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業互助會 - 創業
By Charlie
at 2011-05-15T12:49
at 2011-05-15T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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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受小弟一拜
您非常厲害
我認識的教授真的要感到汗顏
所謂的教授也只不過是在某一領域學有專精
感覺您連機械、通訊、生技、化材等等各行各業的產業知識和技術都瞭解
才有辦法為廠商提出創新想法
有機會的話可以延攬您成為本單位的創意啟發顧問(認真)
為了實現您這個想法,我有些問題想跟您請教:
1.根據我的了解,與您稍有不同,企管顧問公司的合作方式有兩種
(1)收取撰寫費3~10萬不等,過了抽補助款的10~20%
(2)不收撰寫費,過了才抽補助款的30%
有些公司還會要求連期中、期末報告都要製作,
您原本設置這個互助會的用意就是要節省廠商的成本,
可是現在除了每個月要繳交5000元的月費還要被抽20%,
如果我是廠商我覺得並沒有比較划算。
2.我大膽假設,如果真的能夠節省撰寫人力成本,勢必會有企管顧問公司加入,
普通公司一年了不起申請1~2個案子,可是顧問公司的案子多,
顧問公司可以用案子把撰寫人力壟斷,每個人都付相同的月費,等於幫顧問公司養人,
其中一定會有其他會員發出不平之聲,請問面對此情況有何好的機制和措施呢?
3.透過此互助會,會不會有會員私下找撰寫人員接案,就不用被互助會抽20%,
這對其他會員就非常不公平,請問面對此情況該如何處理?
4.您建議此互助會的計畫可以交流,我認為此立意非常良好,
可是計畫書攸關各家公司的機密技術資料,我相信很多公司都不太願意交流
要如何平衡所謂的個人利益和眾人利益,這需要好好思考才能夠達到交流的目的。
以上,是我的拙見,請多指教,謝謝。
※ 引述《siriue (我愛行銷)》之銘言:
: ※ 引述《zleo (創業性格)》之銘言:
: : S大的想法很好,不是不可行,不過會有一些問題產生,
: : 提供我的想法和建議給大家參考:
: : 1.不會寫計畫的公司不少,但更多的是沒有好的、創新的題目,
: : 申請的公司越多,能不能申請上,已經不是計畫寫好或壞的問題,
: : 一旦計畫沒申請過,廠商會把所有責任都歸咎於撰寫之人,
: : 我之前就碰過一位廠商拿著別家企管顧問公司沒寫過的案子來找我,
: : 說了多少那家企管顧問公司的不是,拿了錢結果卻沒寫過,
: : S大說沒寫過可以全額退費,那麼已經發出去的撰寫薪資該怎麼辦?
: : 隨著申請的公司越來越多,申請上的機率只會遞減,
: : 萬一沒寫過的廠商越來越多,此機制還能成立嗎?
: z大,其實以我概念上的交流會來說,
: 交流會成員越多,反而可以降低風險。
: 這概念就跟保險一樣,
: 我認定的失敗機率非常低,
: 所謂失敗定義是:
: 一家廠商一年之內連一個計畫案都拿不到
: 一者,這樣的機率已經很低,
: 二者,當交流會廠商越多,就比例而言當然一定會有真的完全沒過的廠商
: 不過我相信已經有案子拿到手的廠商一定比沒拿到的多很多。
: 所以交流會的風險很小,
: 隨著申請加入的廠商多就更小了。
: 此為其一。
: ---
: 其二,
: 我站的觀點,是以交流會一年可以通過的補助金額為目標,
: 至於會有幾間公司通過,一年通過多少件數不是重點。
: 舉例來說,我們公司最近參與政府中科一個計畫案,
: 計畫總經費是3,000萬,政府補助資金是1,500萬,
: 如果我以交流會的「業績」目標是2,000萬一年,
: 我想這已經達成了75%。
: 以我前篇文章的案例來說,
: 假設這交流會只有20間廠商,
: 一個廠商一年也不過只是繳了6萬會費,總共也才120萬,
: 如果真的一個案子都沒幫人家過,
: 以20%抽成的方式計算,2000萬x20%=400萬。
: 你說我有沒有錢可以退?
