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薦是邪惡的天使投資-otyoty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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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布對話紀錄前

很開心歐先生願意出來

這樣的確會比較省時間一點

既然你願意出來面對的話

希望你可以回答幾個問題

這樣才能解決眾人的疑慮

[事情大意]

歐先生找我一起創業,開口答應月薪五萬,分紅六四分

並進駐在他的育成中心裡,租金一萬二

公司化之前,投入了40萬做準備金

拆夥前,反說那是我跟他借的

包含我的薪水、公司其他同事的薪水、育成中心場地租金

公司經營期間,跟他老婆還有他安排的同事幾乎每個禮拜與我一起開會

所做任何決策,所花費任何費用,幾乎都是經過他的拍版

不料

公司經營八個月不見起色,要求我按6:4比增資

我不同意增資之後,開始寄存證信函要求我一個內搬走

(此時我仍持續跟他溝通,他則避而不談,安排會計與律師與我直接協調拆夥)

其妻子在臉書上不指名道姓的指稱我

欠錢不還,擺爛公司營運

為了穩住公司營運,我先付他40萬,把他投資的股份買回來

他同時附上代墊款項返合約,指稱之前的人事薪水、租金與準備金

都是關係人借貸與股東往來

事情的大意大概是這樣

歐先生您如果真的有心面對

以下這些疑慮,還請您不吝釋疑一下

讓大家看看到底是您心口不一,還是我觀念太差


1.為什麼當初找我合作前,開口給我的每月薪水五萬,後來會變成關係人借貸?

到底是給我的薪水?還是關係人借貸?股東往來?

2.您投資的樂法公司所有人事(含會計)安排,是否由您決定?

3.您老婆,還有您母公司的會計,是否跟您於合作期間持續介入樂法公司營運?

4.您是否說過,公司所有款項必須經您同意才能出款?

5.在公司營運資金快耗完要談增資時,您是否要求將您未納入股份的錢,一起納入股份?

6.在決定是否要共同增資前,也就是拆夥前,
您是否用漢陽育成中心負責人的名義,寄存證信函要求樂法一個月內搬離育成中心?

7.你投資樂法公司,請我當負責人,究竟是投資,還是育成?

