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審查(新法舊法)標準不一,從嚴刁難 - 創業

Table of Contents


原本以為商業大樓每年消防申報合格,
只要我們自己內部做到合乎消防法規標準就可以順利立案;
但桃園市這二年因為新舊法規正在轉換,會勘科員從嚴來檢視我的案子,
從新舊法中,選從嚴的條文來挑剔。

到目前為止,光消防配件和排煙設備就已經花了將近60~70萬,
而我只是做間小型的一對一才藝教室立案(在2樓而已);搞了一年,
內部空間搞定了;又挑剔我們外部走廊公共空間排煙風力不夠,
跟大樓詢問,大樓的消防公司說明這棟大樓走舊法,風力規範符合舊法規定,
每年申報也都通過。大家都對這位科員的點,覺得不可理喻。

況且我們大樓的機房不可能也沒空間再擴充設備,我更不可能為了立案,
幫大樓公設出錢,也沒錢了。連大樓的其它家公司都替我們抱不平,
說請這位科員自己來給我們"建議",有什麼方法可能這樣從嚴擴充公設?

延宕一年的流程,我其他立案文件都有時效性,可能都將面臨失效;
難道真的要去找立委或議員一條路了嗎?

還煩請版上大大們指引生路。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5-09
X 到事辦,火到肉爛
Irma avatarIrma2017-05-12
現在桃園 排煙設備的部分 因新屋大火的因素看得相當嚴
謹 這案件略有耳聞 建議原po只能找議員去向科長以上層
級的去詢問 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5-14
對付菜鳥公務員真的無法,只會依規定辦理
Erin avatarErin2017-05-19
老鳥的話只能請民代關心一下囉 以上個人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