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對於這個問題有點難形容
若是對於本文內容與標題差太多
還請各位版友指教
或是本文若有不妥,還請各位版友提醒,小弟會自刪 謝謝
----以下是本文----
我今天小要開一個電腦工作室(其實應該也不算是工作室..單純接小case)
主要是幫人組裝新電腦 or 維修檢測
但是目前考量到一點是
因為手上沒有資金成本可以運用
所以沒辦法像其他相關產業,先叫貨屯放再做銷售
而且我以前服務的對象都是親戚朋友,所以交易流程通常都是
1.買方開出需求後,
2.我回復報價單(通常是硬體價格+500~1000不等服務費)
3.買方確認購買即付全額款項
(例如買一組PC要1萬元,即立即給1萬+500~1000)
4.商品我採購後後,我商品+連同發票(假設我去順發買的就附上順發發票)給買方
以上是建立在買賣雙方都是認識情況下的流程.
但是今天我想要在外面接陌生客人,我有考慮到買方也許會怕先付款後,我會捲款而逃,
而我也怕被下買單之後又不付錢,對於沒有資金成本的我來說會是一個很重的壓力..
所以我有想到說,是否可以先讓雙方簽訂一式兩份的 買賣交易契約書 ,各執一份來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呢??
還請有經驗的版友指教 在此先謝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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