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增資 - 創業
By Irma
at 2011-10-21T02:33
at 2011-10-21T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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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80539b ()》之銘言:
: 又有問題要來麻煩版上各位大大了
: 我男友目前跟人合資了一間做app軟體的公司
: 一開始也發生過股份的疑問
: 也感謝版上各位的幫忙
: 之後男友就在原公司工作
: 持股20%
: 過了一年後的現在
: 公司基本上是有小賺
: 現在也面臨了增資的問題
: 因為我男友沒有現金(這段時間薪水很少)
: 當然也無法頭錢進去
: 什麼都不做的話股份立刻會降為10%
: 今年賺的錢已經優先拿去攤平換新辦公室的負債了
: 所以今年也不會分到錢
: 股份就要被稀釋了
: 男友應該是心有不甘吧
: 這時藏鏡人又出現了==
: 他建議他去找金主私下跟我男友簽合約
: 以我男友的名義買下他最大可買的股份
: 10%~30%吧
: 這樣我男友在公司裡名義上股份就不會變
: 可能更多
: 實際上除了原本的等於是轉賣藏鏡人
: 所以藏鏡人會變成實際上的第二大股東
: 或是最大(我是覺得不太可能最大啦)
: 這樣好處是男友在公司名義上是大股
: 壞處是實際上公司結構就變複雜了
: 藏鏡人畢竟是外人
: 而且他們合約可能是三五年內不干涉公司事務
: 那三五年後呢?
: 目前我男友比較傾向這個決定
: 另外就是乾脆把股份全賣了
: 拿現金當員工
: 想請教各位大大客觀來看到底怎麼樣比較好呢?
: 感恩~
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公司?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是股東會決定,和你男友同一立場的股數沒有過半就掰了。
如果是有限公司,那1%和99%都一樣,因為要所有股東同意,20%夠卡住增資了。
至於贊不贊成增資,因為你也沒有講的很清楚,所以推估一下:
原始股東增資:
這很沒意思,擺明就是要吃掉你男友的股份。
找外人增資:
這倒是不錯,因為這代表公司價值受人認同,但外人有可能是其他原始股東的人頭,
那就是把上一條包裝過拿來用,如果不是,那要看這些股東除了錢之外有沒有能給公
司帶來其他附加效益。
我個人認為股份稀釋不是壞事,真的大企業的股份都是分散的,1%的鴻海股票比100%
的小公司股票更有價值,股票是要能賣才有價值,
但既然是持股五分之一的大股東,那就有資格要求增資的條件,不是人家拿了錢來就賣
,與其賣給只有錢卻不懂這行的金主,不如找些能夠異業結合的公司來入股,既提昇了
公司的價值也提昇了自己手上股票的價值。
但如果是我可能會說,要增資先買我手上的好了,與其被稀釋倒不如先落袋為安,不過
不贊成全賣,因為有股票就有發言權,全賣了就變成員工,就被排出決策圈了。
--
: 又有問題要來麻煩版上各位大大了
: 我男友目前跟人合資了一間做app軟體的公司
: 一開始也發生過股份的疑問
: 也感謝版上各位的幫忙
: 之後男友就在原公司工作
: 持股20%
: 過了一年後的現在
: 公司基本上是有小賺
: 現在也面臨了增資的問題
: 因為我男友沒有現金(這段時間薪水很少)
: 當然也無法頭錢進去
: 什麼都不做的話股份立刻會降為10%
: 今年賺的錢已經優先拿去攤平換新辦公室的負債了
: 所以今年也不會分到錢
: 股份就要被稀釋了
: 男友應該是心有不甘吧
: 這時藏鏡人又出現了==
: 他建議他去找金主私下跟我男友簽合約
: 以我男友的名義買下他最大可買的股份
: 10%~30%吧
: 這樣我男友在公司裡名義上股份就不會變
: 可能更多
: 實際上除了原本的等於是轉賣藏鏡人
: 所以藏鏡人會變成實際上的第二大股東
: 或是最大(我是覺得不太可能最大啦)
: 這樣好處是男友在公司名義上是大股
: 壞處是實際上公司結構就變複雜了
: 藏鏡人畢竟是外人
: 而且他們合約可能是三五年內不干涉公司事務
: 那三五年後呢?
: 目前我男友比較傾向這個決定
: 另外就是乾脆把股份全賣了
: 拿現金當員工
: 想請教各位大大客觀來看到底怎麼樣比較好呢?
: 感恩~
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公司?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是股東會決定,和你男友同一立場的股數沒有過半就掰了。
如果是有限公司,那1%和99%都一樣,因為要所有股東同意,20%夠卡住增資了。
至於贊不贊成增資,因為你也沒有講的很清楚,所以推估一下:
原始股東增資:
這很沒意思,擺明就是要吃掉你男友的股份。
找外人增資:
這倒是不錯,因為這代表公司價值受人認同,但外人有可能是其他原始股東的人頭,
那就是把上一條包裝過拿來用,如果不是,那要看這些股東除了錢之外有沒有能給公
司帶來其他附加效益。
我個人認為股份稀釋不是壞事,真的大企業的股份都是分散的,1%的鴻海股票比100%
的小公司股票更有價值,股票是要能賣才有價值,
但既然是持股五分之一的大股東,那就有資格要求增資的條件,不是人家拿了錢來就賣
,與其賣給只有錢卻不懂這行的金主,不如找些能夠異業結合的公司來入股,既提昇了
公司的價值也提昇了自己手上股票的價值。
但如果是我可能會說,要增資先買我手上的好了,與其被稀釋倒不如先落袋為安,不過
不贊成全賣,因為有股票就有發言權,全賣了就變成員工,就被排出決策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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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11-10-21T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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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11-10-23T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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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at 2011-10-26T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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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0-29T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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