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6年跟一位朋友借了錢 大約是13萬 當初要去做點小工程
不過工程沒做成 後來轉開了一家小店面 不過店面後來生意不好倒了.再跟朋友借錢的當下他並沒有要我寫借據或是本票.後來朋友要求我寫下借據根本票.我也答應了並簽下15萬本票以及借據.可是並沒有說明還錢方式.之後工作一直很不順利.找到新工作指還了一萬元.又因某些問題入獄服刑50天.在出獄之後找到臨時工的工作.有收入之後就不定時的匯款給對方幾千元(大部分都是再10號發薪日)97年6月匯款一萬98年2月匯款3千98年3月匯款3千
98年5月匯款3千.97年中間9月至11月因服刑50天所以沒工作.至97年12月找到工作手頭比較寬裕才在2月開始匯款.4月份工作天數變少薪水不多又沒有匯.在98年7月2日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告訴我被通緝.當時還不知道怎麼回事.98年7月3日到了警局才知道我被朋友告.告我不還錢.請問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辦.另外再96年借錢那段時間.一直到97年6月因為工作不穩定所以有跟朋友說暫時還無法償還.可是在這期間朋友有到家裡去騷擾我的家人長輩.並揚言要動手打我家人.那關於打人這方面我又該如何處裡.當時朋友是對我的父母說的.並沒有其他正人在場.以上誰可以幫幫我
Update:
我目前在外租屋.父母親年紀都大了約80歲.有兩個小孩5歲跟4歲.太太在家裡帶小孩.收入不是很多.
Update 2:
我月新大約兩萬上下不等有時更少有時多 我會被判罰金嗎? 我沒有多餘的金錢付罰金 那我會去坐牢嗎? 家裡只有一份收入 實在沒有多餘的金錢再付罰款
Update 3:
在97年7月3日 我到了士林地檢署 法官問我是否認是某某某 我回答認識
法官又問我 是否於幾年幾月向某某某借款多少 我回答是(但是當初沒借那麼多~對方聲稱我借款金額有超過我跟他借的金額) 法官問我是否於幾年幾月跟某某某借款聲稱要投資工程但並無事實 我回答法官 這或許是認知的不同 (因當初並非自己認識的小工程 而是親戚引薦而知.再私底下與親戚思考小工程人力仲介.
Update 4:
但後來親戚與工程主人有間隙而作罷)
轉而投資其他店面(借款人有知道我有開店面 並且有到店面去看過數次
後來生意不好而收起來) 法官又拿出我所簽下的本票與借據問我是否是我所寫的 我回答是 法官問我為何沒有出庭 我回答 因為我不在戶籍居住地 所以未收到通知單 法官問那如何通知你 我回答留下現居住地 法官
問 記的下次要來開庭 我回答是
Update 5: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要準備哪些資料 匯款單 或者需要找當初引薦工程的親戚 或者我開店的證明
Update 6:
另外 在借款與還款的中間 我因為朋友的騷擾(到我家惡言相巷 找朋友來家裡鬧 所以我不敢給我借錢的朋友知道我在外的住處 但是電話沒有換過 中間我朋友到家裡去 也有從家裡的電話聯絡上 我也有告訴對方 我沒辦法還那麼多 但是我會盡量匯款給對方 後續就如我上面所說 的匯款時間 對方的電話在我當初辦的手機裡面 不過因為無理繳款所以被停話
我也無法從停話手機理查到電話 對方也告知我他已經搬家了
Update 7:
請問有誰可以幫幫我 很急 希望有董法律的大大可以幫忙一下 感激不盡
Update 8:
感謝 嘉的回答 我目前已經收到法院通知 通知我禮拜4去法院 上面著名請攜帶欠款人的款項 我想應該是要叫我還清 只是我目前不要說還清 連幾千元都湊不出來 很擔心不知道會怎麼樣 不過還是很感謝你的回答 我會盡快處裡這件事情
不過工程沒做成 後來轉開了一家小店面 不過店面後來生意不好倒了.再跟朋友借錢的當下他並沒有要我寫借據或是本票.後來朋友要求我寫下借據根本票.我也答應了並簽下15萬本票以及借據.可是並沒有說明還錢方式.之後工作一直很不順利.找到新工作指還了一萬元.又因某些問題入獄服刑50天.在出獄之後找到臨時工的工作.有收入之後就不定時的匯款給對方幾千元(大部分都是再10號發薪日)97年6月匯款一萬98年2月匯款3千98年3月匯款3千
98年5月匯款3千.97年中間9月至11月因服刑50天所以沒工作.至97年12月找到工作手頭比較寬裕才在2月開始匯款.4月份工作天數變少薪水不多又沒有匯.在98年7月2日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告訴我被通緝.當時還不知道怎麼回事.98年7月3日到了警局才知道我被朋友告.告我不還錢.請問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辦.另外再96年借錢那段時間.一直到97年6月因為工作不穩定所以有跟朋友說暫時還無法償還.可是在這期間朋友有到家裡去騷擾我的家人長輩.並揚言要動手打我家人.那關於打人這方面我又該如何處裡.當時朋友是對我的父母說的.並沒有其他正人在場.以上誰可以幫幫我
Update:
我目前在外租屋.父母親年紀都大了約80歲.有兩個小孩5歲跟4歲.太太在家裡帶小孩.收入不是很多.
