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開店申請完營登後, 國稅局寄來核定公文, 但不知道如何算是免收統一發票? 公文內是有將店歸類於小吃店類, 有統編 稅號, 和一堆如何繳錢的規定, 但不知道這樣算是免收統一發票嗎?
還有我們登記的資本額是3000, 目前在考慮是否該開個公司帳戶把公司要用的錢存進去,約100萬.
我們是怕這樣會不會有查稅的問題??比如之後要繳稅或是甚麼的會增加稅額?
還是將錢各自存到各自的戶頭會比較好??
煩請解惑! 謝謝!!^^
Update:
我們是早餐店~~~
還有我們登記的資本額是3000, 目前在考慮是否該開個公司帳戶把公司要用的錢存進去,約100萬.
我們是怕這樣會不會有查稅的問題??比如之後要繳稅或是甚麼的會增加稅額?
還是將錢各自存到各自的戶頭會比較好??
煩請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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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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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個人名義開戶。
若您可以在銀行開立公司戶頭,假設您確定是免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那基本上您若把錢存入公司戶頭,不大會有太大影響。
但若您並非免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那就建議您還是不要把個人的錢存到公司戶頭。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二、國稅局核定營業額是依經營規模、地段及營業額核定,非依資本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