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若是購買現成的公版帆布袋,但上面的圖案是自己設計的,用熱印上去,
去訂作布標再縫上去,這樣子算是自創品牌嗎?
布標上的標誌一定要先去智慧財產局登記調查過才能訂作嗎?表示一
開始就得先花一筆錢吧?
因為我們看五分埔有一個店家好像都是出國買設計好的衣服再車自己的布標,
但上面沒有原產地也沒有洗標,別家也會批一樣的衣服,但因為他們的店員
都會強調他們是自己牌子?
店家也打出名號,所以很多批客都跟他們拿貨,這樣子會有違法的行為嗎?
所以我們想訂作一些帆布袋來賣,因為量少,所以比較小心。但又不知道這
樣子可以嗎?
麻煩大家幫忙解說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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