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我不清楚,但聘雇需要符合:
1、登記為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500萬元以上。行號就不行。
2、外國人需有相關工作經驗特定年資,學歷証明,以及相關工作證書。
3、向勞委會提出申請通過。
4、雇主給付之薪資有設下限,好像是4萬元以上。
※ 引述《windaz (windaz)》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老闆
: 關於合夥或聘僱馬來西亞人來台灣一起創業開小餐廳
: 資本額一開始也很低
: 所以合夥或聘僱哪一個比較方便?
: 相關法規有什麼規定與限制?
: 還有居留權該怎麼申請?
: 外國人是否也可以考中餐丙級證照?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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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記為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500萬元以上。行號就不行。
2、外國人需有相關工作經驗特定年資,學歷証明,以及相關工作證書。
3、向勞委會提出申請通過。
4、雇主給付之薪資有設下限,好像是4萬元以上。
※ 引述《windaz (windaz)》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老闆
: 關於合夥或聘僱馬來西亞人來台灣一起創業開小餐廳
: 資本額一開始也很低
: 所以合夥或聘僱哪一個比較方便?
: 相關法規有什麼規定與限制?
: 還有居留權該怎麼申請?
: 外國人是否也可以考中餐丙級證照?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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