: 更何況,有些小案子真的是閉著眼睛丟都會上,
: 像U-Star計畫就是相對簡單的計畫,
: 第一屆U-Star的時候,我還幫過一個在網路上賣水餃的賣家寫計畫,
: 最後也是過了。
: 這一過就是35萬的補助金。
: 20間廠商要在一整年之內連一個計畫都過不了的機率有多高?
: 對我來說,機率趨近於0。
: ---
: 我認為,你所了解的計畫案源跟種類還不夠多,
: 所以你會認為這是風險所在,
: 不過對我來說,
: 幾乎可以保證100%所有廠商一年內都能至少有一個計畫案可拿。
: 就算只是過個鳥鳥的30萬計畫都算是過,
: 這6萬可就不需要退,廠商還多賺了24萬,
: 就算真的有廠商沒過,
: 只要交流會整體的業績目標有達成,
: 其實抽成的部分一定足以cover會費退額的部分。
: 最後,其實我文章中也有提到,
: 退費這件事只是我粗略提出的,
: 或許交流會也可以退半額or不退。
: 為什麼?
: 因為交流會不是只幫成員寫計畫,
: 大家也會有聯誼聚會吃飯的時候,
: 或者找講師來演講等..花費,
: 這些花費自然也都算是享用了資源。
: 不過這些都言之過早,
: 除非交流會有成立,
: 否則談退不退費的問題畢竟只是閒聊。
: 只是說,如果要以計畫案是否通過的風險去思考,
: 我只能說你多慮了。
: 當然我有我的本事,有我敢講出這種話的能耐跟思考點,
: 卻不見得是一般企管顧問敢講的。
: 畢竟企管顧問是一對一的,
: 他不可能拿公司其他案子的獲利來貼補其他沒通過的退費。
: 不過交流會基本上是可以的,
: 畢竟這就是大家的錢,
: 本來的目的就只是為了幫助大家爭取資源,
: 而不是要賺大家的錢。
: : 2.想請問3.5萬真的可以請的到專業的寫手嗎?
: : 像S大這麼專業的企劃人願意屈居一個月3.5萬寫1~2個案子嗎?
: : 我認為專業的寫手本身就有接案的能力了,
: : 他只要接一個案子就夠他吃好幾個月,
: : 不會來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 : 極有可能是找到兼差的大學生或研究生。
: 如果一個月3.5萬聘我寫計畫,
: 為什麼我不做?
: 我說過了,這種工作根本不需要一天八小時待在辦公室,
: 就算是兼差又如何?
: 只要這個人可以產出我要的份數跟內容,
: 這就是可用的人。
: 至於他要專職還是要兼差我不管,
: 我在乎的只是數量跟品質。
: 品質由誰去掌握?
: 為什麼我說要選出理監事,
: 目的就是要讓理監事督促與審核案子的品質。
: 計畫案的品質由理監事把關,
: 所以案子寫的好不好關鍵在於理監事,
: 而不完全在於寫手。
: 換言之,交流會不需要一個認為自己非常優秀的寫手,
: 就像你說的,這種人如果認為自己很強,
: 一定會自己去外面接case自己賺,
: 如果他有這本事我也恭喜祝福他。
: 但交流會內只要文筆跟思慮還算流暢的捉刀人即可,
: 至於內容可以補強甚麼,點子可以加強哪些,
: 理監事意見就夠多了。
: 寫手只需要把理監事的點子跟想法補進去,
: 我想案子的品質說要差到哪裡去也很難。
: 我不相信3.5萬一個月,
: 含勞健保,沒人管你的上下班時間,
: 也沒人管你要在家裡工作還是星巴克工作,
: 這樣的工作會沒人要。
: 跟你說,大學裡面就已經有一堆這種專案助理~
: : 3.整個申請流程,從洽談需求到寫案到申請上其實很費工,
: : 尤其是廠商不知道要做什麼還要幫他想題目,
: : 只養一個人來處理是很吃力,非常需要團隊合作,
: : 若是一次同時有3、4個廠商要求代寫,每個案子的申請截止日都不同,
: : 試問要如何處理呢?
