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是會頭,我是最後二會,標到會後,
會頭收到會款不給,自己拿去使用,已過半年,
雖有見面,人未跑路,但多次催討均說沒錢,置之不理,
是否可以請對方開立本票來「安慰」自己,錢可能還有機會拿回來?
有或有其他更有好方法來保障債權或是法律上的權利?
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沒有詳盡說明我的情形:
因為是倒會的會首是我的長輩,基於尊重長輩,不太可能提告,
故想問是不是有什麼比打電話哀求或提告更有效的方法...
例如簽本票或開遠期支票?!謝謝大家的回答。
會頭收到會款不給,自己拿去使用,已過半年,
雖有見面,人未跑路,但多次催討均說沒錢,置之不理,
是否可以請對方開立本票來「安慰」自己,錢可能還有機會拿回來?
有或有其他更有好方法來保障債權或是法律上的權利?
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沒有詳盡說明我的情形:
因為是倒會的會首是我的長輩,基於尊重長輩,不太可能提告,
故想問是不是有什麼比打電話哀求或提告更有效的方法...
例如簽本票或開遠期支票?!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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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長輩,有礙於尊重長輩,不方便提告,
那建議:
1、不妨先請其他長輩(與債務人同輩或長輩的人)出面協調,協調如何支付欠款。
2、直接與長輩協調,採以分期付款方式,但一定要先開立本票(一般文具店買的玩具本票),這種商業本票要比支票還要好用,是最有效的債權憑證,比任何的借據、保管條或支票都還管用,因為本票到期後要不到錢,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不用一審一審的打官司。法院裁定准許後,可以直接查封拍賣發票人之任何財產。
以上建議,但要記得本票到期日後,他的時效只有三年,說你要在三年內向發票人要錢,如果過了三年,就不能向他要錢了喔。如果,這三年你都要不到錢,你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必出庭,裁定費用才幾百元至一千多元而已。
以上建議提供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上法院確認你的債權..
或者委託民間合法債務處理公司幫你把錢要回來!!
1.有其他更有好方法來保障債權或是法律上的權利? =可以試試刑法看看,有的法條適用半年,但是有的法條衍生相關法條刑法不爭取沒機會...民事頂多要ㄧ張債權憑證,另外再強制執行名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