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開公司的二三事(下) - 創業
By Gilbert
at 2015-06-14T10:56
at 2015-06-14T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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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大家的留言,覺得再把上篇經驗的細節再說清楚一點好。
A其實也不是沒有問題,我覺得她一開始把話說太滿吧,例如大家不要分你我,一起聯手
打造屬於我們的事業…等等,結果遇到股份問題,雖然我事先也預料到她應該會要佔最大
股,但真的從她嘴裡講出來時,怎麼感覺就是看她自打嘴巴。 又,遇到決策性問題時,A
明明知道怎麼做最好,卻又把問題丟給大家討論,人多嘴雜,常常是沒有經驗的B與C持相
反立場,連買個東西都搞得要多花很多時間來溝通,結果A反過頭來又跟我抱怨,覺得找
大家來組公司,就是應該要專業分工…這也是我最後沒有再跟進,決定解散的部份原因(
真正原因在最後)。
B與C就真的令人頭疼了,最大的核心問題,我認為是她們對於創業或開一間公司,缺乏相
關知識與概念,這一點,因為我剛好也認識幾個跟她們資歷條件都很像的大陸人,有很多
兩岸人材在創業上差異的心得,如果有版友有興趣,我再另寫一篇自己的看法跟大家分享
。
好,延續上一篇的經驗,以下是我自己歸納的,創業時,不管是創始人或是整個團隊都應
該要注意的事。
----要找到對的人----
這個標題我想大家都覺得是廢話,但我必須再解釋一下這個「對的人」的觀念。
很多人創業的時候都會找親戚、好朋友、好同學…等等。這個取向,第一不外乎是跟專業
有關,好同學因為學到的東西跟自己很像,具有這個行業的知識與技能,一拍即合,也有
可能是好朋友具備自己所欠缺的專長,大家合作,天衣無縫。第二則是因為信任,例如自
己人最親,從小一起長大的表哥表弟,例如認識二十幾年福禍共享的老同學,例如一起當
兵換帖的好兄弟。
但這種「對的人」,我覺得只對了一半,這是淺層的,還有一半更深層的,應該是要找到
具備「相同創業理念」,同時也有「相同工作認知」的人。
「創業理念」與「工作認知」要講起來可以包山包海,簡單來講我覺得重要的:對於工作
態度與時間的看法,公司架構的基本共識、對這個事業付出心力的程度、薪水與分紅上的
觀念…細一點的,甚至是對於專利與技術該不該配技術股的價值觀、對於事業召集人之於
公司的重要性程度,都含括在內。
試想,這些好朋友、好同學、表哥表弟,大家累積起深厚友誼與關係的連結是透過一起
唸書的日子、一起長大的生活,但可不是從小一起工作,一起賺錢呀!這些人在原模式下
互動沒有問題,但換了一個模式時,觀念與做法可能一點都不合,這是一個很大的盲點,
但許多人創業者在找合夥人時,都忽略與誤解了。
就像,A與我在工作上可能觀念與作法都很有默契,但並不表示我們倆在床上就沒有問題(
誤)
之前有一篇針對創業夥伴關係的英國研究(疑?),如果創業夥伴來自不同學校不同科系,
公司的存活率與事業的成功率是最高的,而性質愈重疊,成功率就愈低。我想這有很大一
部份,是因為很多人在創業找合作夥伴時,都只考慮淺層因素,至於對合作模式的看法,
對事業發起人的重視程度太忽視。
----要先把話講清楚----
許多人就是因為創業時,找的是以前朝夕相處,以為心有靈犀的同伴,就常常不先把話講
清楚,以為大家都有默契,或是對方都很懂自己的意思,結果搞到最後,輕一點就是不愉
快收場,嚴重的就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
這裡提供我認為最重要,一定要先講清楚的三項事。
一、合夥方式:大家要一起創業了,是要發起人大權一把抓,還是團隊商議,要先講清楚
,股權誰多誰少,或是平均分配,要先談好,專業怎麼分配,工作量的多寡,誰負責那個
環節,誰只出錢不出力…老實說我覺得這些東西沒有絕對的,只要先說好,大家有共識,
可以接受,白紙黑色寫下來,這事業就成一半了。
