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後續問題--很急很急 - 早餐店
By Madame
at 2011-01-06T00:00
at 2011-01-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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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我今天2011.1/5剛盤下一間早餐、飲料複合式餐飲,盤讓金額25萬,我一個星期前已付(甲方)訂金一萬了,後續在今天1/5也付完盤讓金額24萬,但1/5晚上回來後我要反悔可以嗎?當時(甲方)當時並沒告知電費一度多少錢,是詢問隔壁店家才知道1個月需要約5000元電費(隔壁店家是同一個房東)(2個月付一次約1萬),1/5簽約時也跟房東簽了店面房租1萬7,現在冬天一個月租金+電費就要23000,夏天不就更誇張,還有在盤讓錢有詢問過店家一個月和一天營業金額,她回答8500左右,11月8000,她說沒差多少,我還有問一日營業金額最低多少?她說6000,但經隔壁詢問她一天賣不到50杯飲料,我之前有做過早餐店工作,50杯飲料營業額真的無法到達6000元,我覺得這是否有詐欺之疑,可是又這樣能讓隔壁店家言詞可採證,我想我相信賣不到50杯的可能,
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我想拿回盤讓的錢有可能嗎?
就算沒有全部我也想拿,付一個月租金及訂金給對方我也願意拿回24萬,這樣有可能嗎?
拜託,我很急,我會在補盤讓書內容,我也覺得盤讓內容很少,很簡陋的盤讓書,不知道是否可以請大大幫幫我,如果真的盤下來,做起來一定會更辛苦,可能連打平都不可能,我真的快煩惱死了= =,我跟家人借20萬來盤讓的。
拜託,請大家幫幫我,最好是有正確的法律途徑能幫我!!
已更新項目:
(((以下是頂讓合約書)))
電舖頂讓合約書
契約讓渡人<以下簡稱甲方>:xxx身分證字號:xxxxxxx
電話: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
簽名:甲方。蓋章:甲方
契約承讓人<以下簡稱乙方>:xxx身分證字號:xxxxxxx
電話:xxxxxxx 。地址xxxxxxxxxx
簽名:乙方。蓋章:乙方
甲乙雙方茲因店面轉讓事誼,雙方達成以下列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自己所擁有坐落於xxxxxxxx<地址
店名:xxxx
店內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如附表及附照片,全數讓渡于乙方。
甲方同意乙新台幣xx萬元將xxx(店名)所有器具及店面頂讓給乙方,並讓以方於此有營業之權利。
2 個已更新項目:
第二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暨生財器具需當場點清且簽收。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契約標的物絕無來?木名或恭維他人債物擔保品情事,如有上述情事,導致發生糾紛,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及應負產生一切損害賠償之責,不得損害乙方之權益。
第四條
若違法上述任何一條均屬違約,乙方有拿回頂讓金之權利,甲方不得有任何意義。
第五條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同意恐口說無憑緩立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乙份以昭信守
中華名國x年x月x日 簽立
請大大幫幫忙!!!
3 個已更新項目:
現在是差頂讓金還我就可以了 租金被扣辦我也可以,但老闆與屋主不同人,重點是老闆沒意願退還頂讓金,我昨天剛簽完合約書,今天要取消的,她少一條反悔的機會期限,不知法律上有沒有用
4 個已更新項目:
第一條
店內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如附表及附照片,全數讓渡于乙方。
請問這條合約,她沒附表及附照片,只有刊登在網路上。
第二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暨生財器具需當場點清且簽收。
但是第二條有當場點清且簽收,可是我沒有附表及附照片,這樣不是有矛盾
試算我沒點收附表及附照片,還是以當場點清且簽收為準
5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頂讓物監視系統有3個,卻只有一個有在使用,當時我以為3個都可立即使用,但對方也沒告知3個可不可以使用。
這樣有算她的頂讓物瑕疵嗎?
還是算我當場點清且簽收
6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各位大大
如頂讓物監視系統攝影機有3個,卻只有一個可使用,因為只有一個有把攝影機的線接來主機,當時我以為3個都可打開使用。
這樣有算她的頂讓物瑕疵嗎?
還是算 第二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暨生財器具需當場點清且簽收。
還有,第一條
店內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如附表及附照片,全數讓渡于乙方。
這句,她並沒有附表及附照片,只有在591頂讓網有照片,
重點也沒附表,這樣的合約有問題嗎?
