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問]員警開槍擊傷逃跑男子!!!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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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執法過當?毒品前科犯中彈圖片參考:http://l.yimg.com/o/xp/ftv/20110419/10/3831614972....新北市蘆洲警方,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一名賴姓男子看到警察拔腿就跑,員警直覺追趕,對空鳴槍後朝男子射擊,導致男子腹部中彈送醫,但事後調查,雖然男子有毒品搶奪等前科,但當時他沒有犯案,身上也沒有攜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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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11-04-22
這是刑事訴訟法的問題並請參飾字第535號解釋。2011-04-2111:23:01補充:匿名你好:(一)的確可當實例題不過不是刑法考題而是刑事訴訟法的考題此涉及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的程序(對人=>傳喚、拘提、通緝、逮捕、羈押)是否適法的問題再加上有名的釋字535號解釋文(對警察臨檢的規範)茲就我國及美國法制說�
James avatarJames2011-04-22
在錄影帶之中逃跑男子,棄一小包白色粉未物體於路旁,但是當時現場沒有找到,事後醫院生理檢查時有毒品反應,請問這一段錄影帶是否可列為準現行犯呢?還是該街上有很多毒犯聚集,員警當下懷疑他呢?2011-09-2515:56:20補充他們說之前該街上警察查戶口,有四個人在吸毒,而該毒犯又剛好被巡邏員警��
Dinah avatarDinah2011-04-22
台灣警察沒尊嚴也死不完啦難道非得等對方先開槍,警察才能開槍嗎?公權力弱到,嫌犯都可以不鳥警察跑了況且警察若有先對空鳴槍,還繼續跑別跟我說一般老百姓也會那警察不用開罰單了,攔撿時每個人都衝過去就好了...Showmore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4-20
1.很明顯此案並無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各款之法定使用原因。一)使用警械之規範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
Sandy avatarSandy2011-04-21
個人看法如下:一、有無過當?應依實際狀況而定。第一,中槍之人為何見警就跑?第二,警員依何種理由可證明中槍之人行蹤可疑?第三,實際上有無開槍之必要?二、若第一項成立,那一定可以申請國賠,該員警也一定會被行政懲處。所以,國賠機率應該很高,因為對方若身上無槍、械,那員警為何開槍
Sandy avatarSandy2011-04-20
警政署表示要修法,那就表示開槍行為有問題,但有問題不代表違法,這一塊是很模糊的。要明確化就要精細立法。國賠是有可能的,但要很厲害的律師。...Showmore
Hardy avatarHardy2011-04-24
在美國絕對沒問題在台灣有藍綠會很好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4-23
如果這人是通緝犯那這一槍無論如何算不到員警身上但是這人假如有前科但被關出來後的時間沒有因犯法事情被通緝或者危害到它人生命危險時這一槍開了就有問題囉理論上是這樣..至於國賠問題這就比較深入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