--

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1-04
如果月薪因為創業失敗就變成股東往來,那就真的是坑殺創業
者了,畢竟經營團隊與股東權益原本就要分清楚!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1-05
雙方協議在自由意志下的簽名合同兩份,就不用繼續打爛仗
翻盤討拍,就讓法院判定吧!除非是當下已經有任何法律承認
翻盤討拍,就讓法院判定吧!除非是當下已經有任何法律承認
翻盤討拍,就讓法院判定吧!除非是當下已經有任何法律承認
翻盤討拍,就讓法院判定吧!除非是當下已經有任何法律承認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1-10
最後的合同無法說明從創業歷程到最後的協議過程發生了什
麼事啊。
Kelly avatarKelly2016-11-10
又翻牆問題,懶回了!這是態度問題,給你兩年時間來談來
協商,沒有主動來談不就代表你要執行協議後合約,不然簽好
玩的,當時詐欺嘛?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1-15
給代墊款合約之前的那些過程呢?怎麼會是已經簽了合約才
給ss大兩年時間來談來協商?這怪怪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1-17
月薪的部分解釋一下會比較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16-11-17
沒有解釋就很清楚,應該就是花點“心思”,讓人簽下這合約
,所以特別註明自由意志難道是欲蓋彌彰? 這篇文章真的是創
業板最有價值的地方,勸大家找錢創業要謹慎,創投不是天使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1-19
不回答是正確的 法院裡不用自證己罪當事人說謊不是偽證
證人說謊才是偽證 所以重要的是手上的實體證據能編出什麼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1-20
樣的故事來說服法官誰就贏 沒證據支持的就當講夢話 法院
不一定會採信 但是有證據支持的說法 法院是會認同的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1-25
a大的回答好…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1-26
同意,,A大的說法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1-28
SS大最大的問題是 上面那些答案都要想辦法証明
Lydia avatarLydia2016-12-02
最後感謝s大,用個人血淚來告誡板上的每一位創業者,希望最
後能有好的結果,其實用60多萬來學經驗也不算貴。另外要給o
大的話就是,得饒人處且饒人,畢竟年營收上億的大公司老闆
,為了這點小錢,什麼都以法律來對付創業者,令人擔心財務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2-05
創業者沒有多偉大,,,,有時是看當事人信仰,,,法律?情感?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08
創業者就是一般人啊…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2-09
呵呵,不過如果一開始就有目的那就另當別論,法律是很好的
工具,創業者就當繳學費,誰叫你一開始相信^^
Olga avatarOlga2016-12-13
你對於你講的事情 你有證據嗎
John avatarJohn2016-12-18
a大,說得真好,創業板真是寶庫^^
Necoo avatarNecoo2016-12-20
你有證據就應該貼出來啊 怎不貼?@@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2-23
給s大,其實這裡貼不貼真的不重要,上法院時拿出來就可以!
Irma avatarIrma2016-12-25
你的對話紀錄如果在這份合約之前就沒什麼意義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2-30
你弄錯了吧 你今天要炮一個人 而且對方還出面了
然後你現在還不貼證據 會讓別人怎麼想你?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02
講真的 ot除非腦子進水或被驢子踢到才會正面回答超沒必要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1-02
掛負責人 然後說內部人事都是別人決定,其實很難說服人
你的章都印在 公司合約上,,所以上面很多說法,,全靠自由心証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1-02
ot有律師的話一定建議少說 這邊嘴贏又沒意義 法院贏重要
Jacob avatarJacob2017-01-04
那個SS大 大股東和掛負責人所擔負的責任是不太一樣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1-06
你看台積電..大股東是外資,但出事你會找誰,,,
Zora avatarZora2017-01-10
如果要走法的話 那你也快去找律師吧~~~
Jacky avatarJacky2017-01-12
再來就是40萬在申請公司時沒有登記成股東資本額的話算借
貸沒什麼問題 只能說你腦子不好使 ot壞壞這樣 你如果
真站住腳 不會簽合約 也 不會兩年後才來近發文要弄臭o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1-15
t以戰逼和
Gary avatarGary2017-01-19
那你當初為什麼要簽和約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1-24
...不知道為什麼我想到一句台語俚語...
Jacob avatarJacob2017-01-24
ot投入多少 資本額設定多少 比例多少 60萬是誰提出來的
數字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1-27
"介入公司經營、輔導我公司" 這部份也只能自由心証,,畢竟你
掛負責人,,,我也很好奇...公司清算後 負債多少錢?債權如何
Kama avatarKama2017-01-31
分配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03
