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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商店的違約金要和員工平分?

Caitlin#事業

我男朋友在商店打工(工讀兼職人員)那間也算是連鎖的便利商店可以這次盤點下來盤損過多聽老闆說要付一百多萬的違約金??結果我男朋友要離職老闆卻說這次的盤損及違約金看怎樣三班人員+老闆+兼職人員平分而且老闆還嗆說 就算薪水不領走了,也別想就這樣沒事基本上這調我知道雇主本身已經犯了(可是當時後,因為在南部很多工作都是沒超過95的~)1.不管什麼職人員,依法最低基本工資1小時應該要95元。請參考下列勞基法第 21條條文而且每個月的非清冊都是從三班人員+老闆除以4下去扣這樣合理嗎?如果老闆真的要我們付違約金怎辦?(薪資明細表及存簿明細都有留著,但是他們店並沒有打卡制,所以並沒有上下班紀錄)Update:另外 我想請問門市盤損是否員工也該一起承擔?Update 2:請問老~那麼每個月的非清 是否員工也有責任要一起承擔?

網友回覆 2

  1. Blanche

    你好!你的問題我覺得很離譜!因為我剛好正要加盟便利商店!可能會在年後就會接店了!就我所知道的跟大家討論參考先說盤點好了!以全家的制度加盟店是每2個月會盤點一次盤點人員會把整個店舖所有商品一項一項清點包刮倉庫都要!就能清算出東西(商品)少了多少再換算成金額!有時候也會多出來(盤盈)但是很少.因為也有可能是上次盤損的誤差一般盤損個幾千塊都算正常因為商品那麼多每天進進出出的還有報廢的不可能那麼厲害!如果是上萬的就有問題了!大部分是小偷(內賊.外賊)都有還有員工舞弊也不少!但是那是店長的責任最大!他要查清楚問題在哪裡再來檢討!那要盤損到賠違約金100多萬是再起笑喔?店長平常都在幹嘛?店舖都快被搬光了還不知道ㄛ!既然你要辭職了就問你們主管這事是否屬實不要被惡質的店長唬去了!再來!不管是盤損或者平常店舖的損失都不能扣員工薪水這是勞工基準法規定的!更別說違約金要員工共同分擔!他頭殼壞掉了!但是平常交班時若金額不足就要補足投庫交班這事一定要的喔!若那惡質的店長要找你們麻煩就去勞工局申訴!希望對你有幫助!

  2. Joe

    您好~ 依據勞基法規定: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第七十八條(罰則(四))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萬元下罰金。 所以您男友的老闆,這樣做是違反規定的!如果真的扣錢了,請您再到當地縣市政府的”勞資調解委員會”或是「勞工局」提出申訴 。或是與勞委會委託合作,又是免費勞工權益法律諮詢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專線02-6632-8282聯繫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E7%B6%B2%E7%AB%...希望有幫上您的忙,祝福您! 2010-02-03 17:01:50 補充:您好,勞基法第26條款,非常得清楚表達,在任何情況下,雇主都不能以勞工之工資,以任何名義苛扣,就算這錢需要追討或是員工之損壞賠償問題,雇主都是需要再透過法律途徑,提起民事求償,絕不可以直接逕自從勞工薪資中扣抵!若還不明白再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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