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到爛員工,如何是好? - 加盟
By Kama
at 2010-11-20T00:00
at 2010-11-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在某個月份朋友因為個人問題沒有工作可以做,好心的友情贊助之下,
我和姐姐同意讓他來我們所加盟的便利商店上班~
一開始在念他在7-11工作了兩年,而且自己北上工作,很不容易,所以談月薪兩萬六給他,工作期間發現他許多的問題~
他是大夜班的人員
例如:
1 他會拿客人所捐贈的發票,我們已告知過他,不可以這樣子做,第一次拿去對獎,沒有中還說他拿的太少,後來就更誇張的再拿一整個發票箱整理發票收到自己口袋
2 當初開會時己說明過,如果蹺班未到,要扣三天的薪水,他也同意
但是有一天他嫌薪水少,就早上罵完客人後,先行下班
當天結帳少錢,也還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們足足找了那四千元,八小時,
公司帳面我們不敢先關帳,只知道釐清少錢原因,他又莫名不接電話,
也沒有來上班,所以我們簡訊告知他,昨夜他當班少錢,他才傳簡訊來說
怎麼可能,他只從收銀台帶走一千元!! 還說早知道你們要扣我三天薪水,我
才拿一千元,算是便宜你們…
3 大夜班每天有固定要做的品管工作,像是點光碟、酒…等高單價的東西
他上班顧和客人談天說地到早上四點才做完整個品管工作,當天光碟少了
四片,他還說是中班就被拿走了,經我們問過中班並看錄影存證,才知道
他不想賠錢,就推給中班
4 公司盤點,我們損失了一萬元,合理情況下,大家都平均分攤,他卻感到我們
不合理
前幾個月我們自己人做,盤點金額損失金額只有五百內,照道理說我們自己
才不會拿店裡的東西,我也是被照扣了呀!
5 大夜班要退一些公司要求收回的玩具、光碟、雜誌,他就在店長電腦帳key完
後,再亂丟一些回去~把我們的帳務搞的亂七八糟,公司不認那些亂退的帳,
要扣他薪水,他又說不合理!
6 對於他大夜班不會上的貨,我是有說過,留紙條交給店長,他們會幫忙協助的
但是他卻什麼貨也留下來,讓早班常常額外加班,甚至連駐店做麵包的師父
也一起幫忙上貨
讓我做不開心的事是一直幫助他,他不感激,還嫌我們…
店長開的薪水比我還高,我問他,憑什麼他領的比我多,我做的也比他久
事情也比他懂的多,他還說他們無情無意,我真的是無言,想說他需要錢,如果真的可以幫助到我們,我領比他少就算了
他手機壞了,我的借他
他不舒服我們讓他去隔壁看醫生耶~也沒有扣薪水
老是覺得我們虧欠也
為了他來想說他沒有錢,班都先讓他上,為了他來,又接另一間店
給他上夜班,是他說要做的,結果愛來不來上班,苦的都是我要連上十幾個小時~隔天還是得在上班
總總行為,店長有告知過他,做多少事領多少薪水,也就變時薪制95算錢
直到他離職後領薪水,薪水明細寫的詳詳細細,當下店長也問他,如果有不懂
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來,我們可以說明
事後他卻找上桃園縣政府網站,及一個有關勞工團體,告我們,說扣他錢的事,要我們去協調…
請到爛員工,還得花時間去處理他的問題
難道做雇主的我們,就只能這樣子嗎??
