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遣費跟創業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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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立場:
省資遣費就是想辦法幫你找下一個出路,調總公司或其它
同業間找缺替補,分店已賠不少了,店都要關了其它支出
當然能省則省

員工的立場:
資遣費主要是看當初雇用你的是分公司負責人還是總公司,
分公司負責人萬一當初沒簽合約,可拿轉帳薪水的記錄當作
雇主雇用的關係當作證據,如果是總公司那可能拿不
到資遣費,另外如果雇主不錯付了資遣費,就要考慮到竸業
條款的問題,開同性質的店有可能會被告



※ 引述《r0809449kkl (mongoshit)》之銘言:
: 各位鄉民好
: 公司最近告知我們分店做到四月底要收起來不做了
: 過程中老闆跟老闆娘 都有告知要不要去總公司做或是 可以幫我們另找公司
: 他們有認識的其它老闆可幫助推薦
: 但這兩個我們都不想要 因為 總公司離分公司超過40 公里 其他公司我們想自己找
: 我本人現在想自己出來開一人公司 成立時間可能在5/2~5/10間
: 會利用4月休假間找店面跟籌資金
: 想問這樣的話 老闆得知我自己有開公司話 若他不給我資遣費是合理的還是違法的
: 因為資遣費試算有快10萬 也是對我創業有幫助
: 若是合理的 那必須得要等拿到資遣費才能成立公司嗎?
: 謝謝各位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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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7-03-15
謝謝你的回應 總公司跟分公司負責人不是老闆就是老版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3-18
娘 是開同性質的店 但是我們這一行是一般銷售業
應該沒有專業或機密資訊或是專利的問題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3-20
這樣還會有被告的問題嗎?
Emma avatarEmma2017-03-22
不會,你有本事把老東家客戶全搶光也不會被告
Cara avatarCara2017-03-24
競業條款是給你錢叫你不要做,台灣有講個老闆願意?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3-29
店家還會牽競業條款? 你以為競業條款是一行字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3-29
好的 那我知道了 謝謝你們
Jacky avatarJacky2017-03-31
連品牌logo都抄的話被告只能怪自己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