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我的薪資計算.我自己不是很清楚.麻煩了解的人講解一下 - 事業Ivy · 2015-06-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目前工作領月薪19273元每週六7~13固定加班請問薪資如何計算?如果額外週日加班薪資又如何計算?事業All CommentsEmily2015-06-12我告訴你計算方式..因為你資訊不全,所以沒法幫你算,你也可以叫公司的人資直接告訴你~1.如果19273元是實領...,請先加上你被扣的勞保.健保.勞退.和其他費用後,才是你原本的全薪2.工作時數=8H*5(週一到週五)+(2H*1.33+4H*1.66)(週六時數,如果中間有休息就再自行扣除)3.全薪/工作時數=時薪4.知道時薪之後..你就可以按照你自己的加班時數自己算了..Andrew2015-06-09加班前兩小19273/240*4/3=107加班後兩小19273/240*5/3=134假日加班為一倍,07:00~13:00 共6小19273/240*6=482Linda2015-06-08樓上的算法錯了唷版大的時薪計算是這樣子19273/240小時(一個月以30天計算每天8小時)=80元另外如果版大的公司是週休2日的話加班計算依勞基法1.假日加班8小時以內的加班,為再加發1倍工資,也就是以1小時80元計算。2.假日加班8小時之後的時數,則跟平日加班一樣,2小時以內為1.33倍,2-4小時為1.66因為版大的月薪本身就已包含了六、日 故版大的算法應該是這樣子 2015-06-08 16:16:39 補充:修正2.假日加班8小時之後的時數,則跟平日加班一樣,2小時以內為1.33倍,3-4小時為1.66Connor2015-06-10月薪19273元 不等於 底薪如果底薪 : 18700平日每小時工資: 18700 / 8.5 hr / 22 day = 100 NT假日加班每小時: 100 * 2 = 200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第二十四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http://www.101lge.idv.tw/3data/g1.htm 2015-06-08 13:55:57 補充:第三 十條(91.6.12)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Related Posts有關台中永信製藥待遇我想考國家考試我平日1~5有工作上課想找兼差離職的問題希望能在預期的時間離職光療教學,有沒有大家公認不錯的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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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19273元是實領...,請先加上你被扣的勞保.健保.勞退.和其他費用後,才是你原本的全薪
2.工作時數=8H*5(週一到週五)+(2H*1.33+4H*1.66)(週六時數,如果中間有休息就再自行扣除)
3.全薪/工作時數=時薪
4.知道時薪之後..你就可以按照你自己的加班時數自己算了..
加班後兩小19273/240*5/3=134
假日加班為一倍,07:00~13:00 共6小
19273/240*6=482
版大的時薪計算是這樣子
19273/240小時(一個月以30天計算每天8小時)=80元
另外如果版大的公司是週休2日的話
加班計算依勞基法
1.假日加班8小時以內的加班,為再加發1倍工資,也就是以1小時80元計算。
2.假日加班8小時之後的時數,則跟平日加班一樣,2小時以內為1.33倍,2-4小時為1.66
因為版大的月薪本身就已包含了六、日 故版大的算法應該是這樣子
2015-06-08 16:16:39 補充:
修正
2.假日加班8小時之後的時數,則跟平日加班一樣,2小時以內為1.33倍,3-4小時為1.66
如果
底薪 : 18700
平日每小時工資:
18700 / 8.5 hr / 22 day = 100 NT
假日加班每小時: 100 * 2 = 200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第二十四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http://www.101lge.idv.tw/3data/g1.htm
2015-06-08 13:55:57 補充:
第三 十條(91.6.12)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