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進口貨物免稅金額調降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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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的新函令,對於版上跑單幫或是進口貨物的人應該多少有點幫助。

台財關字第1061018778號函:

「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二千元以下者,

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及貨物稅,但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不適用之。」

此項規定,從現行的三千元,下修為二千元。自107.1.1生效。



而有些人應該也很熟悉的是,自今年7月1日起,

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免稅規定放行逾六次者,

該半年度就不再適用其免稅規定。


以上,分享給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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