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詐欺冤枉求助? - 創業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9-11-26T09:21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經過有點長,先說明清楚所有相關人士。
被告(我)、告訴人(江小姐)跟她媽(越南人)、我的證人(張小姐)、相關人(陳小姐)、真正的犯人(楊先生跟張先生)
除了我跟江小姐她媽媽是滿20歲以上的成年人,之外其他人都是未成年。
以前我跟江小姐是好朋友,她在暑假時住我家兩個月,我對她非常的照顧,吃喝用住玩都是用我家的,她父母跟我也認識但不熟,其他四人跟我和江小姐暑假每天都會玩一起,在2018年八月某天,張先生跟張小姐來我家玩,張先生突然跟我說:「江小姐有跟我和楊先生、陳小姐、張小姐借錢,總共借了43000$,楊先生叫我跟你說,幫忙打電話給江小姐她媽轉達這件事。」,於是我真的信了,毫無防備的打給江小姐,請她媽接電話,我跟她媽說:「阿姨妳好,我是某某某,妳女兒好像在外面有跟別人借錢,是別人請我打電話轉達的,我不確定是真是假。」她媽媽因為是越南人聽不懂我在說什麼,我也不太清楚她在說什麼,有點雞同鴨講,她媽媽似乎誤會是我要騙錢,一直說我跟她要錢,在電話裡面我就有說過:「妳女兒沒有欠我錢,是別人要我轉達的。」因為所有人裡面只有我有她媽的聯絡方式,加上她爸爸曾經也有交代我,如果江小姐在外面有什麼事要讓她父母知道,我是無意打去轉達的,後來她媽媽還因為這件事跑去她女兒學校找老師,老師打給我,我也訴說一模一樣的事,老師要我們跟她媽約出來見面談比較清楚,她媽跟我們約了也沒出現還誤會我是要討錢,我跟張小姐和張先生擔心她媽會誤會,就跑去學校找老師,老師要我們在校門口等她媽,她媽自己先看到我們主動走過來問錢的事,我當然要誠實回答,我的回答方式還是跟電話一樣的,從頭到尾都是不肯定的轉達方式,江小姐當時還一直說她欠我錢不是欠其他人錢,但我當場就有否認這件事,我說的很清楚,她跟我並無金錢糾紛,於是談不攏她媽就跑去警察局告我們,當事情鬧大做完筆錄後,其他四人才跟我承認並無借錢給江小姐,是楊先生跟江先生和江小姐要錢,並且用勢力威脅張小姐跟陳小姐四人聯合騙我江小姐跟他們四人借錢,要我當白老鼠幫忙打電話,過了一年多在2019八月,法院偵查庭的傳票來了,張小姐是我的證人跟我和江小姐跟她媽都有去,張小姐有在法庭說出沒有借錢的事實,也有承認我是被大家騙的,我也有承認自己打電話轉達,也有訴說自己是不知情的狀態下打,還有說是張先生說楊先生叫他轉達我叫我打電話,江小姐也有承認是張先生跟楊先生跟她要錢,但她媽堅持說我是討錢的,事後檢察官有另外傳喚張先生跟楊先生,他們兩人都否認叫我打電話的事,全部責任推給我,在11月中我收到起訴書了,內容說是我跟張先生和張小姐說要想辦法跟江小姐要錢才打電話去,說我還跑去學校要錢沒得逞,檢察官的證據是(我承認有打電話跟告訴人媽媽說借錢的事,而其他四人都否認借錢的事,所以我詐欺未遂沒得逞),但事實明明不是這樣的,我手上只有跟楊先生的對話證據,證據內容楊先生有承認要錢的事,但是我在不知情情況下打電話的事,沒有任何人願意承認,現在我很擔心之後開庭的審判結果。
我現在快21歲,是初犯沒有前科,自己創業賣點心照顧病重的父母,我家也很貧困,遇到這種事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我真的不想因為誤會而替真正要錢的人被關,因為家裡的人還需要我,我不知道現在我還能做什麼,很無助,連工作都因為這件事耽誤了,這個案件也拖很久了,每天過著心驚膽跳的日子,也不知道真的被判決有罪的話要關多久,很無奈。
請律師或專業人士給我意見,謝謝。
Tags: 創業