: 喔,如果交流會我有參與,
: 基本上想題目這種事情還不算太困難。
: 對其他人來說我不知道,
: 不過我倒是有很多點子跟題目可以寫,
: 牽涉的領域也很廣泛,
: 只是我個人時間有限沒辦法寫。
: 當初想成立交流會,
: 就是想把自己的一些點子免費貢獻給需要的人,
: 反正大家出了錢請了寫手,
: 有拿到補助案最重要。
: 這不就是交流會的目的?
: 大家不需要吝嗇點子,
: 是一個可以自由分享點子的空間。
: 能用的點子就拿去用,
: 可以用來申請補助的就申請,
: 有了資源大家一起共享。
: 不是很好?
: ---
: 至於一次如果有三~四個廠商需要寫,
: 誠如我所說,這交流會一開始一定需要某個規模。
: 我認為一開始最好能夠養得起2~3個寫手比較妥當。
: 另外,理論上只要確認好計畫案的時間,
: 其實就可以提早排程來寫,
: 不太會發生全部都擠在一起的情況。
: 政府的案子通常都有固定的時間表,
: 所以其實滿好安排的,
: 除非是當年度蹦出新的計畫。
: 但如果真的量大到無法負荷,
: 理監事會應該要跳出來,
: 就只能選擇比較有過關機會的案子優先處理,
: 或者花錢找寫手加入。
: 不過時間如果安排得宜,
: 其實是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 : 4.代寫這種事一定要簽合約的吧?!不然會有很多糾紛產生,
: : 是以撰寫者的名義跟廠商簽,還是以社團名義呢?
: 加入交流會的時候,
: 申請書就應該已經把這個說明白了。
: 案子的兩端就是交流會與成員之間的合作,
: 因為這就是廠商加入交流會的目的,
: 也是交流會成立的宗旨。
: 所以如果真的有問題發生,
: 也是由交流會的理監事和成員之間協調溝通。
: : 5.其實S大說的,我已經在做了,
: : 如果廠商申請的是行銷的案子,我可以介紹行銷公司給廠商,
: : 如果廠商申請的是軟體開發的案子,我也可以介紹資訊公司給廠商,
: : 要介紹教授也沒問題,
: : 我想做的是整合上游計畫申請到下游執行端的部分,
: : 非常歡迎和S大交流
: : 以上,是我的看法,不吝指教~
: 其實這本來就很多人在做,
: 不僅是企管顧問公司,
: 我見過的也有所謂的整合行銷公司在做,
: 甚至是資訊科技公司在做。
: 資訊公司更賊,
: 他們幫忙寫計畫,除了工本費可拿,
: 通過的補助金可抽,
: 其實連計畫案中的預算都編給自己一部分。
: 等於是有拿又有吃。
: 另外,他們最常見的技倆,
: 就是來跟某廠商推薦某些管理系統或者簡單的軟體程式。
: 然後告訴你這對你而言是一種創新,
: 就用這種概念幫你申請計畫案。
: 等有了這種錢開發出來之後,
: 明年度資訊公司就大量去灑,
: 把這樣的軟體或程式推薦給許多廠商,
: 也幫許多廠商申請計畫案。
: 如此一來,
: 就可以用相同的技術與相同的計畫內容,
: 做一點點不同的潤飾跟修改,
: 馬上又成了新的計畫案。
: 對某些廠商來說,
: 反正這也是多的,
: 因為公司也沒拿出錢來買軟體,
: 人家幫忙寫,自己等於賺到一套軟體,
: 也就不會計較甚麼。
: ---
: 最後我得說,其實這種事情是不太應該拿到檯面上來講,
: 站在政府的觀點,他會認為這應該是廠商自己要想出來的,
: 也是自己應該完成的計畫案。
: 不過就是因為有很多廠商沒能力寫,
: 自然就衍生了這樣的行業跟生意。
: 其實我見過更惡劣的代寫機構,
: 吃人不吐骨頭的方式讓我覺得那些廠商真的很可憐。
: 其實計畫案真的不難,
: 但受限於人力與時間上的問題,
: 確實有時候只能委外處理。
: 既然有這樣的需求,
: 我覺得最低成本的方式,
: 應該就是幾個廠商共同養一個寫手來處理。
: 但沒有人管理這個寫手也不行,
: 所以才會有想成立交流會的想法。
: 不過如果交流會無法成立,
: 其實我也是可以用個人名義,
: 找幾個我合作過的寫手直接成立企管顧問公司幫大家服務就是。
: 但這可能要等我把公司順利拱上市櫃之後再說了...
