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務人員的一些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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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上公務人員,並當了幾年了,但想辭職去薪水更高的公司上班或是自行創業的話,
是不是有規定公務人員辭職後在幾年之內不行從事和之前公務人員相關的工作?
2.在讀書時期考上的話,那在讀書時期有什麼輔助嗎?
3.在我考上但還在進修且還沒任職時可以兼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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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08-05
1、有,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2、沒補助,必須是你以是現職人員然後簽准前往進修而且最重要一點是機關有編列進修補助的預算才有補助。
3、未任職前不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