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開雜貨店,每月平均營業額為5萬,但她每三個月固定繳交營業稅NT$2,946,現在她請我幫忙她利用自然人憑證網路報稅,但上系統資料一帶出她卻無任何所得收入,請問:【1】關於她的營利所得部分我該如何幫他利用網路申報並計算綜所稅?【2】若順利申報營利所得稅後個人所得卻低於夫妻申報免稅額(我姨丈並無收入),試問可以退稅嗎?【3】我試算過我阿姨的營業稅每三個月應該只需繳NT1,500(50,000*3*0.01=1,500)請問這樣計算公式有錯嗎?請各位有經驗人的幫忙我解答,謝謝。
營利所得稅該如何申報綜所稅? - 事業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
是錯誤的.....
營利所得的計算是依據國稅局每三個月發的營業稅單來計算的,
不是依照實際營業額,
因為你們沒有使用發票,
所以只能國稅局說營業額多少就多少。
計算如下:
2946/3x12/1%x6%=70704
三個月營業額/3個月x12個月除上營業稅徵收率乘上營利事業所得書審率
這部份是不會列示於網路所得查調的,
要自行登打為營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