: ---
: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
您非常厲害
我認識的教授真的要感到汗顏
所謂的教授也只不過是在某一領域學有專精
感覺您連機械、通訊、生技、化材等等各行各業的產業知識和技術都瞭解
才有辦法為廠商提出創新想法
有機會的話可以延攬您成為本單位的創意啟發顧問(認真)
為了實現您這個想法,我有些問題想跟您請教:
1.根據我的了解,與您稍有不同,企管顧問公司的合作方式有兩種
(1)收取撰寫費3~10萬不等,過了抽補助款的10~20%
(2)不收撰寫費,過了才抽補助款的30%
有些公司還會要求連期中、期末報告都要製作,
您原本設置這個互助會的用意就是要節省廠商的成本,
可是現在除了每個月要繳交5000元的月費還要被抽20%,
如果我是廠商我覺得並沒有比較划算。
2.我大膽假設,如果真的能夠節省撰寫人力成本,勢必會有企管顧問公司加入,
普通公司一年了不起申請1~2個案子,可是顧問公司的案子多,
顧問公司可以用案子把撰寫人力壟斷,每個人都付相同的月費,等於幫顧問公司養人,
其中一定會有其他會員發出不平之聲,請問面對此情況有何好的機制和措施呢?
3.透過此互助會,會不會有會員私下找撰寫人員接案,就不用被互助會抽20%,
這對其他會員就非常不公平,請問面對此情況該如何處理?
4.您建議此互助會的計畫可以交流,我認為此立意非常良好,
可是計畫書攸關各家公司的機密技術資料,我相信很多公司都不太願意交流
要如何平衡所謂的個人利益和眾人利益,這需要好好思考才能夠達到交流的目的。
以上,是我的拙見,請多指教,謝謝。
※ 引述《siriue (我愛行銷)》之銘言:
: ※ 引述《zleo (創業性格)》之銘言:
: : S大的想法很好,不是不可行,不過會有一些問題產生,
: : 提供我的想法和建議給大家參考:
: : 1.不會寫計畫的公司不少,但更多的是沒有好的、創新的題目,
: : 申請的公司越多,能不能申請上,已經不是計畫寫好或壞的問題,
: : 一旦計畫沒申請過,廠商會把所有責任都歸咎於撰寫之人,
: : 我之前就碰過一位廠商拿著別家企管顧問公司沒寫過的案子來找我,
: : 說了多少那家企管顧問公司的不是,拿了錢結果卻沒寫過,
: : S大說沒寫過可以全額退費,那麼已經發出去的撰寫薪資該怎麼辦?
: : 隨著申請的公司越來越多,申請上的機率只會遞減,
: : 萬一沒寫過的廠商越來越多,此機制還能成立嗎?
: z大,其實以我概念上的交流會來說,
: 交流會成員越多,反而可以降低風險。
: 這概念就跟保險一樣,
: 我認定的失敗機率非常低,
: 所謂失敗定義是:
: 一家廠商一年之內連一個計畫案都拿不到
: 一者,這樣的機率已經很低,
: 二者,當交流會廠商越多,就比例而言當然一定會有真的完全沒過的廠商
: 不過我相信已經有案子拿到手的廠商一定比沒拿到的多很多。
: 所以交流會的風險很小,
: 隨著申請加入的廠商多就更小了。
: 此為其一。
: ---
: 其二,
: 我站的觀點,是以交流會一年可以通過的補助金額為目標,
: 至於會有幾間公司通過,一年通過多少件數不是重點。
: 舉例來說,我們公司最近參與政府中科一個計畫案,
: 計畫總經費是3,000萬,政府補助資金是1,500萬,
: 如果我以交流會的「業績」目標是2,000萬一年,
: 我想這已經達成了75%。
: 以我前篇文章的案例來說,
: 假設這交流會只有20間廠商,
: 一個廠商一年也不過只是繳了6萬會費,總共也才120萬,
: 如果真的一個案子都沒幫人家過,
: 以20%抽成的方式計算,2000萬x20%=400萬。
: 你說我有沒有錢可以退?
