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 年終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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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ㄧ位員工
今年到職未滿ㄧ年
這半年多與同事間相處實在太差
小小ㄧ間公司員工沒幾個
大家都隱忍快受不了
還會指示老闆 經理做事

該員月薪未扣勞健保前40,000
之前有說年終兩個月
請問使用勞保局的資遣表
http://kmvc.mol.gov.tw/ServerancePay/
(請輸入您的月平均工資)這個欄位
應為 40000*14/12=46666
還是 40000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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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2-08
40000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12-12
應該是離職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12-12
先給他最低薪資
Elma avatarElma2016-12-15
謝謝大家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2-19
聘顧合約若有保障年薪14個月,那那二個月的年終就不是
Olivia avatarOlivia2016-12-20
獎金而是薪水才是,真的那麼討厭他就不要在乎那點錢,
Hardy avatarHardy2016-12-24
早點讓他沒,不要留什麼爭議點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2-26
說點題外話,通常薪資都是本新+伙食津貼,有的公司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2-30
終只發本薪的部分,這種情況又該怎麼算呢?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1-02
不過說真的,還是照樓上purple大說的比較好,好聚好散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1-05
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每個月的薪資獎金都要算,別忘記資遣
通報。
Lucy avatarLucy2017-01-06
另外不能隨意降薪,否則違反勞基法得不償失
Ethan avatarEthan2017-01-08
我本業人資,可以問我
Susan avatarSusan2017-01-10
我開除都給足給滿不要留把柄在他手上,讓他儘快走沒有後
遺症比較重要
Erin avatarErin2017-01-14
要就快喔,等領年終那兩個月的錢也要算入平均薪資了
Carol avatarCarol2017-01-19
資遣不是按底薪算的嗎? 跟年終有關係?
Cara avatarCara2017-01-23
d大說了啊,前六個月平均工資(含每月薪資獎金),如果你2月
Olive avatarOlive2017-01-24
資遣,那就是要以105年8~106年1月的薪水(含獎金)除以6來算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1-27
法規:年終獎金除非契約上有註明每年固定為14個月薪資,否
則與三節獎金、紅利一樣,都不能算入薪資總額裡。
Jacky avatarJacky2017-01-30
翻一下勞動契約吧~
Agnes avatarAgnes2017-01-30
能避掉就盡量避掉,如果確定為非經常性那就不用擔心
James avatarJames2017-01-31
一年付半個月,很便宜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2-03
應該是離職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 離職前十天記得通報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