對話記錄中若包含ot說明公司所有決策都需要他拍板…可能
Una avatarUna2017-02-07
多少還有一點用,對話紀錄本身的效力其實要看你怎麼保留
也不見得有對話紀錄就比較有勝算就是。
Jack avatarJack2017-02-12
這部份就是自由心証啊..我會說SS就是很客氣,一定要我同意
Doris avatarDoris2017-02-15
該育成中心是否有其它 "受害者" 若有,一起可能較有勝算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2-16
我沒查錯的話,當初公司登記資本額是50萬?
Una avatarUna2017-02-18
40萬是當初的準備金還是額外拿40萬入股?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2-21
嘛,看到這裡我覺得你的贏面很小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2-26
就算有對話紀錄基本上也無濟於事...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2-27
我查你的公司資料 股東都沒有ot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3-02
當時他給你的40萬 有沒有做股東登記 沒有的話 為什麼
不做登記 再來你之前的文章寫100萬是什麼 薪水問題
你一個月五萬 根據你公司變更紀錄 至少9個月在台中 約
45萬的薪水 60萬也包含這些嗎
Edith avatarEdith2017-03-06
你簽股權讓渡就是花錢跟他買股份啊 再來他是大股東 干
涉你的經營權是合法的 你掛負責人不代表是經營人
Kelly avatarKelly2017-03-07
看來看去為什麼是100萬?40萬預備金+40萬正式股份,還有
20萬是哪裡來的?
公司籌備期間沒有先設立籌備處並後續將那40萬準備金也納
入股份?籌備(你說的公司化前)期間月薪5萬是額外撥給你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3-09
還是含在40萬準備金裡?
Liam avatarLiam2017-03-09
所以他搭了100萬 看沒啥機會回本 用手段跟你要回60萬救
賠點錢這樣
John avatarJohn2017-03-14
所以那20萬是他以樂法名義和設計公司簽的還是?
Kumar avatarKumar2017-03-17
我蠻好奇你簽代墊合約時在想什麼.....
Oscar avatarOscar2017-03-17
第二好奇的是65到底怎麼算出來的...(或60)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3-18
如果準備金40萬含籌備期間薪水,就不能重複計,公司化後
你的月薪若是樂法支付的也算不進去,那65到底...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3-21
設計費我還可以理解,薪水部分怎麼想都很奇怪啊...
Kama avatarKama2017-03-22
好啦,其實設計費我也覺得奇怪,細想還蠻奇怪的。
Kyle avatarKyle2017-03-24
=w= 從哪裡的戶頭轉進你的戶頭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3-27
nao別再裝懂了 看你的樣連公司法都沒翻過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3-28
本來是否為薪水與公司股東借貸還有上法院的空間.但最後一簽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3-29
你的勝算不高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3-29
所以60萬是ot股本的40加花費 還象你薪水40加花費
Olga avatarOlga2017-03-30
對ot來說 可能是股本加花費 你的薪水還是有付給你
Yuri avatarYuri2017-04-02
同意VANNN大,如果是直接轉帳(個人戶轉個人戶)那就.....
Sandy avatarSandy2017-04-04
何況他哥留言暗指你時(不確認)..你就該報警留檔案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4-05
第一不該買回股份、第二不該簽那合約,現在則是滿盤皆輸
Kelly avatarKelly2017-04-07
不是很懂 我這樣問好了 如果ot沒跟你要60萬 你自己搭
多少錢進去 扣掉你拿ot的薪水 算出來多少
Elma avatarElma2017-04-12
很好奇他聲稱的那麼多案子,就只玩你一人,不太尋常
Freda avatarFreda2017-04-13
同意Arens88 大的說法,,若是該育成中心只有你被玩成這樣
Rae avatarRae2017-04-14
你一定有些事沒有講 講白了你也是想賠錢全賠ot的 自己
安然脫身還可以賺薪水這樣
Rae avatarRae2017-04-18
有點說不過去,,所以建議你能不找到第2 3個案例証明 OT大是
Lucy avatarLucy2017-04-21
續意騙新手創業者,不然,我還是認為認知不同較可能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4-22
現在看起來ot大也只是在商言商,ss大把育成想得太佛心,
以為對方真的是會不斷燒錢養大一間公司直到賺錢之前不求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4-24
你講的就矛盾了 ot的60萬應該是你買回的股權加代墊款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4-25
回報也不計風險(真有也太天使了...),說是認知不同也是
,但以為育成會一直養到公司肥起來也太超現實。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4-28
OT大若是只拿60萬(債權),代表也出損失了40萬元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5-02
不是你聲稱的薪水 ot應該沒有跟你要回薪水 要薪水的話
就是跟你要100萬 所以你不要故意把薪水跟股本混在一起
談抹黑ot
Yuri avatarYuri2017-05-03
NaoGaTsu大 版上就不少版友將天使投資人定義為只出錢,不管
Enid avatarEnid2017-05-04
事,而且不求回報的 天使 啊(煙)
