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以和為貴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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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回部分文章,同時,我很遺憾一件事。
那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兩三年前文字還很平緩紮實的部分老版友們,
近來慢慢在文字上呈現出來的態度都不是很好。
這真的很可惜。

S大與J大討論的部分,請恕我略過不討論了。

: 根據這些答案,
: 都無法說服我為什麼PTT會允許這些盈利的商業行為產生。

一樣,PTT沒有「允許」這些營利商業行為的產生,
若今天沒有時間、資源、技術上的限制,台大計中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這類的情況不太可能會出現。

姑且不論人類自有其惰性,資源上的限制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不論您接不接受,或能不能說服您,都是這樣。

: 更有甚者,美妝版經常有假心得真廣告,
: 轉貼一個特價活動就說東西好用,
: 直接把連結大辣辣貼上去,
: 你說他沒有盈利?
: 你怎麼知道貼的人是工讀生還是路人?

置入性行銷。
這東西就是這樣的,您怎麼知道Food版哪些文章分享是寫手寫出來的?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有心的人要鑽規定中存在的漏洞是容易的。

我從來就沒有主張「其他版『完全沒有』營利活動」。
而是「依PTT的性質,『就是不能』有營利性商業活動。」

其他版「實際上」的情況如何,
不會影響、也不該影響創業版去遵守PTT站規、學術規範與公約。

白話來說就是:其他版錯,我們不應該跟著錯,也沒有理由跟著錯。

: : 推 NaoGaTsu:代購、合購、買賣版,基本上也都是在「非營利」前提下允 07/17 17:12
: 我知道規定是非營利,但實際上呢?

其他版實際上如何,並不重要。
這一點,我以為我已經主張得很清楚了。

: 雖然我是會計與財務科班出身,
: 雖然我對會計與財務的瞭解非常粗淺,
: 但我個人以為,「盈利」是賺錢,但「募資」只是充實股本。

營利事業充實股本是為了什麼?
還是說營利事業募資充實股本,是為了慈善、為了完成社會企業的願景?
這顯然有點荒謬。

要說營利事業募集充實股本,不是為了營利,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意。

: 第九條的規定是禁止營利性商業行為。
: 募資肯定是商業行為,但未必能盈利,

能不能「賺到錢」是本事,但「想要賺錢」就顯然是募資的目的了。
這就是營利目的了。

換言之,要說募資不是營利性商業活動,真的有點牽強。
若還是無法理解,用「非營利性商業活動」是什麼來思考,就清楚得多了。

: 但PTT上一大堆涉及交易、買賣的版,
: 你卻要說他們基本上是非營利,
: 我都覺得你的標準也太不一致了。

當然,我從來沒有否認PTT上的其他版「存在」營利商業活動。
也沒必要去否認這一點。

我指的是,這些版「一開始存在」不是為了讓這些有心的版友去營利的。
有錯的是這些有心的版友,他們違反了ptt站規與使用原則,而不是ptt。

: : → NaoGaTsu:買賣東西不算營利,因為他沒有「謀取利潤」。 07/17 17:22
: ^^^^^^^^^^^^^^^^^^^^^^^^^^^^^^^^^^^^^^^^
: 那,這句話最經典啦~

同上。

二手書版、等價交換版、hardwaresale版、合購版、代購版、food版等,都是同理。
請不要把少數使用者(商人)破壞站規或版規的現象放大來看,
這樣反而本末倒置了。

: : → NaoGaTsu:如合購版,合購主向大陸賣家買一個東西是10rmb,賣給買家 07/17 17:22
: : → NaoGaTsu:是10rmb+運費,沒有賺取到利潤,故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07/17 17:23
: : → NaoGaTsu:白話來說,在ptt上「賺錢」是禁止的,而任何與賺錢相關的 07/17 17:23
: : → NaoGaTsu:活動,也是禁止的,我想這樣就比較容易明白。 07/17 17:23
: 我知道是禁止的,
: 從一開始就知道,
: 但我的實際體驗卻不是如此。
: 我曾經在美妝版發表一篇心得文,
: 結果被版主直接永久水桶,
: 說我發廣告文。
: 於此同時,上面一堆廣告文都可以爛充為心得文,
: 版主理都沒理。
: 說穿了,不就是版主自己自由心證?
: 拿著「不得有盈利商業行為」大刀,
: 揮向他認為犯規的人?
: 結果呢?跟站方投訴也沒人理阿,
: 擺明了站方不就默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 你不用跟我說這麼多BBS學術網路blabla的,
: 因為「實際狀況」就不是這樣。

