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利潤分配請益 - 創業
By Ivy
at 2016-12-27T20:51
at 2016-12-27T20:51
Table of Contents
我無法給你們合夥的利潤分配一個標準答案
但想要分享一下我自己的心得
我和我的夥伴的狀況和你們有點類似
不同的是我們並非情侶XD
一樣有一個人是擁有專業技術 工作內容也單純只做這一個部分
另一個人則是處理剩餘的各種行銷行政雜務等等(也就是我)
對於我們來說沒有我夥伴的專業技術我們的創業是完全無法進行的
他是我們所有商品的源頭
而我做的就是推動這些商品直到將商品變成錢
當初我也認為自己負責的工作內容並沒有專業性可言
(工作內容跟你說的差不多,包含行銷業務客服採購會計等等)
就算花了很多時間
仍然好像是一個很容易被取代的角色
在討論利潤分配時也提出是否對方應該要有專業加給
(我們初期投入的資金是一樣的)
當時我的夥伴跟我說了一段話
「會XX沒有什麼了不起的!這對我來說是最簡單的事啊。
你覺得你做的事情沒有專業可言嗎?我覺得很難啊,因為我不會。
同樣的工作你花三小時做我可能要花三天,我們都是在做自己最擅長的事,
你也有你的專業,我沒有比較厲害。」
雖然我們還沒有辦法達到以前當別人員工的穩定薪資
但是我們做足了心理準備
創業的過程一定沒有想像中容易
如果時常出現「那我就去給別人請就好了」
那真的去給別人請就好了XDD 不要輕易創業 挫敗感會很重的
如果是合夥事業
彼此尊重並且珍惜對方的專業 我想也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很多時候失敗不是因為商品不好 創業模式不佳
而是在人
※ 引述《misusi (小米)》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我與男友有合夥做生意(帶活動訓練課程)的打算,
: 兩人尚討論不出雙方都同意的方式來分配利潤或是算股份,
: 加上我們都是第一次合夥當老闆可能有許多盲點,
: 所以打了很細節文很長..
: 想請教各位前輩給予些意見了~~
: ----------------------------------------
: 背景:
: A 在圈子有十年以上的經驗技術
: 如果去外面給人請當活動教練薪水大約 3500-4000/一天
: 合夥後工作內容為
: 活動教練(一次活動大約三天,工作時長15小時/天)
: 除有活動外平時就是偶而與B討論活動規劃(經驗技術股的感覺?)
: 出資部分為 提供裝備 有折舊計算過折合台幣約兩萬六
: 另個人無其他工作
: (有時會去給別人請當幾天的活動教練但都很臨時不穩定)
: B 無活動相關技術 合夥後負責內容為剩下的其他所有事物
: 包含品牌建立行銷
: (設計logo, 網站架設管理, 粉絲頁架設管理, 修圖,影片製作...etc)
: 客戶連絡對口(客服),其他辦理活動需跑的一些行政雜務, 管帳
: (以上皆不具備專業 就是B自己跳下去做這樣)
: 有自己另外的工作但不影響合夥事業
: 工作時間基本上是
: "除了在處理自己其他的工作外的時候"都在思考如何做以及去做以上工作內容
: 出資部分為 購買新的裝備(目前花費約兩萬二,未來預估會至少再花費兩萬)
: ---
: 另公司尚有其餘器材可延遲購買,
: 此部分想等到要購買時再看公司資金是否能負擔,
: 不能負擔的話可能A/B平均分攤或B出資
: -----------------------------------------
: 利潤分配方面
: 因為剛開始(兩個月)公司幾乎沒有收入,
: 到第三個月才會有第一個案子(3日),這案子利潤約16000
: (看起來似乎沒甚麼利潤
: 但我們目標是長期品牌做起來後當老闆請人來帶活動的利潤)
: B 最初很簡單的想法為 利潤直接除三(公司預備金/A/B)
: A 認為他去工作三天怎麼會只有5000多 那他去給人請就好啦?
: B 聽了也覺得說的也是XD
: 但想想若是照外面薪資算扣掉A的薪資
: 利潤只剩4000 再分給公司預備金 那B等於做三個月白工?
: 後來參考版上文章
: A 提出應該是公司收入-A薪資-B薪資=公司資金 這資金再來做分紅
: B 也覺得合理同意
: A的薪資就是一天4000 照案子算 有案子有薪 無案沒薪水
: 但談到B的薪資
: B覺得自己在這事業"付出的心力時間" 不少於 "A的技術付出"
: 不知道到底要怎麼計算?