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他
我和姐姐同意讓他來我們所加盟的便利商店上班~
一開始在念他在7-11工作了兩年,而且自己北上工作,很不容易,所以談月薪兩萬六給他,工作期間發現他許多的問題~
他是大夜班的人員
例如:
1 他會拿客人所捐贈的發票,我們已告知過他,不可以這樣子做,第一次拿去對獎,沒有中還說他拿的太少,後來就更誇張的再拿一整個發票箱整理發票收到自己口袋
2 當初開會時己說明過,如果蹺班未到,要扣三天的薪水,他也同意
但是有一天他嫌薪水少,就早上罵完客人後,先行下班
當天結帳少錢,也還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們足足找了那四千元,八小時,
公司帳面我們不敢先關帳,只知道釐清少錢原因,他又莫名不接電話,
也沒有來上班,所以我們簡訊告知他,昨夜他當班少錢,他才傳簡訊來說
怎麼可能,他只從收銀台帶走一千元!! 還說早知道你們要扣我三天薪水,我
才拿一千元,算是便宜你們…
3 大夜班每天有固定要做的品管工作,像是點光碟、酒…等高單價的東西
他上班顧和客人談天說地到早上四點才做完整個品管工作,當天光碟少了
四片,他還說是中班就被拿走了,經我們問過中班並看錄影存證,才知道
他不想賠錢,就推給中班
4 公司盤點,我們損失了一萬元,合理情況下,大家都平均分攤,他卻感到我們
不合理
前幾個月我們自己人做,盤點金額損失金額只有五百內,照道理說我們自己
才不會拿店裡的東西,我也是被照扣了呀!
5 大夜班要退一些公司要求收回的玩具、光碟、雜誌,他就在店長電腦帳key完
後,再亂丟一些回去~把我們的帳務搞的亂七八糟,公司不認那些亂退的帳,
要扣他薪水,他又說不合理!
6 對於他大夜班不會上的貨,我是有說過,留紙條交給店長,他們會幫忙協助的
但是他卻什麼貨也留下來,讓早班常常額外加班,甚至連駐店做麵包的師父
也一起幫忙上貨
讓我做不開心的事是一直幫助他,他不感激,還嫌我們…
店長開的薪水比我還高,我問他,憑什麼他領的比我多,我做的也比他久
事情也比他懂的多,他還說他們無情無意,我真的是無言,想說他需要錢,如果真的可以幫助到我們,我領比他少就算了
他手機壞了,我的借他
他不舒服我們讓他去隔壁看醫生耶~也沒有扣薪水
老是覺得我們虧欠也
為了他來想說他沒有錢,班都先讓他上,為了他來,又接另一間店
給他上夜班,是他說要做的,結果愛來不來上班,苦的都是我要連上十幾個小時~隔天還是得在上班
總總行為,店長有告知過他,做多少事領多少薪水,也就變時薪制95算錢
直到他離職後領薪水,薪水明細寫的詳詳細細,當下店長也問他,如果有不懂
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來,我們可以說明
事後他卻找上桃園縣政府網站,及一個有關勞工團體,告我們,說扣他錢的事,要我們去協調…
請到爛員工,還得花時間去處理他的問題
難道做雇主的我們,就只能這樣子嗎??
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他
All Comments
By Christine
at 2010-11-20T09:18
at 2010-11-20T09:18
還有問題直接mail給我.
第 12 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第 18 條 (勞工不得請求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之情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一、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二、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By Edward Lewis
at 2010-11-21T11:53
at 2010-11-21T11:53
直接去告他吧!
收集好證據,
現在法院都有法律諮詢的管道,
可以去問問看,
狀紙怎麼寫都有格式~~
不然請律師也可以!
直接將你們手上的證據,
一一呈現告他偷竊或業務侵占,
若刑事告贏還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不然,若他三天一小告,七天一大告,
每天你們跑那些調解就跑不完,
可是若直接走司法程序的話,
直接用已進入司法程序回覆,你們比較有立場
不過,偷竊是公訴罪,
一旦告他就不能撤回哦~~
By Suhail Hany
at 2010-11-21T08:35
at 2010-11-21T08:35
請問你們當時有簽訂"員工條約"嗎?
也就是說願意一切遵照公司的規定去走的合約
如果當時有簽的話
他告你們
你們也可以告他
把他拿收銀機的錢告他
到最後最慘的是他
還有要呈上提報給總公司
讓總公司發出"永不錄用"的公文
讓全區課 甚至全台灣的7-11都不錄用他
加油!