Donna avatarDonna2017-05-05
有真正入股的才是投資你 其他的除非另外有文件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5-10
只燒一次錢的天使和一直丟錢下去燒的天使是不同等級的啊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5-12
至少板上沒有其他人出聲XD,若是這是他一貫的手法,不太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5-13
不然他說借帶你說不是 但你又簽合約承認是借貸
Yedda avatarYedda2017-05-16
可能沒有什麼風聲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5-19
但是你總共只要付60萬 股本40萬+薪水就80了 你不能故
意說ot要拿回薪水 事實上他拿的是股本以及代墊款
Andy avatarAndy2017-05-21
SS大我只能說 OT大的說法沒什麼不對,要育成中心簽(可能可
Andy avatarAndy2017-05-22
申請補助),他想辦法要轉型都算是有在協助經營的方式
Belly avatarBelly2017-05-26
你用 40跟ot買股份 象很明確的事實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5-30
你無証明因為心生恐懼而簽了那個合約,,法官應會認為是合意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6-02
然後你講ot跟你要回薪水 這是不實的指控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6-04
說實話 他要增資你不要增資 除了拆夥還能怎樣?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6-08
而且你擺明就是想撿現成的生意 只花10萬就要主導公司
只想找到蠢蛋來出錢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6-11
公司撐不下去的話 你也不應該買回他的股份的
Linda avatarLinda2017-06-12
他用自己的錢給你薪水而不是樂法的錢 這樣更慘
看起來就像借貸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6-16
你自己本身可能經營能力差 要拆夥沒什麼問題 ot壞壢就
是那20萬跟你要 他身為大股東應該為公司的20萬支出負責
而不是跟你要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6-19
公司撐不下去,以ot的角度,若要增資,要求將未認列股本
Gary avatarGary2017-06-21
的那些花費(準備金+設計費+租金(如果沒從樂法付)+薪水)
都列入增資的股份內也是合理,而且以賺錢分紅64分來說,
等比例增資也還是你賺… 法律面上看起來那些錢也的確是
借貸。
Liam avatarLiam2017-06-24
你自己應該也覺得公司還有機會賺錢 所以才買下股份 然
後 2年經營不起來 兩手空空 上來搞臭ot這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6-26
ot要求等比例增資時,你花40萬買回股份… 結果那個ot不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6-26
說薪水五萬也沒錯 正常這樣是從創業公司出錢給你薪水
Harry avatarHarry2017-07-01
賺不賠是你自己造成的....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7-05
而不是另外給你
公司撐不下去 真的不要買回股份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7-07
說真的 先檢討一下自己 你有沒有腦跟能力可以HOLD住
一個事業 兩年都給你了 還沒利息 結果你做不起來 只
是證明ot當時跟你拆夥是明智的決定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7-09
當初你只要兩手一攤 頂多賠10萬 還倒賺45萬的薪水
現在弄成這樣 我覺得你自身問題比較大 當然問題還是在
腦子跟能力
Ula avatarUla2017-07-14
ot拿40萬是應該的 20萬因為你堅持買回股份 所以跟你算
代墊款也算合理 畢竟已不是ot自己的公司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7-17
如果從ot的角度來看,40萬準備金+設計費20萬+薪水5x8個
Yuri avatarYuri2017-07-18
月(還不算公司同事的薪水)...最後只拿回60萬,ot應該覺
得自己已經不能再更佛心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7-22
整個事實應該不是你講的什麼坑殺創業者 就是股東拆夥
結果經營失敗 回頭怪前股東而已 如果今天你的公司賺錢
你還會說被坑殺嗎 你應該會慶幸ot這傻蛋把股份賣給你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7-26
然後什麼太太說欠錢不還,當事人說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在這個情境下其實還合理的 = =
Puput avatarPuput2017-07-29
呃,你內文說你不同意增資啊,怎麼又變成你同意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7-30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當年我生意失敗也是恨房東收這樣高
的房租 後來就學會怪自己經營能力不夠 承認自己能力不
足 腦子不好 一無所有 會更釋懷努力的往前走
Yuri avatarYuri2017-08-02
結果這一串到最後沒有傷到ot的形象結果還加分了是怎樣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8-03
你所指控的很多只是你刻意醜化ot的說法 以我目前的理解
你只是想報復而已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8-05
新手創業家 雖然結果不好 但也鼓勵一下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8-08
