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台灣開小吃店 - 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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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香港人,沒有居留跟工作證,那可以開小吃店嗎?
有哪些手續呢?
如果開店以後會不會被遣返回香港呢?
Update:
是要自己做老闆,不是給別人請,還需要工作證嗎?
Update 2:
另外他也沒有華僑証

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09-10-10
兩個辦法:一.由妳或任何本國自然人擔任負責人,再[聘請]這位香港朋友,即可取得居留跟工作證.二.由港資法人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核可,再[聘請]這位香港朋友,即可取得居留跟工作證,居留滿一年,還可以取得身分證.知道怎麼選擇了吧?
Hazel avatarHazel2009-10-12
開小吃店一般需要營業事業登記, 因此創業的人必需具有中華民國籍...
但是有一些小吃店為了規避營業稅並沒有登記, 只要沒人去檢舉就ok...但是如果你開的成功, 一定有人眼紅去檢舉....
沒有登記就開店被逮到那就是觸犯了法律, 結果當然就是遣返,往後還要限制入境
工作證沒麼容易申請, 你必須要以專業廚師的身分由你的雇主向勞委會申請專業外國人員就業...認定你是專業廚師就需要一些文件...
如果有華僑證那就簡單多了, 那就用中華民國國民開業然後被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