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9-12-01T00:57
本案事實:
被告甲受A、B、C、D等四人慫恿,遂致電於乙之母親丙(外籍)。甲向丙宣稱:「其女乙在外欠款肆萬餘元」。嗣後,檢察官依詐債未遂,起訴甲。
甲之陳述:
當時電話係因,A、B教唆C、D等,共四人,共同向甲謊稱「乙對爾等有欠款」,因乙係未成年人,恐無力償還,遂請託甲代為向乙之母親丙聯絡,商討還款事宜。
前言:詐欺罪之構成要件
1、按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定者為限,因此,欲為有效抗辯,必先掌握該特定犯罪之構成要件。
2、依刑法339規定,可知,行為人主觀上須具備「故意」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客觀上須「行使詐術、使相對人陷於錯誤,並為財產上之處分,且各要素間具有緊密因果關係」。至於詐欺未遂犯之成立,容有爭議:
(1)學說有認為,詐欺未遂犯,應以相對人陷於錯誤,而有處分財產之可能時,始達本罪之著手。蓋詐欺所保護者乃財產法益,單憑施用詐術,距離法益受終局侵害尚有相當距離。
(2)然而,實務見解認為,只要行為人基於詐欺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施用詐術,而客觀要件並未完全實現者,即成立本罪之未遂犯。至於相對人是否陷於錯誤或有無處分財產之可能,在非所問。
3、總此,本案可能抗辯方向如下 。
一、甲應抗辯其行為並非施用詐術
1、首先,本案丙為外籍人士,甲撥打該電話聲稱「其女乙在外欠款」之行為,丙到底是否明確知悉其意思?或可能僅是因其他原因造成現在的誤會?關此,甲應請求法官,命檢察官提示證據並指出證明方法。
2、此外,即便依實務見解,一旦施用詐術即成立本罪之未遂犯,惟被告甲向丙聲稱「其女乙在外向人他欠款」之行為,是否足稱「施用詐術」,亦有可議之處。理由如下:
(1)依題示,本件之行為與坊間一般電信詐騙,顯有不同。一般電信詐騙,多係施以詐術而利用被害人疑懼、貪念甚或感情等方式,使被害人因種種原因無法及時求證或求助,而聽從加害人之擺布,作為取財之犯罪手段。
(2)亦即,相較之下,甲單純撥打電話聲稱:「乙在外欠款」之行為,根本不具違法性,處罰此行為有違刑法謙抑性。此項,甲應向法官為聲明,並確認登載於筆錄。
二、甲應抗辯其不具不法所有意圖
1、本案,甲向丙聲稱「其女乙在外向人他欠款」之行為,係因聽信他人之慫恿所為,而乙到底是否有向他人欠款之事實,直接關係甲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
2、因此,若乙確實在外欠款,僅是因其他事由而未予敘明者,則甲不具不法意圖,不該當本罪主觀構成要件。此項,為甲得請求法院調查之有利『重要』證據,必要時,並得請求法院,命乙與甲對質。
三、甲應抗辯其不具有故意
1、依題示,甲係因A、B及其教唆之C、D等,共四人,向甲謊稱乙對爾等有欠款,而甲方為撥打電話告知丙「其女乙在外欠款」之行為。
2、亦即,A、B係利用其優越意思支配,操縱甲為系爭詐欺行為之人
,即A、B係本案之間接正犯,被告甲僅為A、B犯罪之工具人,主觀上不具故意,故不該當本罪主觀構成要件。
3、此項,應由甲負舉證責任,並於法庭上說明,未成年之A、B係「如何」以及利用「何種」優越意思,得以支配甲實行犯罪行為。如:甲向來見義勇為,A、B基於對甲之認識,確定如對甲聲稱乙有欠款,甲即可能會為A、B出面追討等。
4、此外,必要時,甲亦得請求法院,命ABCD等四人與甲對質,法院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溫馨提示:
1、本案,檢察官如握有「甲曾以將來惡害之通知向乙、丙為恐嚇」之證據,則起訴法條可能有誤。此際,甲宜坦承「詐欺未遂」罪,表達願與被告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
2、此外,本案如尚未起訴,則在偵查階段,只須向檢察官說明你遇到的情況及其「具體事實」即可。蓋依法官知法原則,你只要告訴控訴官具體事實為何就好,由控訴官(即檢察官)決定起訴與否。至於上述實體法或訴訟法上之抗辦,則於被起訴後之法庭上,始須為之。
.

請問開哪種吃的店比較好?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9-07-08T16:37
請問開哪種吃的店比較好?我是幫爸爸問的,預算一個月租金25000以下,要50坪,鐵皮屋可以,他本來是說想賣牛�� ...

我想申請創業貸款,哪裡辦創業貸款比較快核貸-?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9-02-15T17:54
我想申請創業貸款,哪裡辦創業貸款比較快核貸-
我想申請創業貸款,哪裡辦創業貸款比較快核貸-
我想申請創業貸款,哪裡辦創業貸款比較快核貸-
�� ...

創業貸款問題,創業貸款求建議..?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9-02-15T17:33
創業貸款問題,創業貸款求建議..
創業貸款問題,創業貸款求建議..
創業貸款問題,創業貸款求建議..
創業貸款問題,創業貸款求建議..

創業貸款哪間好-- ?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9-02-15T17:06
創業貸款哪間好--
創業貸款哪間好--
創業貸款哪間好--
創業貸款哪間好--

青年創業貸款率利最低銀行--?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9-02-15T16:32
青年創業貸款率利最低銀行--
青年創業貸款率利最低銀行--
青年創業貸款率利最低銀行--
青年創業貸款率利最低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