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的問題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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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歡迎知道這方面知識的大大來回答我的問題~~謝謝
夫妻申報所得稅的問題~
1.如果其中一人有負債(負債人每個月有被從薪資帳戶中被扣除繳納負債),那申報納稅義務人是否就由無負債的那一位來申報繳納所得稅??而且,99年度有購屋(2人不同戶藉)。
2.購屋要申報需要準備哪些資料來檢核??
感激不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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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3-25
一、夫妻除了特殊情況下可以分開申報外,一定要採合併申報,而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不過由於納稅義務人代表的是負有繳納稅款義務之人,若擔心因此對有負債者造成困擾,可選擇由無負債者擔任納稅義務人。
二、夫妻合併申報不以同戶籍為要件。
三、申報購屋借款利息要注意:
 (一)必須是自用住宅 ,且必須是因購屋而產生之借款,而該借款於課稅年度所繳納之利息 (金融機構會給繳息清單),如果借款用途並非用於購買該房屋,例如拿房屋抵押借款後,將借款用於自行創業,則於規定不合。
 (二)必須所有列舉扣除額項目(含購屋借款利息)加總數超過標準扣除額 ,以99年度來說夫妻合併申報之標準扣除額為152,000元 。
 (三)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只能擇一使用 。
 (四)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 為限。
 (五)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其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自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 。
 (六)依規定扣除購屋借款利息者,以一屋為限 。
 (七)其他要件:
   1.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為其所有 。(附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 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 (要附借款房屋之戶口名簿影本 )
   3.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 。(繳息清單上要註明房屋取得日及借款房屋之地址 ) P.S
1.請注意是否在99年度就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且99年度就有繳納利息(目前只能申報99年度繳息部份)。
2.你們夫妻其中一人是否已於99年度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
3.如果你們夫妻沒有完成上述項目,但是同申報戶的受扶養親屬於99年度有完成,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