我當場沒跟他拿附表及附照片,還有現在打手機對方也不接了,
她在合約書上面留的家裡電話也打不通,我1/5號頂店,1/6對方家裡打不通,有算欺騙行為嗎?
謝謝大大了!!
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我想拿回盤讓的錢有可能嗎?
就算沒有全部我也想拿,付一個月租金及訂金給對方我也願意拿回24萬,這樣有可能嗎?
拜託,我很急,我會在補盤讓書內容,我也覺得盤讓內容很少,很簡陋的盤讓書,不知道是否可以請大大幫幫我,如果真的盤下來,做起來一定會更辛苦,可能連打平都不可能,我真的快煩惱死了= =,我跟家人借20萬來盤讓的。
拜託,請大家幫幫我,最好是有正確的法律途徑能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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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頂讓合約書)))
電舖頂讓合約書
契約讓渡人<以下簡稱甲方>:xxx身分證字號:xxxxxxx
電話: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
簽名:甲方。蓋章:甲方
契約承讓人<以下簡稱乙方>:xxx身分證字號:xxxxxxx
電話:xxxxxxx 。地址xxxxxxxxxx
簽名:乙方。蓋章:乙方
甲乙雙方茲因店面轉讓事誼,雙方達成以下列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自己所擁有坐落於xxxxxxxx<地址
店名:xxxx
店內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如附表及附照片,全數讓渡于乙方。
甲方同意乙新台幣xx萬元將xxx(店名)所有器具及店面頂讓給乙方,並讓以方於此有營業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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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暨生財器具需當場點清且簽收。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契約標的物絕無來?木名或恭維他人債物擔保品情事,如有上述情事,導致發生糾紛,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及應負產生一切損害賠償之責,不得損害乙方之權益。
第四條
若違法上述任何一條均屬違約,乙方有拿回頂讓金之權利,甲方不得有任何意義。
第五條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同意恐口說無憑緩立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乙份以昭信守
中華名國x年x月x日 簽立
請大大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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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差頂讓金還我就可以了 租金被扣辦我也可以,但老闆與屋主不同人,重點是老闆沒意願退還頂讓金,我昨天剛簽完合約書,今天要取消的,她少一條反悔的機會期限,不知法律上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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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店內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如附表及附照片,全數讓渡于乙方。
請問這條合約,她沒附表及附照片,只有刊登在網路上。
第二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暨生財器具需當場點清且簽收。
但是第二條有當場點清且簽收,可是我沒有附表及附照片,這樣不是有矛盾
試算我沒點收附表及附照片,還是以當場點清且簽收為準
5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頂讓物監視系統有3個,卻只有一個有在使用,當時我以為3個都可立即使用,但對方也沒告知3個可不可以使用。
這樣有算她的頂讓物瑕疵嗎?
還是算我當場點清且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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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如頂讓物監視系統攝影機有3個,卻只有一個可使用,因為只有一個有把攝影機的線接來主機,當時我以為3個都可打開使用。
這樣有算她的頂讓物瑕疵嗎?
還是算 第二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暨生財器具需當場點清且簽收。
還有,第一條
店內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如附表及附照片,全數讓渡于乙方。
這句,她並沒有附表及附照片,只有在591頂讓網有照片,
重點也沒附表,這樣的合約有問題嗎?
我當場沒跟他拿附表及附照片,還有現在打手機對方也不接了,
她在合約書上面留的家裡電話也打不通,我1/5號頂店,1/6對方家裡打不通,有算欺騙行為嗎?
謝謝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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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
All Comments
By Steve
at 2011-01-10T18:18
at 2011-01-10T18:18
以您合約,要拿回頂讓金很困難,因為;是頂讓非買賣有七天審閱期。
在法律上對方並沒違約。
您自己評估錯誤,對方有先告知,地點經營業績,但並不表示,要負過失責任。
在法律上您無法要回頂讓金,因為頂讓是經營生財器具為物。
除非您能證明頂讓物有瑕疵,那您就可打官司拿回24萬。
整個合約沒有問題,因為您合約沒有寫,若所說;營業額未達到目標,可原價反還。
您創意去經營,有可能讓您經營成功。
早餐可賣得東西很多。
By Skylar Davis
at 2011-01-07T02:19
at 2011-01-07T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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