人家一開始要增資你不要…你後面同意人家也有權不要啊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8-09
真的是花錢學個經驗,60萬(現在被吉的先不算上去)買經驗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8-11
這條路走來不容易 由其雙方的認知其實蠻不同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8-15
那你當初幹麻要買下ot股份 你大可抽身離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8-20
其實算便宜了。
Eden avatarEden2017-08-20
然後ot也沒跟你要回薪水 ot拿的是你買股份的錢 以及他
母公司的代墊款 這些他應該也會有金流及發票佐證 所以
你不要再說ot跟你要回薪水了
Agnes avatarAgnes2017-08-23
漢陽官網上查不到進駐團隊,ss大確定有其他案例?
不然那樣回推文好像不太好wwwwww
Poppy avatarPoppy2017-08-25
這就是股東的糾紛而已 不是什麼坑殺創業者 你才拿10萬
是要坑個雕 ot自己也賠了40萬跟你拆夥 也是他投資錯
人 再來 公司主導是由董事會 而不象負責人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8-26
ss大應該只是覺得當初的說法像是投資而不是借貸,後來一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8-31
碼歸一碼算有些傻眼,要說是醜化是過頭了,但ot說實在被
說成這樣也是無妄之災。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8-31
ot跟你要回40加20萬代墊款而已 還是他另外有跟你再拿回
40萬的薪水 有的話就太壞了
Hedy avatarHedy2017-09-03
不對,說一碼歸一碼算也不太對,一碼歸半碼算。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9-06
薪水五萬的部分要看有沒有辦法證明,二來若是用母公司撥
,要看什麼名義,你若沒有聘雇契約能舉證,那就wwwwww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9-09
你把ot跟你討的錢列出來 薪水討多少 股本討多少 代墊
討多少 這樣比較清楚
Ida avatarIda2017-09-10
就算薪水不算,籌備期的40萬準備金還是在那裡,最後只還
Emily avatarEmily2017-09-14
那他就太壞了 跟我當初想的一樣哈哈哈哈哈
Sarah avatarSarah2017-09-15
60老實說怎麼算都...(ry
中間說實在有問題的就只有你拿去買股份的那40萬虧大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9-15
其他的就沒什麼好算的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9-17
當初sir發文時我就質疑他要做穩賺不賠的 結果版上一堆
人圍剿我啊 創業版水準不意外
Susan avatarSusan2017-09-19
你上面說的你還他40不是還啊,那是你跟他買的www
你一個主動坦著本來ot會損失的40萬wwwwww
Jacob avatarJacob2017-09-23
同意NaoGaTsu大 且你會買下1股權表示你認為未來有可能獲利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9-27
所以連帶股份 你預計總共要付給ot100萬嗎
Lydia avatarLydia2017-10-01
老實說你以為你還到了薪水,其實沒有啊,那40萬是你自己
Lucy avatarLucy2017-10-04
簡單講...ot也是看準你還想要那間公司,用合約賺你不少錢XD
Hedwig avatarHedwig2017-10-08
要買的 = =
Eartha avatarEartha2017-10-11
那40萬不是薪水,,是股權吧,,,,,XD
Hardy avatarHardy2017-10-16
等於你買公司40萬股份,之前所有的花費跟他無關,所以變代
Una avatarUna2017-10-18
另外跟你說 如果ot提到付你五萬當薪水 以及王作紀錄證
明 可以提確認勞雇關係存在要回40萬 訴訟費幾千壞而已
划算
Emily avatarEmily2017-10-23
墊款,包含你們本來談的五萬薪水都變代墊款的一部分,而你
Mason avatarMason2017-10-26
也簽約同意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7-10-31
ot樂法的40萬股權不是都花在了日常營運上了嗎 = =
怎麼會說得ot那樂法40萬都沒動到一樣。
Jacky avatarJacky2017-11-03
花完了,但ss最後用40萬買回股份,外加簽一張60萬的代墊欠
Kelly avatarKelly2017-11-08
款單,這個代墊款項理面就是包含了付給他的薪水40+其他開銷
看完全部理解應該是這樣....ss簽下去是太有自信(太傻?!)
Eartha avatarEartha2017-11-09
因為你的薪水不從樂法支付,你變成自己無給薪啊 = =
Emily avatarEmily2017-11-11
那些從母公司轉給你的5萬怎麼樣名義也不可能認列成樂法
薪水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7-11-13
你拿到母公司轉給你的5萬時不好奇是用什麼名義轉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1-16
有疑惑當時別簽合約 簽了就承認是借貸 上法院也是沒啥用
Zora avatarZora2017-11-21
總之你當時不應該簽這合約 也不應買回股份
但你都做了 沒辦法 成年人要為自己決定負責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1-21
你當時給ot40萬 是買股份 還是還他薪水
Liam avatarLiam2017-11-24
那就'GG了
Dora avatarDora2017-11-26
你自己要買回股份 又同意還ot60萬 完全無解 除了怪他
坑你 你自己也有問題
Liam avatarLiam2017-11-29
那你當時為什麼要買下他的股份 不直接認賠殺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1-30