二、擴張條件:如果公司做的順,可以撐到A輪或自己人再要加碼,公司股權結構一定會
改變的,常常是這個時候會出亂子,如果有經驗,一定要在公司創立的同時,一起談好擴
張的條件與方案,例如要先預留多少員工股票選擇權、融資的條件限制、分紅獎勵%數…
等等。
三、退場機制:初創的條件要講,退場的遊戲規則也要先說清楚,如果不是那種一開始就
賺錢,或有經驗的創業者,會有很高的風險,團隊裡面有人做一做就不玩要退出了,所以
明確訂下拆夥的條件與方式才是明智之舉,另外就公司而言,預先設定處分點也是件好事
,免得投資額燒光時,有人還想找人加碼,另一個人已經打算賤賣。
--要堅持創業理念----
有人說創業開公司很好呀,但是重要的事很多耶,要先搞懂股權分配,要先了解法律問題
,要先秤好資金,要先想清楚優劣危機…
我則認為,創業最重要的是要有「信念」,要確定創業時的理念,確信事業的核心價值,
只要能堅持自己的信念,所有上述的重點,都在二環三環之外,因為你一定會付諸行動,
一一地去解決這些問題。
老實說,即使所有的事都先喬好了,生意一開張,團隊裡面一定還是會有理念不合、意見
分岐的狀況發生,運作到一半,公司一定還是會遇到跟當初規劃完全不一樣的挑戰,所以
公司團隊的每個成員,特別是營運負責人,到底有沒有具備這樣的信念就非常重要,只要
負責人有堅定的信念,一定有機會以最大的智慧去協調,互相妥協取得最大共識讓公司運
作下去。
在這個點上面,我覺得台灣人的創業都太三心二意,處處保留(我先說我也是),只要帳
面數據難看,營利模式出不來,就放棄了,反而是看到許多大陸人的例子讓我佩服,管它
東西賣不出去,資金不夠,市場看不到,一樣是義無反顧的拼下去,一往無前。
…最後再回來談一下前面創業團隊失敗例子。
我對B與C的評價是她們仍維持在上班族領薪水的思維中,毫無創業精神卻又直接參與創
業團隊的運作,A雖然具備創業精神,但到了緊要關頭卻氣力不足,A要拿最大股我覺得OK
,但是在我旁敲側擊的試探下,發現她在遇到難關時,沒有那種就算只剩自己獨資也要闖
下去的信念,而剛好我也沒有,那這事要怎麼成呢?所以這才是我們最後解散的真正因素
。
--
A其實也不是沒有問題,我覺得她一開始把話說太滿吧,例如大家不要分你我,一起聯手
打造屬於我們的事業…等等,結果遇到股份問題,雖然我事先也預料到她應該會要佔最大
股,但真的從她嘴裡講出來時,怎麼感覺就是看她自打嘴巴。 又,遇到決策性問題時,A
明明知道怎麼做最好,卻又把問題丟給大家討論,人多嘴雜,常常是沒有經驗的B與C持相
反立場,連買個東西都搞得要多花很多時間來溝通,結果A反過頭來又跟我抱怨,覺得找
大家來組公司,就是應該要專業分工…這也是我最後沒有再跟進,決定解散的部份原因(
真正原因在最後)。
B與C就真的令人頭疼了,最大的核心問題,我認為是她們對於創業或開一間公司,缺乏相
關知識與概念,這一點,因為我剛好也認識幾個跟她們資歷條件都很像的大陸人,有很多
兩岸人材在創業上差異的心得,如果有版友有興趣,我再另寫一篇自己的看法跟大家分享
。
好,延續上一篇的經驗,以下是我自己歸納的,創業時,不管是創始人或是整個團隊都應
該要注意的事。
----要找到對的人----
這個標題我想大家都覺得是廢話,但我必須再解釋一下這個「對的人」的觀念。
很多人創業的時候都會找親戚、好朋友、好同學…等等。這個取向,第一不外乎是跟專業
有關,好同學因為學到的東西跟自己很像,具有這個行業的知識與技能,一拍即合,也有
可能是好朋友具備自己所欠缺的專長,大家合作,天衣無縫。第二則是因為信任,例如自
己人最親,從小一起長大的表哥表弟,例如認識二十幾年福禍共享的老同學,例如一起當
兵換帖的好兄弟。
但這種「對的人」,我覺得只對了一半,這是淺層的,還有一半更深層的,應該是要找到
具備「相同創業理念」,同時也有「相同工作認知」的人。
「創業理念」與「工作認知」要講起來可以包山包海,簡單來講我覺得重要的:對於工作
態度與時間的看法,公司架構的基本共識、對這個事業付出心力的程度、薪水與分紅上的
觀念…細一點的,甚至是對於專利與技術該不該配技術股的價值觀、對於事業召集人之於
公司的重要性程度,都含括在內。
試想,這些好朋友、好同學、表哥表弟,大家累積起深厚友誼與關係的連結是透過一起
