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自己開店,是加在自己公司的名下比較好,還是投保在工會比較省!
目前自己的店,員工跟雇主共二人,有營業登記、商業登記,可以在勞健保單位設立投保單位,但如果不設立,去加入同職業的職業工會,勞健保費會比較省嗎?謝謝!
已更新項目:
2.如果是店面掛名負責人,是不是沒辦法入職業工會呢?
目前自己的店,員工跟雇主共二人,有營業登記、商業登記,可以在勞健保單位設立投保單位,但如果不設立,去加入同職業的職業工會,勞健保費會比較省嗎?謝謝!
已更新項目:
2.如果是店面掛名負責人,是不是沒辦法入職業工會呢?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
一.公司負責人依照健保局規定,必須依附自己公司投保,最低投保薪資34800起,雇主不能加入工會投健保,不然會以投保身分不符,可罰款3000~15000並追繳健保費差額.
二.公司只有雇主一人,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也無法依附公司投勞保,但可以加入工會投勞保,問題是你要找到只讓你投勞保可不用投健保的工會.
三.公司5人以下可不用(也可)設立勞保投保單位,但仍須設立健保投保單位,替員工投健保否則查到或被檢舉,公司依舊需被罰款.
四.從以上可知健保與勞保是不完全相容,只要健保一旦依附公司投保,就無法再加入工會投保因為工會需勞健保同時保,所以如何比較在公司投保或在工會投保哪邊的保費會較為便宜.
祝順心
你保在工會薪資可以保低一點.且你負擔60%政府40%.若你保在公司要負擔全部
喔.且最低薪資都要保三萬三以上..負擔很大
如果你開辦勞健保了.那公司負責人一定要保在公司.除非你歇業
希望可以幫助妳