Update 2:
我月新大約兩萬上下不等有時更少有時多 我會被判罰金嗎? 我沒有多餘的金錢付罰金 那我會去坐牢嗎? 家裡只有一份收入 實在沒有多餘的金錢再付罰款
Update 3:
在97年7月3日 我到了士林地檢署 法官問我是否認是某某某 我回答認識
法官又問我 是否於幾年幾月向某某某借款多少 我回答是(但是當初沒借那麼多~對方聲稱我借款金額有超過我跟他借的金額) 法官問我是否於幾年幾月跟某某某借款聲稱要投資工程但並無事實 我回答法官 這或許是認知的不同 (因當初並非自己認識的小工程 而是親戚引薦而知.再私底下與親戚思考小工程人力仲介.
Update 4:
但後來親戚與工程主人有間隙而作罷)
轉而投資其他店面(借款人有知道我有開店面 並且有到店面去看過數次
後來生意不好而收起來) 法官又拿出我所簽下的本票與借據問我是否是我所寫的 我回答是 法官問我為何沒有出庭 我回答 因為我不在戶籍居住地 所以未收到通知單 法官問那如何通知你 我回答留下現居住地 法官
問 記的下次要來開庭 我回答是
Update 5: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要準備哪些資料 匯款單 或者需要找當初引薦工程的親戚 或者我開店的證明
Update 6:
另外 在借款與還款的中間 我因為朋友的騷擾(到我家惡言相巷 找朋友來家裡鬧 所以我不敢給我借錢的朋友知道我在外的住處 但是電話沒有換過 中間我朋友到家裡去 也有從家裡的電話聯絡上 我也有告訴對方 我沒辦法還那麼多 但是我會盡量匯款給對方 後續就如我上面所說 的匯款時間 對方的電話在我當初辦的手機裡面 不過因為無理繳款所以被停話
我也無法從停話手機理查到電話 對方也告知我他已經搬家了
Update 7:
請問有誰可以幫幫我 很急 希望有董法律的大大可以幫忙一下 感激不盡
Update 8:
感謝 嘉的回答 我目前已經收到法院通知 通知我禮拜4去法院 上面著名請攜帶欠款人的款項 我想應該是要叫我還清 只是我目前不要說還清 連幾千元都湊不出來 很擔心不知道會怎麼樣 不過還是很感謝你的回答 我會盡快處裡這件事情
All Comments
你有還部分的錢 也都有匯款單 基本上 對方若是告你詐欺 是不
成立的(而這筆錢也確實用在做生意上) 法官最多會判你要強制
扣款 (薪水)
至於他騷擾恐嚇你家人 除非你有有力的證據 (路口監視器 證明
他有去你家) 你可以告他恐嚇(加害人有言語上的恐嚇 令被害人
心生畏懼)恐嚇罪就成立 但你要讓妳80歲的父母跑法院嗎?
還是趕快把你被告的案件處理完較實在
2009-07-13 02:49:15 補充:
記得下次開庭時 要把你的匯款單帶著 順便影印一份給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