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 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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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開店做生意,當初跟房東簽約時沒有說好
~房屋租稅~的問題,所以變成我每個月提報
10%的扣繳稅額房東不想退給我,有跟他討論過
說這是他應該要付的錢不是我要付的,可是他很不
客氣的說不想負擔
後來..討論很久,對方讓步說我先繳,ㄧ年結算一次
........
我想問,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我的權益
如果我也不去繳10%的扣繳,我會不會國稅局罰錢
還是我可以尋求什麼法律途進向對方提告
我幫他繳一整年的稅額了,可是他又很不客氣的說
算在房租上慢慢扣,哪有人這樣的阿,還說是我自己要
繳的,他又沒有要我去繳,真的很氣人,難道正常繳稅
也不對嗎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謝謝好心人
Update:
如果我也不繳,那我是不是還是可以開扣繳憑單給他呢
Update 2:
我按時繳房屋稅金,但房東不給我扣怎麼辦
Update 3:
我要扣他就翻臉,我又怕他說不租了,畢竟我已經裝潢好了,也花了不少錢
如果他說不租了(違約),我可以跟他索取我的損失嗎?(裝潢跟設備..我都有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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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ra avatarElvira2010-01-06
如果依規定房屋租金達到應扣標準,你就有義務從每個月的房屋租金代扣10%的所得稅,報繳國稅局稅,未依規定代扣..被查到你跟房東都是要被罰款的
根據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
(1)已於5月1日~5月31日申報綜所稅者....處以漏報稅額2倍之罰鍰
(2)未於5月1日~5月31日申報綜所稅者....處以漏報稅額3倍之罰鍰
誠實申報才是上策喔
2010-01-03 18:22:24 補充:
每月房租在你手上,當然扣掉稅額剩下的再給他,怎麼會沒辦法
2010-01-04 17:59:46 補充:
有簽定租約,租約未到期違約當然可以要求賠償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1-05
這件事情很簡單處理,隻要每次付款金額在2萬次元以下,是不需要預扣的。你可跟房東商量,以後的房租將分次給,每次不超過2萬
比如說原來5號給3萬,現在改成4號給18000,5號給12000
就不需要預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