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離職不愉快,女朋友和我都被告,請問該怎麼辦....? - 開店

Table of Contents

過程有六個人物:老闆(男)、店長(女)、店員(女)、店員爸、店員媽、店員男朋友(提問人我);附加一提,老闆和店長是男女朋友,沒有實質上的關係。
問題一:我被告"搶奪"?
原因:店員在離職當天,老闆逼迫店員在離職當天簽下離職同意書,不然不讓我們回家,基於想要趕快回家,所以店員簽下去了!在離開店門後馬上又被老闆叫進去要蓋手印,想一想最後沒有蓋手印,而店員通知爸媽前來處理,爸媽進門後,店員爸從桌上拿起離職同意書查看,老闆要強過來,店員爸說等警察來再說,因為有拉扯,所以我上前勸阻,老闆並通知警方前來,店員爸把離職同意書交給經方,最後理論之後,離職同意書由警方交給店員爸,並由警察說解散並離開,並沒有做任何筆錄。提告人提告後說,離職同意書是放在櫃檯抽屜內,因為我有拉扯而告我,說我有協助搶奪。(證人:店長以口訴方式;店內有監視器,但老闆並沒有提供監視器內容當證據)
問題二:我被告"侵入資料重地"、"竊取商業機密(顧客資料)"?
原因:因為女朋友的關係,常常自由進出女朋友的店內,老闆也口頭上准許,但因為我在店內的吃飯處(店內的某一個隱密空間內,裡面還有給顧客上廁所的地方)自拍了一張照片,放在網路上!如今老闆翻臉告我"侵入資料重地"、"竊取客戶資料",其實會告這個是因為,店員離職後開了同性質店家,有發簡訊給客戶說,我們自己開店了!但重點是他根本就沒有在紙張上建立顧客資料表或是電腦建立顧客資料表單,因為在工作期間,很多客人都會撥打店員的手機,手機內當然會有資料,這樣也算竊取商業機密嗎?他們的證據就是我在裡面自拍的照片...因為之前准許我進入,但如今卻說有告知我不能進去而告我,說那張自拍的照片是趁他們不在而闖入的...明明是吃飯的地方與客戶上廁所的地方,提告後就說是資料重地...
(證人:店長以口訴方式;無監視器)
總結問題三:提告人與證人可以這樣口訴方式就告一堆人嗎?重點還連爸媽都一起告了!有都沒有證據,只有人證做口訴,但他們關係私密,檢察官會因為沒有實質(夫妻或血緣)的關係就採信嗎?我只是在裡面自拍,就算竊取商業機密的證據?店員在上班時,也沒簽署員工手則,規定哪裡可以去哪裡不能去的....都這樣告人了!一堆規定才出來...這樣我真的會被定罪嗎?
請拜託有相關法律常識或專業人士,替快發瘋的我做個解答!才剛出社會就遇到這種問題....無奈!

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1-11-14
你可以至當地勞工局檢舉老闆的惡行...我們公司的外包商之前有過像你類似的案件後來找勞工局就解決了
Jacky avatarJacky2011-11-15
網路開店只要1000元,永久免年費專案,想在家兼職專職做生意?您聽過facebook讚購網嗎?加盟創業好工具,窩克人力銀行行銷軟體+yes99buy讚購購物網加盟平台,不怕沒業績!! http://yes99buy.com/
Gary avatarGary2011-11-15
http://tw.myblog.yahoo.com/lawyer-lee/profile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11-16
直接找勞工局..最有效了...
至少迫店員在離職當天簽下離職同意書..這個他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11-13
僅有人證 證明力當然是比較弱一些
但是 會不會被檢察官採信 則是因個案而異
通常 被告或被告辯護律師這邊
若能找到證人說謊或不合常理之處而彈劾證人
才能作有效之防禦 甚至反擊對方誣告或作偽證
Liam avatarLiam2011-11-13
至少需要致電勞委會尋求幫助.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11-12
建議你先問問律師
不要自己也觸法
有一個網站www.law110.com.tw
法律諮詢家
有很多熱心的律師免費做法律諮詢服務
可以去試試看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