所有車禍, 這句話就打死了. 我們公司的停車場, 不管是出車還是入車, 不管那一層樓, 都有超過100分貝的鈴聲(影片也有錄), 感應式的.
3 個已更新項目:
他是場地的管理員, 他應該比我更清楚. 到底是誰"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且我們的車道有紅綠燈, 當時是我的綠燈, 也就是我的"路權", 為什麼他可以在那裡睡覺? 調解庭的時候, 他還想騙, 說他沒有在睡, 結果被逼急了, 才說, 我沒有睡覺, 我只是"打盹", (我有錄音檔!)總之, 去GOOGLE. 睡覺, 打盹, 都表示, 你的意識不清楚, 你是場地管理員, 出車鈴聲那麼大, 任何正常人都會小心車子. 為什麼你沒有?
4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感謝你的回覆. 那我是不是更可以"合理懷疑", 他是假車禍, 真詐財? 因為那時段只有我下班離場(我們天天去, 他們都知道), 看我女生好欺負怕事好要錢? 他60歲了, 跟我要退休金? 而且我還當好人, 當下發生事情, 我沒有直接找他們公司, 我只跟他好好說, 我不找他公司, 是怕他年紀大了, 跟他公司講, 他會沒工作, 我一直到事發快2個月, 才跟他公司說, 因為他一直要25萬. 結果更好笑的是, 我才是白痴, 他公司根本就知情. 而且看過影帶, 就是發現自己員工在睡, 所以什麼都不敢說.
5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我請他移開? 那到底我是管理員, 還是他是管理員? 薪水是他在領, 還是我在領? 那麼好賺哦?而且我當過太多次好人, 之前停車場紅綠燈, 根本沒有人在看, 鈴聲沒有人在聽, 我看到有一個女生發生車禍, 自撞. 為了讓別人. 我好心去跟他們管理員說, 請你們公司, 掛一個大大的牌子, 請看號誌來通行, 紅燈就不能過. 他們公司才掛了一個大大的牌子, 請大家看一下燈號. 他們公司完全沒在管理!
6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那照你這樣子說, 他們的場地, 他們的員工沒做好自己工作, 還要我賠錢. 那八仙那案子就簡單了, 應該八仙跟所有家屬要錢, 害他們不能開店? 大家要賠他不能賺錢? 是這樣子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to 斯源: 再次感謝你的回覆. 但有些資訊可能有爭議哦. 他們停車場, 沒有任何速限標誌, 而法律的部分, 這個可參考~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_...
8 個已更新項目:
而停車場是不是公共道路, 也有不同的判決先例哦, 以下二個可參考~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564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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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
All Comments
By Zanna
at 2015-07-18T08:48
at 2015-07-18T08:48
真的蠻長的,我也仔細看完了。
1. 我能做的都做了. 但我真的覺得不是我的錯.
答:是不是你的錯,不是你「認為」就算數,檢法如何認定才重要。而我認為你佔大部份的錯。
為什麼這樣也能要錢
答::受傷了,為什麼不能要錢?人總貪婪,一方總想多收一點,另一方總想少付一點,這是正常的,你必須這麼認知,對你打官司有利。
我還能做什麼保障自己?
答:依你所述,你的搜證已經算仔細,目前看來唯一缺的,就是事發時的錄影像,這種收費停車場,一定有監視器,要求他們提供當日事發時的整段影像。如果他們說沒有,立刻報警,因為他們有可能故意損毀證據。
如果這樣他也是對的, 那是不是大家都去帝寶門口睡, 這樣就賺翻了?
答:是的,聰明點的不該自殺,就應該這麼做,只是會被該社區警衛趕走而已。
2. 怎麼樣才能讓他們公司出來面對?
答:訴訟。
3. 寄存証信函給他們二邊, 有任何保障作用嗎?
答:兩邊都已經要興訟,存證信已無任何意義,法官會安排調解庭,有什麼話調解時再說。
---------------------------------------
版大一定會覺得我第一題回的莫名其妙,請讓我解釋一下。
有人睡在車道上,無論躺平在那邊,或是伸一隻腳,「都是不動的」,你則是動力車輛駕駛人,本就應負注意負任,你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對方受傷,幾乎可確定就是「過失傷害」。
有好多案例,如醉漢睡在馬路中央,結果被車輾死,駕駛倒楣,揹了前科還賠錢;而以版大所述情況,連車道上也能壓到人,不是你的錯還能是誰的錯?
你可以主張對方一組二人,而且是專業經營收費停車場的公司,員工應有足夠的訓練,避免停車場車禍發生。雖然大部份責任在你,但能找到什麼理由怪對方,你盡量清楚表述,能少個5、10%責任都好。
對方想多要錢,你不付是對的,讓法官判,頂多幾個萬就搞定,只是訴訟曠日費時,你還得一直出庭,就醬了。
2015-07-17 10:20:46 補充:
1.無論原被告,準時出席調委會是對的,對訴訟有幫助。
2.「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否惡法在此不討論,反正在修法前,你就得遵守。除非你能證明,以你的車型及環境等因素,的確看不到對方的腳,若檢方不信,可要求重建現場。
3.他是場地的管理員, 他應該比我更清楚. 到底是誰"應注意而未注意"?