: 更何況,有些小案子真的是閉著眼睛丟都會上,
: 像U-Star計畫就是相對簡單的計畫,
: 第一屆U-Star的時候,我還幫過一個在網路上賣水餃的賣家寫計畫,
: 最後也是過了。
: 這一過就是35萬的補助金。
: 20間廠商要在一整年之內連一個計畫都過不了的機率有多高?
: 對我來說,機率趨近於0。
: ---
: 我認為,你所了解的計畫案源跟種類還不夠多,
: 所以你會認為這是風險所在,
: 不過對我來說,
: 幾乎可以保證100%所有廠商一年內都能至少有一個計畫案可拿。
: 就算只是過個鳥鳥的30萬計畫都算是過,
: 這6萬可就不需要退,廠商還多賺了24萬,
: 就算真的有廠商沒過,
: 只要交流會整體的業績目標有達成,
: 其實抽成的部分一定足以cover會費退額的部分。
: 最後,其實我文章中也有提到,
: 退費這件事只是我粗略提出的,
: 或許交流會也可以退半額or不退。
: 為什麼?
: 因為交流會不是只幫成員寫計畫,
: 大家也會有聯誼聚會吃飯的時候,
: 或者找講師來演講等..花費,
: 這些花費自然也都算是享用了資源。
: 不過這些都言之過早,
: 除非交流會有成立,
: 否則談退不退費的問題畢竟只是閒聊。
: 只是說,如果要以計畫案是否通過的風險去思考,
: 我只能說你多慮了。
: 當然我有我的本事,有我敢講出這種話的能耐跟思考點,
: 卻不見得是一般企管顧問敢講的。
: 畢竟企管顧問是一對一的,
: 他不可能拿公司其他案子的獲利來貼補其他沒通過的退費。
: 不過交流會基本上是可以的,
: 畢竟這就是大家的錢,
: 本來的目的就只是為了幫助大家爭取資源,
: 而不是要賺大家的錢。
: : 2.想請問3.5萬真的可以請的到專業的寫手嗎?
: : 像S大這麼專業的企劃人願意屈居一個月3.5萬寫1~2個案子嗎?
: : 我認為專業的寫手本身就有接案的能力了,
: : 他只要接一個案子就夠他吃好幾個月,
: : 不會來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 : 極有可能是找到兼差的大學生或研究生。
: 如果一個月3.5萬聘我寫計畫,
: 為什麼我不做?
: 我說過了,這種工作根本不需要一天八小時待在辦公室,
: 就算是兼差又如何?
: 只要這個人可以產出我要的份數跟內容,
: 這就是可用的人。
: 至於他要專職還是要兼差我不管,
: 我在乎的只是數量跟品質。
: 品質由誰去掌握?
: 為什麼我說要選出理監事,
: 目的就是要讓理監事督促與審核案子的品質。
: 計畫案的品質由理監事把關,
: 所以案子寫的好不好關鍵在於理監事,
: 而不完全在於寫手。
: 換言之,交流會不需要一個認為自己非常優秀的寫手,
: 就像你說的,這種人如果認為自己很強,
: 一定會自己去外面接case自己賺,
: 如果他有這本事我也恭喜祝福他。
: 但交流會內只要文筆跟思慮還算流暢的捉刀人即可,
: 至於內容可以補強甚麼,點子可以加強哪些,
: 理監事意見就夠多了。
: 寫手只需要把理監事的點子跟想法補進去,
: 我想案子的品質說要差到哪裡去也很難。
: 我不相信3.5萬一個月,
: 含勞健保,沒人管你的上下班時間,
: 也沒人管你要在家裡工作還是星巴克工作,
: 這樣的工作會沒人要。
: 跟你說,大學裡面就已經有一堆這種專案助理~
: : 3.整個申請流程,從洽談需求到寫案到申請上其實很費工,
: : 尤其是廠商不知道要做什麼還要幫他想題目,
: : 只養一個人來處理是很吃力,非常需要團隊合作,
: : 若是一次同時有3、4個廠商要求代寫,每個案子的申請截止日都不同,
: : 試問要如何處理呢?
