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放音樂有違法嗎? - 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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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弟弟開早餐店,有現有音響,若放原版CD,店內都聽得到,算是公開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若是違法,該如何做才不違法?
台灣有這種被抓的例子嗎?
謝謝回答~~
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解答.
看來是不要播放比較好,但若要播放要跟誰申請?跟cd發行公司嗎?
會很貴嗎? 如何計價?
再次謝謝各位!
ps.播放廣播ok嗎?

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1-03-29
業場所播放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之行為是否有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應視該營業場所是否單純接收及播送或另有加裝擴音器或其他器材而有不同。如有加裝前開設備者,則該營業場所則有構成著作財產權人「公開播送權」(或「公開演出權」)之可能。 許多人常常把著作公開利用的行為,都泛稱為「公播權」,也造成許多人誤會「公播」就是指「公開播送」,事實上,公開播送的重點就在於技術上使用一對多的廣播技術,使用者只要打開收音機或電視就可以收聽或收看節目,只要不是利用廣播技術,就不是公開播送權的範圍。 店家播放音樂有無侵權,是以有無「公開場所」、有無「藉由公開播送間接獲利」兩個認定要點,例如此家火鍋店在店內(公開場所)播放歌曲,增進店內消費氣氛,這就構成間接獲利,必須經過授權才能播放歌曲。另依法規定在公開場所播放未經授權的音樂或影片,依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並科罰金七十五萬元,並附帶民事求償。
Necoo avatarNecoo2011-03-29
這絕對不行
不過會抓的人不多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3-3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發文字號:民國 98 年 12 月 25 日
電子郵件字第9812025a號
要 旨:在營業場所使用伴唱機或聘請樂師、歌手、舞台車於公共場所演出或播放音樂,涉及「公開演出」他人錄音著作或音樂著作與「公開上映」他人視
聽著作之行為,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經其授權之著作權仲介團體之同意或授權。
意即,是不被法律容許的。
至於有無被取締是另一回事。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3-30
盡量不要啦
推薦是可播放廣播(個人去過大部分早餐店是沒這樣做)
不過可以試試看=ˇ=
2011-03-31 22:22:21 補充:
廣播OK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