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嫌疑犯偵訊的權利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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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我因為借了一個朋友錢、他是開公司的當時他請他的合夥人在本票上簽名做保,但一個月後他跑到大陸去了,而我拿著本票向法院申請償還也獲得公文了,但這位合夥人收到法院通知後主動連絡我表明要償還債務並要我停止申請強制執行等,結果他陸續只還了一小部份的錢,並無照當初口頭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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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0-04-22
1.大大,這是不關正當性的問題,這應該是是否合法?答案是合法,警察不是法官,無法判決你是否有罪,只能依証據來做事,在當時他有人指認你在放重利,而且又有証據,他是依被害人的指認來辦案。所以是合法的。2.算現行犯,本來借錢就是民事的,只是差在如果有人指認你放重利就變刑事了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