: 喔,如果交流會我有參與,
: 基本上想題目這種事情還不算太困難。
: 對其他人來說我不知道,
: 不過我倒是有很多點子跟題目可以寫,
: 牽涉的領域也很廣泛,
: 只是我個人時間有限沒辦法寫。
: 當初想成立交流會,
: 就是想把自己的一些點子免費貢獻給需要的人,
: 反正大家出了錢請了寫手,
: 有拿到補助案最重要。
: 這不就是交流會的目的?
: 大家不需要吝嗇點子,
: 是一個可以自由分享點子的空間。
: 能用的點子就拿去用,
: 可以用來申請補助的就申請,
: 有了資源大家一起共享。
: 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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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一次如果有三~四個廠商需要寫,
: 誠如我所說,這交流會一開始一定需要某個規模。
: 我認為一開始最好能夠養得起2~3個寫手比較妥當。
: 另外,理論上只要確認好計畫案的時間,
: 其實就可以提早排程來寫,
: 不太會發生全部都擠在一起的情況。
: 政府的案子通常都有固定的時間表,
: 所以其實滿好安排的,
: 除非是當年度蹦出新的計畫。
: 但如果真的量大到無法負荷,
: 理監事會應該要跳出來,
: 就只能選擇比較有過關機會的案子優先處理,
: 或者花錢找寫手加入。
: 不過時間如果安排得宜,
: 其實是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 : 4.代寫這種事一定要簽合約的吧?!不然會有很多糾紛產生,
: : 是以撰寫者的名義跟廠商簽,還是以社團名義呢?
: 加入交流會的時候,
: 申請書就應該已經把這個說明白了。
: 案子的兩端就是交流會與成員之間的合作,
: 因為這就是廠商加入交流會的目的,
: 也是交流會成立的宗旨。
: 所以如果真的有問題發生,
: 也是由交流會的理監事和成員之間協調溝通。
: : 5.其實S大說的,我已經在做了,
: : 如果廠商申請的是行銷的案子,我可以介紹行銷公司給廠商,
: : 如果廠商申請的是軟體開發的案子,我也可以介紹資訊公司給廠商,
: : 要介紹教授也沒問題,
: : 我想做的是整合上游計畫申請到下游執行端的部分,
: : 非常歡迎和S大交流
: : 以上,是我的看法,不吝指教~
: 其實這本來就很多人在做,
: 不僅是企管顧問公司,
: 我見過的也有所謂的整合行銷公司在做,
: 甚至是資訊科技公司在做。
: 資訊公司更賊,
: 他們幫忙寫計畫,除了工本費可拿,
: 通過的補助金可抽,
: 其實連計畫案中的預算都編給自己一部分。
: 等於是有拿又有吃。
: 另外,他們最常見的技倆,
: 就是來跟某廠商推薦某些管理系統或者簡單的軟體程式。
: 然後告訴你這對你而言是一種創新,
: 就用這種概念幫你申請計畫案。
: 等有了這種錢開發出來之後,
: 明年度資訊公司就大量去灑,
: 把這樣的軟體或程式推薦給許多廠商,
: 也幫許多廠商申請計畫案。
: 如此一來,
: 就可以用相同的技術與相同的計畫內容,
: 做一點點不同的潤飾跟修改,
: 馬上又成了新的計畫案。
: 對某些廠商來說,
: 反正這也是多的,
: 因為公司也沒拿出錢來買軟體,
: 人家幫忙寫,自己等於賺到一套軟體,
: 也就不會計較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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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得說,其實這種事情是不太應該拿到檯面上來講,
: 站在政府的觀點,他會認為這應該是廠商自己要想出來的,
: 也是自己應該完成的計畫案。
: 不過就是因為有很多廠商沒能力寫,
: 自然就衍生了這樣的行業跟生意。
: 其實我見過更惡劣的代寫機構,
: 吃人不吐骨頭的方式讓我覺得那些廠商真的很可憐。
: 其實計畫案真的不難,
: 但受限於人力與時間上的問題,
: 確實有時候只能委外處理。
: 既然有這樣的需求,
: 我覺得最低成本的方式,
: 應該就是幾個廠商共同養一個寫手來處理。
: 但沒有人管理這個寫手也不行,
: 所以才會有想成立交流會的想法。
: 不過如果交流會無法成立,
: 其實我也是可以用個人名義,
: 找幾個我合作過的寫手直接成立企管顧問公司幫大家服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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