還有下次要注意找來的人是不是值得信任
2010-11-22 16:34:30 補充:
還有監守自盜的問題
已經可以請總公司介入處理了
請總公司介入處理
對你們比較好
By Andrew
at 2010-11-24T00:51
at 2010-11-24T00:51
公歸公,私歸私的道理應該大家知道
其實該員工的很多行為你們都可以告他了
例如偷竊或是A客人發票
你想想萬一被客人發現A發票這種事情
萬一投訴或大聲張揚的話,我想你們店就不用在開下去了吧
要是我的話講一次兩次不聽的話
那就會請他走人~不講情面的
因為是公事啊~
你們好心幫人也要看對方值不值得幫
現在勞工局告你們,你們就要拿出有力證據來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花點時間去看監視器
看他有沒有堅守自盜的行為
如果他有偷錢或是做任何對公司不利的事情的話
我就會把他扭送警局
反正他都不感恩你們雇用他來工作
還養老鼠咬布袋了
那我還講什麼情面
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PS.偷發票這件事情很大條
因為那是客人的!偷拿客人的東西放到自己口袋裡
建議你們拿監視器畫面(輸出成圖片)
拿到警局去看能不能報案吧
對這種人就是要狠狠地修理他
讓他知道你們不是好欺負的
另外也要將此消息發給所有的朋友
讓大家小心這種人
這招也可以避免他以後冒你們店裡的名招搖撞騙
最好也把他的圖片放在店裡提醒新進員工
萬一他選一天大家都不在的時候回來跟
新員工說我是老闆朋友!老闆叫我來顧店或收錢之類的
你們就損失大了
不要不相信!以前就有類似案例
反正遇上這種人雖然很倒楣
不過快點解決就是了
事情總是要處理的
By Mia
at 2010-11-24T11:10
at 2010-11-24T11:10
因為總會有人幫他(她).為他收尾.而他卻犯盡錯誤也可以全身而退
妳說的人是否長相不差?(只是猜測..如有錯誤請別介意喔)
因為我也遇過像你說這種無恥薄情斯到極點的同事
蛋是她就是命好.主管要照她..我們也只能繼續幫這種人收尾
很氣..但無可奈何
既然被告了還是得面對處理你可以拿出所有他說謊當班的綠影證據.以及所有員工的薪資表對照他的.表明你們公司已經是對他加倍禮遇.是她自己不知珍惜還屢屢犯過..實在的證據是最有效的~
可別輸了..不然你們還得[賠償]他的[損失]
By Liam
at 2010-11-21T09:16
at 2010-11-21T09:16
掉閱鏡頭看是哪天.對他提出告訴.業務侵占.
今天不管直營還是加盟.自己抽出收銀機台內ㄉ現金
放在自己ㄉ口袋.就算重大違規..就可以提告訴了
(機台的錢是屬於公司的不是直營ㄉ不管任何人都不得拿取)
可以請總公司法律部幫忙處理...
不過建議你.可以先去協調一下.告知他有這件事情.請他有心理準備
我想他會跟妳們道歉ㄉ.還有帶你們ㄉ上班紀錄跟班表前往.交由勞工團體
審核.你們是否有違規在先.如果今天站ㄉ住腳.就不要怕被查...
還有一些扣薪水ㄉ證明你要帶去..畢竟證明我們不是亂扣薪水...
還是有憑據扣款......詳請可以請你們公司法律部會協助處理ㄉ
2010-11-20 00:59:25 補充:
告不告可以看你願不願意給他機會..畢竟業務侵占
最少關7年~~
By Lucy
at 2010-11-21T01:02
at 2010-11-21T01:02
這種人噢就不要去理她
甘脆把他辭職算ㄌ
不如店長乾脆給他做他算什麼東西阿 店又不是他開ㄉ
真是不知羞恥ㄉ人押= =
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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