你也簽了 代表你認同 ot的立場就是公司還給你 你還錢
給他這樣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12-03
回復原狀你自己玩 現在你又要怪ot拿回你的薪水 你這樣
不厚道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12-06
好奇為什麼不是從樂法支出的錢卻可以寫薪轉啊....
不從樂法出的那5萬,他是從母公司撥的,說是代墊沒問題
Carol avatarCarol2017-12-07
啊。
Sandy avatarSandy2017-12-12
可是你兩年前也同意返還薪水 為什麼現在又不認賬
Wallis avatarWallis2017-12-13
ot也是有留一手啦,夠壞XD,但最後改口說是代墊款,SS也簽.
Hedda avatarHedda2017-12-15
你如果不同意 當初簽最後合約就應該向ot提出異議 而不
長簽完約再來靠盃薪水變成借貸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12-15
嘛…我覺得也不是壞,樂法資本額才50萬,從樂法撥,樂法
早就提前炸裂了,ot也不是不打算增資,只是打算把先前投
Olga avatarOlga2017-12-17
真的就只能說OT夠壞了,其他該還的錢ss是輸定了,只能鬧大~
Tracy avatarTracy2017-12-17
入的那些也算進股本,畢竟燒了8個月沒起色,想降低些風
險也是正常,結果後來鬧翻了,ot也只是公事公辦而已。
難吧 = = 說難聽點這筆才60萬,ot什麼人物。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2-20
鬧到OT其他投資受到影響才有可能私下和解(這應該是ss的算盤
Quanna avatarQuanna2017-12-20
在ot的立場來說,燒8個月沒起色,你認為還能玩,那你再
等比例貼補很合理,沒有道理要ot把前期那些投入都白吞下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12-20
去(因為是你覺得還有轉機的,否則實在沒理由買回股份)。
結果你一個回絕,那就...(ry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12-24
感覺你只是不想還錢而已 你兩年前做的決定 現在有品gu
t一點負責到底 你這種態度沒人會敢跟你做生意 倒別人
帳還理直氣狀
Edwina avatarEdwina2017-12-27
當年簽的字都不認帳 控訴別人把薪水變成借貸 然後半恐
嚇你 你委曲求全才簽的合約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12-27
事實上你當年應該是認定公司會賺錢 所以才同意返還含薪
水60萬 現在公司GG 你就反悔當初不應該簽 而控訴ot壞
壞這樣
本質上很像小屁孩的行為
Lydia avatarLydia2017-12-27
我是指你簽完又不認帳的心態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12-28
不要說自己不懂法律就一副沒責任一樣 清清楚楚寫60萬
又不是不認識字
Kyle avatarKyle2017-12-31
今天要是你公司賺錢 你會上來po文嗎 你po文是覺得要付
60萬不爽 還是要搞臭ot 你自己心裡有數 明眼人也看的
出來 不用講什麼冠冕堂皇提醒大家注意 要注意你兩年前
怎不po
Jacob avatarJacob2018-01-03
你自己的故事也是 買回股權經營 經營失敗還不出錢說成
是對方惡意坑你的故事而已 五十步笑百步啦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1-06
是你讓他用合法的方式讓薪水變借貸 最大的問題是你自己
懂嗎 最大的問題是你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1-10
不知有沒理解錯:公司資本額50萬,開支100多萬,所以公司負
Ethan avatarEthan2018-01-11
債中.兩年前如果解散,就是按股份比例認賠,但你決定吃下來
等於是承擔所有負債. (負債包括租金,薪資等)
Susan avatarSusan2018-01-14
兩年後的現在公司沒賺錢,所以你後悔吃下公司,覺得被坑了?
Susan avatarSusan2018-01-16
看完文...原po其實想來討拍的感覺 意在提醒大家手法
Susan avatarSusan2018-01-20
其實明知道輸惹 他只是吞不下那口氣而已...@@"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1-24
只是來這po 沒站住腳的言論 只會更慘...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1-27
跪求檢察長
Carol avatarCarol2018-01-30
問題在於…這個手法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不是嗎…
Jake avatarJake2018-01-31
一開始的40萬準備金、5萬月薪有打任何形式的創投契約嗎?
後續公司成立後至進駐育成中心至解散的所有費用,不認列
Jake avatarJake2018-02-05
在樂法帳目上的那些,有思考過其中的風險與問題嗎?有再
和ot商談擬定其他形式的投資契約嗎?
Edith avatarEdith2018-02-07
如果中間的風險管控身為樂法負責人(也是創業者本身)的你
並沒有做好,那並不是ot的問題啊 = = 風險一直都在那裡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2-11
ot也沒逼你跳、中間沒有詐欺成份(或不當得利)、股權也是
你自己買回去的,最後的代墊款項60萬目前看起來也不到ot
真正付出的總費用額度… 要說ot有道德問題好像…不是很
站得住腳。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2-14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覺得直接告上法院,由法官
來決定,這樣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2-15
原po認為天使說一套做一套...這是穩賺不賠的手法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2-19
中間要是ss大不買回股權,ot也是賠啊 = = 哪來穩賺不賠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2-21
