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業績提升如何選擇是否開發票?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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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befan (天天都吃瘦肉精)》之銘言:
: 各位老闆好
: 小弟近期想頂讓餐館有心經營
: 這餐館當初經稅務機關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營業額不滿二十萬)
: 每三個月繳交固定稅額的營業稅(數千元)
: 但如今營業額顯然已經超過二十萬的門檻
: 小弟在想,主動申請開統一發票,可以避免日後被抓到的罰則
: 也因此衍生了以下幾個想請教您們的問題
: 如果餐廳營收300000,採用開發票,5%為銷項稅額15000
: 備料成本為120000,絕大部分供應商都是可開發票的公司,進項稅額視為 x 5% = 6000
: 因此如果小弟的餐館日後開統一發票
: 每個月的營業稅為15000 - 6000 = 9000
:  (1)請問此算法是否正確?
: 自己開餐館沒有薪資證明,
: 日後若要向銀行借貸怕很困難,
: 如果選擇開發票,日後可以使用401報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 銷售的收入就會記載很清楚,可以做為向銀行借貸的財力證明
:  (2)請問是否只有透過開統一發票,才可以提供經由餐館業者的財力證明?
: 每年五月是報稅季
:  (3)請問小弟的店的情況,除了營業稅,是否每年仍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     (該餐館前東家有營業登記,也就是稅籍登記,但沒營利事業登記)
:  (4)如果小弟的店選擇了開發票,並且需要繳交營所稅,
:     那麼是否每年賺的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繳交一次綜所稅就好,
:     還是餐館要繳交一次營所稅,我個人又要繳交一次綜所稅呢?(沒其他收入)
: 第一次要出來創業,被稅務法規和各種法令搞得很頭大,
: 稅法的部分昨晚爬文很久,但沒看到這麼特定的問題,
: 因此只好發一篇拜託各位老闆解答了,感恩不盡!
: 小弟願意送2000P幣,小小心意。

一、廠商報價都是未稅

也就是進貨 10w +0.5w = 10.5w

二、菜單定價都是稅內含

也就是 收入 31.5w =30w 收入 + 1.5w 營業稅

你要付 1.5w-0.5w =1w 營業稅給政府

就就是 收 31.5 - 1 - 10.5

=31.5 - 1.5w -10w

營業稅是轉嫁來轉嫁去

然後 30w-10w =20W*12個月 賺的 扣 有的沒有 之後 *25% = 營所稅


核定那是假設你三個月賺ex: 4萬,然後算出營業稅 幾千元

4萬*4=16萬,納入你的所得稅

31.5w-10w=21.5w *12個月都是你賺的

(這部份沒算的很仔細)


怎麼想也是 不繳 >> 核定 >> 開發票

為什麼要開發票,都麻是國稅局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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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3-10
算法有誤,農產品免營業稅,你拿不到進項發票啦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3-11
被國稅局逼的?只想享好處,不想負擔義務,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