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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減薪不同意可以要求資遣?

Ina#事業

最近公司有風聲,老闆要員工減薪5-10%已經開始約談員工對減薪的想法了應該最近會有公告的動作想請問達人們,如果不同意減薪的話公司要依法資遣?有什麼樣的動作可以保障員工的本身權利呢?Update:不同意當然就不會做下去了只是怕公司又搞一些有的沒的手段不肯依法罷了公司從十一月到現在,無薪假,裁員做了一堆事問題是也沒看到訂單減少如果被資遣,也要合理的拿到遣散費

網友回覆 2

  1. Tracy

    公司減薪是依據就業服務法23條的規定但…不是公告周知後即能成立公司必須取得勞工的同意才能實行當你不同意減薪時請記得你有30天的除斥期也就是說你必須在30天內提出反對意見或立即找勞工局協助否則你就不能用勞基法14條主張非自願離職哦(勞工須預告始得終止契約之情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 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 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 果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 之工作者。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經濟不景氣時之應變措施)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09-01-23 13:14:39 補充:如果被資遣,也要合理的拿到遣散費→這是對的所以…你現在就要開始把證據找齊薪資明細能找出多少就找出多少萬一被資遣了資遣費有沒有少算或投保薪資是不是少報了屆時皆會有證據可查

  2. Dorothy

    嗯~沒錯,如果你不同意,你只能要求依法資遣。若公司沒有依法給你該有的,就要去勞工局申訴。既然公司都這樣說了,你不同意,還有做下去的意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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