而且最後的60萬代墊款怎麼加都比40萬準備金+40萬薪水+20
萬薪水來得少…ot目前看來賠不少啊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2-25
當時合夥時說的跟最後做的不同 且事後認為算一算公司虧掉的
Poppy avatarPoppy2018-02-27
打錯,20萬設計費。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3-04
天使沒虧到一毛錢.反而是原po到最後變成自行吸收當時的支出
Olive avatarOlive2018-03-09
所以在當時合夥前的內容跟口頭上說法 跟後續合約
Liam avatarLiam2018-03-12
變成原po吞不下去的原因
Susan avatarSusan2018-03-17
但原po有說 當時有貨屯倉 在那時機點不簽不買不行?所以造就
Enid avatarEnid2018-03-19
後面這故事發展...我只覺得沒在當時的紀錄證據...
原po要出一口氣恐怕很難...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3-23
錢的部分是爭議在那40萬薪水...原po認為天使也該吸收
Eden avatarEden2018-03-27
幫補一下天使100=股40+薪40+其他20 原po買回了股40 天使剩60
Sarah avatarSarah2018-03-31
剩的60是薪40+其他20 原po認為這薪40是天使要吸收的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4-01
後來合約60一簽 就可能讓原po認為天使沒虧到錢的主因
Olive avatarOlive2018-04-02
原po一開始只有拿出10萬股本,卻認為ot要吸收這麼多…
這不太合理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4-03
而且那時間點不買回股權就是認賠殺出而已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4-05
所以原po才認為他拿10萬...但到最後卻要砸掉100萬多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4-06
股權他是認了...差在那40萬薪水
Emily avatarEmily2018-04-06
投資者最後負擔的比例不合...才有後續這系列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4-10
哪有賠都賠別人的這種好事 = =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4-12
都不是甚麼好貨... 願打願挨~ 看誰準備萬全贏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4-15
簽借據的那個時間點就是分水嶺了,讓ot全身而退。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4-18
真的是很妙的例子…
Una avatarUna2018-04-20
陷阱嗎......
Zora avatarZora2018-04-23
說"陷阱"這詞...天使可能會很悶...樓上也說了願打願挨
Tom avatarTom2018-04-25
用第三者角度來看 天使完全合乎法 合乎理
Zanna avatarZanna2018-04-27
原po會上來發文 應該是有些關鍵證據 證明當時狀況
Joe avatarJoe2018-05-02
但小弟建議現在既走法院流程 你認為有關鍵可能逆轉的證據
Yuri avatarYuri2018-05-03
你還是先自我保留..勿公開 畢竟原po也說了對方有法律專才在
你提早公開只是讓對方更有時間預防而已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5-06
不管薪水是否變代墊.借貸~這根本不重要了,沒必要在這裡打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5-08
轉,因原PO已簽字,抗拒.但後來妥協?那就是原PO的問題
Noah avatarNoah2018-05-13
所以這故事說明不要自已為是~以為釣到肥貓,結果是精明的
的老虎
Mia avatarMia2018-05-16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5-17
創業還有再領薪水的喔?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5-22
他用股東往來借給公司錢本來就是借,你要把公司吃下來
Enid avatarEnid2018-05-23
就是要負擔公司的債務,你當初買的時候其實公司的淨值
應該沒有本來登記資本額50萬,你要用本來的價值買回來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5-28
他當然願意直接賣給你阿,當初買的時候就應該要講價了
後續再這樣講其實他那邊是完全沒問題
Isla avatarIsla2018-05-29
當執行長財務還是要了解,這應該算是超基本的東西了
Noah avatarNoah2018-05-31
你的癥結點就是薪水變成借貸給你,但其實事實上是借給
Yuri avatarYuri2018-06-02
公司,你如果不買股權,他只能把公司剩下的錢拿來還,
Tracy avatarTracy2018-06-04
你這邊就會變成有領薪水,但是另外損失10萬而已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6-08
但有一個重點是 這個借貸的動作 負責人是否知悉並同意?
如果是在負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 那這個借貸是有問題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6-11
40萬準備金+40萬股本+20萬設計??+40萬薪水 ~
我看起來OT投入的資金應該是這樣才對@@ ??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6-14
薪資應該用樂x支付才對 ot用母公司支付 算借貸很合理
Annie avatarAnnie2018-06-18
資本50w 還支薪5w 的確很快把公司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