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賣雜貨的小店,有兩家分店各自的營登不同,員工人數各一人。
有一家的員工在我老婆(店長)生小孩的時候,突然傳簡訊說要離職只做到月底
但是我老婆那時候還在坐月子,而且生小孩之前有溝通過有說月子大概要做到一月底
雖然很臨時不過我們還是有找到頂替的人,所以想馬上叫那個員工走人(很氣)
想請問這樣會不會有資遣費的問題,或者一些法律的問題。
員工工作時間才半年,當初要求我們不要保勞健保,當初有簽名上面寫自己網路有加保,
想當初他要什麼條件,都開給他,還無償借她六萬元,現在在我老婆生小孩的時候,
擺我們一道(對不起真的很氣> <),
還請各位大大提供專業意見,如果不適合PO在此版也請告知,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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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的員工在我老婆(店長)生小孩的時候,突然傳簡訊說要離職只做到月底
但是我老婆那時候還在坐月子,而且生小孩之前有溝通過有說月子大概要做到一月底
雖然很臨時不過我們還是有找到頂替的人,所以想馬上叫那個員工走人(很氣)
想請問這樣會不會有資遣費的問題,或者一些法律的問題。
員工工作時間才半年,當初要求我們不要保勞健保,當初有簽名上面寫自己網路有加保,
想當初他要什麼條件,都開給他,還無償借她六萬元,現在在我老婆生小孩的時候,
擺我們一道(對不起真的很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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