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五月中旬開設飲料店(非加盟)
五月份銷售額約五萬左右
六月份銷售額也是約五萬左右
日前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營業稅單
稅款所屬年月:98年4月-6月
在其備註欄所付之資料
銷售額 149333*(1-0%)x稅率 1% = 應納稅額 1493
但是我的銷售額距離表單上所明示的數據差異甚大
我該如何要回我的權利呢?
五月份銷售額約五萬左右
六月份銷售額也是約五萬左右
日前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營業稅單
稅款所屬年月:98年4月-6月
在其備註欄所付之資料
銷售額 149333*(1-0%)x稅率 1% = 應納稅額 1493
但是我的銷售額距離表單上所明示的數據差異甚大
我該如何要回我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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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493是全部要繳的錢,那國稅局算得很正確。
如果4479是要繳的錢,那請求國稅局重算,也不會少多少。到最後國稅局就會說,那你使用發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