上了法庭千萬不可這麼主張,「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人就是你無誤,前文已說過了,就算他躺在車道上,你也不能壓過他,更何況,地下室行車速度規定5/KM,我不用看影帶都知道你一定超速,這點你辯不贏人,至於他是場地管理員,不應怠忽職守,這點可以提,畢竟他也有盡量避免車禍發生的責任在,這能幫你分掉幾個趴,但你仍然輸定了。
2015-07-17 10:21:09 補充:
4.音量多大不重要,聾子就不能上街嗎?聽不見被撞死活該?再吵他就是能睡,能奈他何?另外,有時閃神了,或長期處於同樣的聲音環境中,大腦會忽略這個聲音資訊,這就是為什麼以前鐵路還在用人工放柵欄時,顧平交道的鈴嚮了仍然忘了放柵欄,火車警鈴比你家車道還大聲吧?人家還不照樣揹過失。
5.你也不能在地下室主張「路權」,這個詞是公共運輸體系在用的,因為車禍發生在私有財產,所以不能申請鑑定不是嗎?停車場紅綠燈真的只是參考用,不信,日後你一直闖地下室紅燈,看會不會開罰單。
6.他沒有注意車輛,聽不見100分貝的鈴聲,還意識不清,的確不是正常人,但不代表你可以撞他。
2015-07-17 10:21:26 補充:
7.我光聽版大敍述,便肯定對方不可能假車禍詐騙,這是很嚴重的指控,雖然妳可以任意主張,但為了避罪被反控誣告,似乎不太划得來,且誣告是七年以下重罪,版大要考慮清楚。
8.妳可以主張他們公司管理不當,這又可以分掉幾個趴。
9.上了法院,版大應針對個人的案子清楚表述即可,千萬不可扯東扯西,檢法不要聽那些,甚至可能認定妳無理取鬧,版大要注意哦!
By Heather
at 2015-07-20T16:15
at 2015-07-20T16:15
其實這種無限上綱獅子大開口的案例到處都是,我建議你如果可以的話請一個律師或法律顧問,畢竟都要進入法律程序,有他們的協助會讓談判進行的比較順利,才不會被對方一鬧,原本有理的都說不清了。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519
網站裡有免費法律諮詢電話,可以打去詢問
請專業人士給你建議
By Oscar
at 2015-07-20T11:35
at 2015-07-20T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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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想換公司的妳,歡迎面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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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at 2015-07-17T07:36
at 2015-07-17T07:36
A:怎會沒錯,錯的就是你而已,別人壓不到為什麼只有你壓到
看到有人在行車路徑上,就更該小心,甚至請對方移開
至於去帝寶門口睡....你自己去即可,不用找別人
2. 怎麼樣才能讓他們公司出來面對?
A:您是要公司再向你求償嗎?因為你讓他們員工受傷不能上班,公司還需找他人來代班,這是您要承擔阿
3. 寄存証信函給他們二邊, 有任何保障作用嗎?
A:談不攏就讓法院判而已阿,寄那個有什麼用阿
2015-07-17 12:13:56 補充:
請別混而ㄧ潭
你的只是單純你壓傷人....你須賠償對方而已
八仙是要先共同賠償給傷者
然後再依比例向主辦單位求償損失
不是向傷者求償
所以大家ㄧ昧向八仙撻伐
是因為它是大企業...才有錢要
它是須共同賠償...但絕不是全部
買門票時...有沒有附加保險
假如有保險...保險公司也要賠
By Rachel
at 2015-07-20T06:37
at 2015-07-20T06:37
對方要多少錢,又不是版主就得照賠?
對方得自己拿證據出來,讓法院去判賠。
畢竟對方是原告,原告本身就有舉證義務存在!
By Rae
at 2015-07-19T21:27
at 2015-07-19T21:27
看完板大發生的事,想起前陣子親戚發生的車禍
因為跟板大發生的事很相似
但對這樣的事情,賠償等等都不清楚...
期間有位朋友介紹了法律互助協會
當初抱滿疑惑,因為不懂法律常識,遇上這種事更為頭大
自從找了中華民國法律互助協會 做了電話諮詢
和律師親自對談
才順利解決,還要得滿意的賠償
相關網址 http://www.law-pyr.com/
信箱沒記錯好像是 [email protected]
希望能幫助到板大
By Ursula
at 2015-07-19T13:03
at 2015-07-19T13:03
要是對方不出席~就表是合解失敗!
再告上法庭~他一定要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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