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登記--借址. 扣繳單位vs營業申請統編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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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申請統編

但因為身分是屬於演藝團體

所以在申請統編時 似乎有分 營業用 跟 扣繳單位設立

這兩種拿到統編的方式 營業用是給 公司 行號等等

扣繳單位 google 似乎會說是非營利用

問了文化局跟國稅局說是"非法人" 在用的

國稅局跟文化局那邊我們應該是拿扣繳單位的先申請就可以了

報稅不會因為是拿營業用還是扣繳單位有差別

都要報營所稅的樣子 (有空再問清楚一點 因為有點複雜

想上來問問我們還有那些問題該問)

目前我們應該是會填扣繳單位即可




再來是借址 我們考慮要上網找提供借址的賣家

或是跟房東再聊聊看 是不是用部分無償使用 或是小坪數的租約

不知道租約對象是否須為我們登記的團體名稱 或是團員即可?

還是乾脆找原本就已經有登記營業的比較熟的店家呢?

不知道原本就已經有營業用登記的商店

如果借我們地址登記 會有什麼問題嗎?


謝謝

如果有什麼後續消息再上來跟版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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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1-10
第一個問題很奇怪 既然不需開發票請款
Ina avatarIna2015-01-13
為何要申請統編 全部報團員收入核銷就好啦
George avatarGeorge2015-01-14
有申請就需要報稅 沒領發票也要 除非你們是核定課稅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1-17
借址登記建議去找那種月租幾千的
Mia avatarMia2015-01-19
找認識的同地點有登記過國稅局會去看是否真有營業事實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1-23
你還要把空間區隔開來很麻煩
Ula avatarUla2015-01-26
萬一兩家營業項目相近他也不會同意
Megan avatarMegan2015-01-28
另外租約對項是要團體名稱不然不行登記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1-29
但你房東稅金有可能會被調漲 所以很多房東不喜歡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1-30
原PO應該屬於執行業務者中之表演人,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2-01
只要有登記成團體或執行業務者都需統編,開始有些政
府演出不接受個人簽勞報。
而且執行業務要有證明像是工會,但有些業主就還是硬
開執行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