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行號,關於健保的問題(已爬文) - 創業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arvvlin (dar)》之銘言:
: 家父本身務農(依附在農會保健保和農保)
: 因工作的關係需要一輛大貨車搬運割稻機
: 但是現在規定必須要先有商業登記,監理站才會準掛牌
: 而且監理站還規定營業項目要有「批發」字樣,於是便用蔬果批發申請
: 於是便申請了商登,負責人是家父
: 但這幾天收到健保局的公文,要家父必須以行號為投保單位保健保
: 但是若以負責人名義那就要轉出農會的健保,每個月就便成要繳1700多元了
: 這樣和依附在農會(農+健保)每月差了1000多啊!!
: 請問有方法繼續依附在農會保,不轉出農會的健保嗎?
: 舉證商登是為了掛牌照,這樣有用嗎?
: 或是商登項目要有哪一種行業才可繼續依附在農會保呢?
: 謝謝
: 有申請商登,這樣可算創業吧@@若文章內容不合本版規定,會自刪。


剛在勞保局查到
http://www.bli.gov.tw/sub.aspx?a=JLP6qWIYpVo%3D
在97年11月27日後,農保被保險人如果在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再參加勞保,同一
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重複加保未超過180天或只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農
保資格不受影響。但參加政府基於公法救助或促進就業目的所辦理的短期就業輔導措施或
職業訓練期間,再參加勞工保險,不受180天的限制。

因為令尊是負責人之故,肯定超過180天,若負責人換人做牌照是不是還能掛呢?
另外,若負責人在其他地方受到雇用,只要舉證是為實際受雇,每月保費就不用保最高
43900元。

參考一下

--

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5-10-24
謝謝你 看來是一定要另外保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10-25
感覺是監理站的規定不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