: 如果以月薪計...那根本請不起B
: B 提出月結利潤還是除三(公司/A/B)
: 也不要另外想分紅利的部分
: 裝備費就當公司跟我們各自借貸
: 之後公司有賺錢再償還
: 因為沒有利潤的這三個月
: A沒拿錢(沒有活動沒工作沒日薪,頂多B會詢問活動相關事項要放在網站上)
: B也一樣沒拿錢(沒活動但這三個月B也是天天都在做這些事情)
: B的想法是一開始從0到有是最難的時期
: 這三個月沒有拿錢也是做得很認真辛苦
: 但如果真的成功了
: 以後只剩下單純的維護網站跟粉絲頁
: 這也是前期累積下來的成果
: 另外A一直認為B只有初期的品牌建立(logo網站建立等等)會花很大心力時間
: 之後只剩下一般粉絲頁的發文 跟一些行政業務還有客戶對口
: 怎麼會跟他的技術付出是相等的?
: (應該說A覺得自己十年以上的技術怎麼會價值那麼低?)
: 加上第三月的第一個案子如果直接對分是A 8000 B 8000
: A就覺得B這8000賺得很輕鬆
: 而且之後案子多了例如一個月有三個案子
: A的收入是3倍 工作時間也3倍
: B的收入是3倍 但工作時間內容除了要處理比較多一點的行政業務
: 其他還是一樣阿 怎麼會是三倍收入?
: ----------------------------------------
: 目前採以平分方式(A覺得就照B說的吧之後不行再說)
: 但雙方都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委屈對方
: 所以還要再討論
: B是覺得共同創業就是一起建立一個公司一個品牌一起努力
: 各自付出的努力都是相當的 所以覺得平分
: 但A覺得是自己技術創造出收入所以價值應該比B高
: ------------------------------------------
: 其實說實話B不缺這份錢
: 只是覺得A有那個技術能力不做很可惜
: A要做B就願意一起跳下來做
: 談話期間B也數次跟A提出你覺得我做的很輕鬆的話
: 就都交給你做吧 之前做的都算我情義贊助的
: 只是事實上B不做..A大概這事業真的也做不起來了XD
: 總之謝謝大家願意看完文章
: 請大家跟我說說我們的盲點在哪裡吧orz
: 如果有甚麼需要補充的我會再補充!!
: 麻煩大家了!
--
但想要分享一下我自己的心得
我和我的夥伴的狀況和你們有點類似
不同的是我們並非情侶XD
一樣有一個人是擁有專業技術 工作內容也單純只做這一個部分
另一個人則是處理剩餘的各種行銷行政雜務等等(也就是我)
對於我們來說沒有我夥伴的專業技術我們的創業是完全無法進行的
他是我們所有商品的源頭
而我做的就是推動這些商品直到將商品變成錢
當初我也認為自己負責的工作內容並沒有專業性可言
(工作內容跟你說的差不多,包含行銷業務客服採購會計等等)
就算花了很多時間
仍然好像是一個很容易被取代的角色
在討論利潤分配時也提出是否對方應該要有專業加給
(我們初期投入的資金是一樣的)
當時我的夥伴跟我說了一段話
「會XX沒有什麼了不起的!這對我來說是最簡單的事啊。
你覺得你做的事情沒有專業可言嗎?我覺得很難啊,因為我不會。
同樣的工作你花三小時做我可能要花三天,我們都是在做自己最擅長的事,
你也有你的專業,我沒有比較厲害。」
雖然我們還沒有辦法達到以前當別人員工的穩定薪資
但是我們做足了心理準備
創業的過程一定沒有想像中容易
如果時常出現「那我就去給別人請就好了」
那真的去給別人請就好了XDD 不要輕易創業 挫敗感會很重的
如果是合夥事業
彼此尊重並且珍惜對方的專業 我想也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很多時候失敗不是因為商品不好 創業模式不佳
而是在人
※ 引述《misusi (小米)》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我與男友有合夥做生意(帶活動訓練課程)的打算,
: 兩人尚討論不出雙方都同意的方式來分配利潤或是算股份,
: 加上我們都是第一次合夥當老闆可能有許多盲點,
: 所以打了很細節文很長..
: 想請教各位前輩給予些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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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 A 在圈子有十年以上的經驗技術
: 如果去外面給人請當活動教練薪水大約 3500-4000/一天
: 合夥後工作內容為
: 活動教練(一次活動大約三天,工作時長15小時/天)
: 除有活動外平時就是偶而與B討論活動規劃(經驗技術股的感覺?)