那是版主的問題,而不是站規或公約的問題。
您若不同意那位版主的做法與判定,可以往上申訴。
跟站方申訴沒人理,若您真的很在意,您可以繼續向教育部申訴。

: 我還是直接用我說的話回你。
: siriue:但實際上,就是有賣家在上面銷售商品,而且是以盈利為目的 07/17 17:27
: siriue:我覺得你太著重在字面上的意義,忽略了實質的商業行為 07/17 17:28

再說明一次,實際上如何(即其他版少數使用者如何犯錯)不重要,
應該如何(即創業版如何遵守站規與公約)才重要。

: 你不需要刻意舉例幾個好像符合規定的案例,
: 因為實際上違反規定的案例遠高過這些。

與其盯著這些少數違反規定的案例在看,
為何不去看那些多數遵守規定的版與分享文?

: 手機買賣版多是「收」不是「賣」?
: 這完全不用爭議,
: 有興趣的版友可以自行到手機買賣版去看,
: 就可以知道Nao是不是說顛倒了。

我自己也在手機買賣版買東西過,這點我倒不質疑。

: 很簡單啊,勿枉勿縱。
: 任何有商業行為,一絲絲商業行為就砍,

誰來砍?如何管理?查核機制是什麼?
這些都需耗費資源。

再提一次,PTT是一個100多萬人登記,同時經常超過15萬人同時在線的一個:

架在學術資源的網路社群。

台大計中與教育部沒有「義務」也沒有「資源」去做這些背後的主動查核動作。

講得更極端一些:

台大計中大可以把ptt整個收起來,對他們來說也完全沒損失。
何必花心力、資源去處理這些爭議?

: 不,我說的是價值標準認知問題。
: 如果其他版可以允許到買賣這樣的盈利商業行為,
: 憑什麼在創業板就不可以?

反過來問,為什麼其他版有這樣的營利商業行為,
創業版「就應該」要這樣做?

這是我十足不解之處,為什麼其他人這樣做,我們就要跟著做?

: 如果是你們要上來找人合作,
: 你應該怎麼發文可以完全解決這個問題?
: 還是你們就覺得「完全禁止」?
: 當然,你們有發表看法的自由,
: 最後到底可以怎麼做,我想還是要看版主定的規矩。

若真的有這個需求,為何不去P2或Reddit開一個需審核的封閉性看版即可?
為什麼一定要在創業版上發這一類的文章?

這是我十足不解之處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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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7-22
其實,要詭辯的話,我來吸收知識,交流經驗也是為了營利
所以不必去在乎一些字眼上的用意,公道自在人心,就醬。
David avatarDavid2013-07-24
恩,有,但是大部分人是為了營利;一串文下來,誰在詭辯,
其實大家都很清楚,Nao大別費心費力去矯正,沒用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7-27
其實社會企業就完全不營利嗎? 我也是抱持懷疑的態度
NPO/NGO與社會企業在法律上畢竟是不同的概念
Hedda avatarHedda2013-07-30
前者必定以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基金會(財團法人)之形式存在
James avatarJames2013-08-03
後者大多仍是以公司行號的形式存在 有根本上的差異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8-05
不過我認同社會企業的概念 別誤會我是來挑骨頭的
Ida avatarIda2013-08-08
樓主可能沒看精華區的開板宣言.這裡不是搞哲學定義辯論的板.
Ethan avatarEthan2013-08-12
國家研究院->法律商學院有更適合的板;站內私信避免混亂更佳.
Kumar avatarKumar2013-08-17
自以為理性,則是混亂。樓主ID也是人,難免導致混亂。
Hedy avatarHedy2013-08-22
我是支持"到此為止"的板友.抱歉如果還想辯證的話我得噓文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8-26
樓上也不是板主 沒必要以這種口氣說話吧 讓人看了不很舒服
某方面你也不是在辯 不如少說兩句吧
Rae avatarRae2013-08-30
某方面你不也是在辯 不如少說兩句吧 (更正)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9-02
雖然你的語氣看似平和 但說不然得噓文了感覺就不好了
Hardy avatarHardy2013-09-05
Lemur,噓不噓都不是重點啊。那到底你的重點在哪?東西在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9-06
out come在哪?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9-10
哪,給點outcome行嗎?
Ethan avatarEthan2013-09-14
哪?給outcome好嗎?
Iris avatarIris2013-09-17
不推也不噓.johnny12你要甚麼outcome請站內信,我不在此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