唸書的日子、一起長大的生活,但可不是從小一起工作,一起賺錢呀!這些人在原模式下
互動沒有問題,但換了一個模式時,觀念與做法可能一點都不合,這是一個很大的盲點,
但許多人創業者在找合夥人時,都忽略與誤解了。
就像,A與我在工作上可能觀念與作法都很有默契,但並不表示我們倆在床上就沒有問題(
誤)
之前有一篇針對創業夥伴關係的英國研究(疑?),如果創業夥伴來自不同學校不同科系,
公司的存活率與事業的成功率是最高的,而性質愈重疊,成功率就愈低。我想這有很大一
部份,是因為很多人在創業找合作夥伴時,都只考慮淺層因素,至於對合作模式的看法,
對事業發起人的重視程度太忽視。
----要先把話講清楚----
許多人就是因為創業時,找的是以前朝夕相處,以為心有靈犀的同伴,就常常不先把話講
清楚,以為大家都有默契,或是對方都很懂自己的意思,結果搞到最後,輕一點就是不愉
快收場,嚴重的就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
這裡提供我認為最重要,一定要先講清楚的三項事。
一、合夥方式:大家要一起創業了,是要發起人大權一把抓,還是團隊商議,要先講清楚
,股權誰多誰少,或是平均分配,要先談好,專業怎麼分配,工作量的多寡,誰負責那個
環節,誰只出錢不出力…老實說我覺得這些東西沒有絕對的,只要先說好,大家有共識,
可以接受,白紙黑色寫下來,這事業就成一半了。
二、擴張條件:如果公司做的順,可以撐到A輪或自己人再要加碼,公司股權結構一定會
改變的,常常是這個時候會出亂子,如果有經驗,一定要在公司創立的同時,一起談好擴
張的條件與方案,例如要先預留多少員工股票選擇權、融資的條件限制、分紅獎勵%數…
等等。
三、退場機制:初創的條件要講,退場的遊戲規則也要先說清楚,如果不是那種一開始就
賺錢,或有經驗的創業者,會有很高的風險,團隊裡面有人做一做就不玩要退出了,所以
明確訂下拆夥的條件與方式才是明智之舉,另外就公司而言,預先設定處分點也是件好事
,免得投資額燒光時,有人還想找人加碼,另一個人已經打算賤賣。
--要堅持創業理念----
有人說創業開公司很好呀,但是重要的事很多耶,要先搞懂股權分配,要先了解法律問題
,要先秤好資金,要先想清楚優劣危機…
我則認為,創業最重要的是要有「信念」,要確定創業時的理念,確信事業的核心價值,
只要能堅持自己的信念,所有上述的重點,都在二環三環之外,因為你一定會付諸行動,
一一地去解決這些問題。
老實說,即使所有的事都先喬好了,生意一開張,團隊裡面一定還是會有理念不合、意見
分岐的狀況發生,運作到一半,公司一定還是會遇到跟當初規劃完全不一樣的挑戰,所以
公司團隊的每個成員,特別是營運負責人,到底有沒有具備這樣的信念就非常重要,只要
負責人有堅定的信念,一定有機會以最大的智慧去協調,互相妥協取得最大共識讓公司運
作下去。
在這個點上面,我覺得台灣人的創業都太三心二意,處處保留(我先說我也是),只要帳
面數據難看,營利模式出不來,就放棄了,反而是看到許多大陸人的例子讓我佩服,管它
東西賣不出去,資金不夠,市場看不到,一樣是義無反顧的拼下去,一往無前。
…最後再回來談一下前面創業團隊失敗例子。
我對B與C的評價是她們仍維持在上班族領薪水的思維中,毫無創業精神卻又直接參與創
業團隊的運作,A雖然具備創業精神,但到了緊要關頭卻氣力不足,A要拿最大股我覺得OK
,但是在我旁敲側擊的試探下,發現她在遇到難關時,沒有那種就算只剩自己獨資也要闖
下去的信念,而剛好我也沒有,那這事要怎麼成呢?所以這才是我們最後解散的真正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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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舉越多越好~ 謝謝~andgt;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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