: 出資部分為 提供裝備 有折舊計算過折合台幣約兩萬六
: 另個人無其他工作
: (有時會去給別人請當幾天的活動教練但都很臨時不穩定)
: B 無活動相關技術 合夥後負責內容為剩下的其他所有事物
: 包含品牌建立行銷
: (設計logo, 網站架設管理, 粉絲頁架設管理, 修圖,影片製作...etc)
: 客戶連絡對口(客服),其他辦理活動需跑的一些行政雜務, 管帳
: (以上皆不具備專業 就是B自己跳下去做這樣)
: 有自己另外的工作但不影響合夥事業
: 工作時間基本上是
: "除了在處理自己其他的工作外的時候"都在思考如何做以及去做以上工作內容
: 出資部分為 購買新的裝備(目前花費約兩萬二,未來預估會至少再花費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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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公司尚有其餘器材可延遲購買,
: 此部分想等到要購買時再看公司資金是否能負擔,
: 不能負擔的話可能A/B平均分攤或B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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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潤分配方面
: 因為剛開始(兩個月)公司幾乎沒有收入,
: 到第三個月才會有第一個案子(3日),這案子利潤約16000
: (看起來似乎沒甚麼利潤
: 但我們目標是長期品牌做起來後當老闆請人來帶活動的利潤)
: B 最初很簡單的想法為 利潤直接除三(公司預備金/A/B)
: A 認為他去工作三天怎麼會只有5000多 那他去給人請就好啦?
: B 聽了也覺得說的也是XD
: 但想想若是照外面薪資算扣掉A的薪資
: 利潤只剩4000 再分給公司預備金 那B等於做三個月白工?
: 後來參考版上文章
: A 提出應該是公司收入-A薪資-B薪資=公司資金 這資金再來做分紅
: B 也覺得合理同意
: A的薪資就是一天4000 照案子算 有案子有薪 無案沒薪水
: 但談到B的薪資
: B覺得自己在這事業"付出的心力時間" 不少於 "A的技術付出"
: 不知道到底要怎麼計算?
: 如果以月薪計...那根本請不起B
: B 提出月結利潤還是除三(公司/A/B)
: 也不要另外想分紅利的部分
: 裝備費就當公司跟我們各自借貸
: 之後公司有賺錢再償還
: 因為沒有利潤的這三個月
: A沒拿錢(沒有活動沒工作沒日薪,頂多B會詢問活動相關事項要放在網站上)
: B也一樣沒拿錢(沒活動但這三個月B也是天天都在做這些事情)
: B的想法是一開始從0到有是最難的時期
: 這三個月沒有拿錢也是做得很認真辛苦
: 但如果真的成功了
: 以後只剩下單純的維護網站跟粉絲頁
: 這也是前期累積下來的成果
: 另外A一直認為B只有初期的品牌建立(logo網站建立等等)會花很大心力時間
: 之後只剩下一般粉絲頁的發文 跟一些行政業務還有客戶對口
: 怎麼會跟他的技術付出是相等的?
: (應該說A覺得自己十年以上的技術怎麼會價值那麼低?)
: 加上第三月的第一個案子如果直接對分是A 8000 B 8000
: A就覺得B這8000賺得很輕鬆
: 而且之後案子多了例如一個月有三個案子
: A的收入是3倍 工作時間也3倍
: B的收入是3倍 但工作時間內容除了要處理比較多一點的行政業務
: 其他還是一樣阿 怎麼會是三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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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採以平分方式(A覺得就照B說的吧之後不行再說)
: 但雙方都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委屈對方
: 所以還要再討論
: B是覺得共同創業就是一起建立一個公司一個品牌一起努力
: 各自付出的努力都是相當的 所以覺得平分
: 但A覺得是自己技術創造出收入所以價值應該比B高
: ------------------------------------------
: 其實說實話B不缺這份錢
: 只是覺得A有那個技術能力不做很可惜
: A要做B就願意一起跳下來做
: 談話期間B也數次跟A提出你覺得我做的很輕鬆的話
: 就都交給你做吧 之前做的都算我情義贊助的
: 只是事實上B不做..A大概這事業真的也做不起來了XD
: 總之謝謝大家願意看完文章
: 請大家跟我說說我們的盲點在哪裡吧orz
: 如果有甚麼需要補充的我會再補充!!
: 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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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6-12-30T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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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16-12-30T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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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16-12-31T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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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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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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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6-12-26T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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