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招募新進人員卻發現不適任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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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版友、老闆~~

小弟的店面日前招募了一位櫃檯人員,

簽約上班日訂10/19日週一開始,後來因為裝潢的關係,

實際的上班日延到10/26開始。

但是在電話聯絡中以及職前訓中,發現此員工明顯不適任,

應對進退不適合櫃台人員!!(這是小弟的識人不明,我的錯!)

想請問大家,我的合約中有註明一個月的試用期(10/19 - 11/16),

但是在這個試用期剛要開始的時候我就想要中止合約,請問大家,合法嗎??

我有辦法解套嗎????? 拜託大家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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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5-10-22
法律上準備資遣就行 通常是都不給~~~~
Selena avatarSelena2015-10-26
薪水一定要有
Faithe avatarFaithe2015-10-28
不過簽約試用期才剛開始,還沒正式上班,薪水要怎麼算呢?
Olga avatarOlga2015-11-02
你合約有寫保證試用期薪水嗎?有的話照給,
沒有的話,看上幾天班,給幾天薪水~
Connor avatarConnor2015-11-04
如果是試用期簽約是10/19,但因為裝潢DELAY真正開始的時間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11-05
根本就還沒有正式上班,那麼還要給嗎??
Quanna avatarQuanna2015-11-09
培訓就算上班
Linda avatarLinda2015-11-13
把他轉去別的工作崗位呢?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1-15
培訓就是上班 該給就要給
Donna avatarDonna2015-11-15
推良心老闆,但是社會上普遍慣老闆都叫他不用來了,根
本不會給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11-16
要有民主素養 開個公司臨全會 請大家鼓掌通過換人
Jack avatarJack2015-11-16
樓上,如果他一直跳針要辯論呢?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11-17
給錢,走人
Dora avatarDora2015-11-21
給錢請他走最省
Ethan avatarEthan2015-11-24
試用期 這種只是唬人用的 上班就是要給錢 就算是訓練
對方也可說 他都花時間跟精神上你的訓練課 也是上班
搞不好訓練課很爛很痛苦 你花對方時間就是要付錢
Delia avatarDelia2015-11-26
一切就照法規來 不要說一個月 半天不爽雙方都可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