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週轉金?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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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前輩 朋友最近跟總公司合夥了新門市,後來因為一些因素想退出了,但公司法上有
寫未滿一年需要將週轉金沒收,金額約50萬,總公司執意要繼續營業下去,卻要讓準備要
退股的人吸收這筆費用,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有何辦法可以幫我朋友將損失降到最低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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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20-02-05
公司法?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2-08
合約吧...-.-公司法上哪來周轉金規定
Freda avatarFreda2020-02-12
既然弄出個總公司的名稱,您朋友應該也不是啥合夥人,了不起一
個加盟主?
Jake avatarJake2020-02-15
考慮過拿合約找律師看看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2-19
這是加盟嗎? 看看能不能頂讓出去吧
Irma avatarIrma2020-02-21
公司都是直營的~55拆股....救命
Emily avatarEmily2020-02-26
準備要退股? 那就是還沒退呀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3-01
看不懂樓上噓什麼??
Jacob avatarJacob2020-03-03
合不合理不重要,重要的是合約寫了你也簽了白紙黑字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3-06
找人頂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3-10
加盟的 通常都是押XX萬+簽本票
Linda avatarLinda2020-03-13
一般這個稱為退場機制,有的會規定一定時間不準退,
有的是打折買,就看你們怎麼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